一、对刑事拘留有异议如何处理
被刑事拘留的人对公安机关的决定不服的,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异议,公安机关如果认为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的措施不妥的,应该做出或者是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刑事拘留是不同于行政拘留的,行政拘留是属于行政处罚的,相对人对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处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二、刑事拘留,后果严重吗?
被采取了刑事拘留说明涉嫌了刑事犯罪,存在潜在的刑事法律风险。公安机关一般会在已经掌握了一定的证据材料后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措施,经过拘留后的侦查活动,可能进一步转为逮捕而继续侦查。
三、刑事拘留会告知家属吗?
刑事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情形以外,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把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或者所在单位。影响通知的原因消失后,办案人员应当立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或者所在单位。对没有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四、为什么家属没有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
办案机关在执行拘留或留置后,会电话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来领取告知书,没有家属电话的,会根据犯罪嫌疑人提供的地址和收件人或者身份证上的地址进行挂号信邮寄,邮寄时间较慢,可能存在邮寄地址错误或者户籍地无人接受,因此家属可能没有及时接收或者接收不到的情况。
五、刑事拘留以后,家属可以见犯罪嫌疑人吗?
根据我国目前的相关规定,除办案单位外,只有犯罪嫌疑人委托的辩护律师可以在刑事拘留后和犯罪嫌疑人进行会见,亲属包含夫妻、父母、子女等都无法会见到犯罪嫌疑人。
六、拘留超期羁押,家属该怎么办?
犯罪嫌疑人被拘留超过法定期限的,家属可以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诉,要求解除拘留。经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拘留。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应当书面答复申请人。
七、什么时间可以委托律师介入案件?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要知道刑事拘留仅仅是刑事强制措施之一,即使被司法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也不代表一定构成犯罪。当然,当事人也是可以对刑拘表示不服,至于对刑事拘留有异议如何处理,小编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若是在这方面还有疑问,可以直接点击页面上的按钮咨询我们的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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