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费是否可计入研发支出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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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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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专利申请费是否可计入研发支出问题带来帮助。
专利申请费是否可计入研发支出

一、专利申请费是否可计入研发支出

如果已经确定能申请成功可以,如果尚不确定是否能申请成功,可记入管理费用;

专利申请的费用:

(一)实用新型

1、申请费:500元。

2、专利登记、印花税:合计205元。

3、年费:1-3年每年600元,4-5年每年900元,6-8年每年1200元,9-10年每年2000元。

(二)发明专利

1、申请费:900元,印刷费:50元

2、专利登记、印刷、印花费:合计205元

3、实质审查费:2500元。

4、年费:1-3年每年900元,4-6年每年1200元,7-9年每年2000元,10-12年每年4000元,13-15年

每年6000元,16-20年,每年8000元。

(三)外观专利比照实用新型。如果是个人申请,申请费和前三年年费减缓85%;公司申请减缓75%。

二、专利年费什么时候缴纳,不缴纳有什么后果

专利年费是在专利权被授予后的期间内,专利权人为维持其专利权的有效性而在每年都应当缴纳的费用。缴纳专利年费是专利权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要求专利权人按时缴纳年费,一方面是因为国家为其提供了法律保护,相关的国家机构也为其提供了服务;另一方面,年费作为经济杠杆,促使专利权人放弃没有经济价值的专利权,供社会公众自由使用。

如果专利权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规定数额的年费,其专利权将会终止。专利权终止后,将成为社会公用技术,任何人都可以免费、自由使用。因此按照规定缴纳年费,对于专利权人是至关重要的。

1、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专利权人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有以下后果:

(1)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

(2)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九十八条

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专利权人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如果想要申请专利的话,那么需要根据不同的专利类型缴纳不同的费用,比如如果申请的是使用新型专利,那么需要的申请费用就是500元,其次还需要缴纳登记费印花税等等其他相关的费用。如果专利确定能够申请成功的话,那么这笔费用可以进入研发支出。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专利申请费是否可计入研发支出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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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技术转让方向受让方收取的费用。即提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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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提成的年限;
R技术转让方从净销售额中分得收益的百分比。称为提成费率,或提成率。根据一些国际贸易组织和专家们的统计分析,技术转让方能从额外利润中分得的部分大约为全部额外利润10%一30%,这个百分比数额折合成以净销售额为计算基础时大约为0.5%-1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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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转让中的技术转让费除可视为转让方的利润外,也有补偿转让方向受让方让出部分产品销售市场或潜在市场的损失的成分在内。在技术转让合同中表现技术转让费的条款有以下几种:
(1)初付费
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的初付费,或者称之为入门费。这是在技术转让合同生效后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的第一笔费用。这笔初付费往往就是前面所说的,技术转让方在进行技术贸易过程中及执行技术贸易合同时的实际花费。但这并非说初付费就是这些实际花费。另外,由于技术转让方为了早日拿到更多的收益,有时还把其它的费用,譬如,部分提成费也放在初付费当中要求受让方支付。
(2)提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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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总付是把预计今后逐年的提成费换算为一笔固定的现值,在合同生效后的某个时间一次或某个时间段落内由受让方向转让方分批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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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为第Y年的产品产量;
Pny为预计的上第Y年的产品净销售价格。
N是由第一年提成到第N年止的第几个提成年份。
换算为现值时上面的公式应转化为:F=Qy.Pny.R/(1+)
其中:
为折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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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总付和提成相结合的支付,是在合同生效时除支付初付费外也支付部分提成费。这部分提成费称为预提成费。有时预提成费还在其后逐年支付的提成费中分批扣除。
在技术转让合同中是采用一笔总付方式支付还是逐年提成方式支付要看双方的意愿。因为,两种支付方法对技术转让的双方来说都各有利弊。譬如,就一笔总付说,带给技术转让方的好处是:
(1)可以在短期内拿到全部技术转让费,利用这笔收入可以进行有效的再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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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
2、在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去给专利权转让合同进行备案登记;
3、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变更。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转让合同、专利权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和法律状态证明书,申请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然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在3-5月内进行公告,专利权转让生效。
4、等待公告,如果资料不全有缺项漏项,需要返回补正。
转让专利权时应当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2、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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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许可证的类型
1.本许可证系一项独占许可证。
2.许可方不得在第三条所列的合同地区内制造、使用和销售本许可证产品。
3.被许可方有权授予分许可证。
4.本独占许可证未经许可方允许不得转让。
第二条 技术使用范围
1.许可方确定_________号专利的保护范围是_________。
2.许可方已在合同地区以外的地区使用_________号专利技术,许可方根据使用结果确定达到以下技术水平。
3._________号专利的全部技术使用范围为本合同许可证的技术使用范围。
第三条 合同地区
1.本独占许可证授予以下地区:_________。
2.被许可方不得在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制造、使用和销售本许可证产品。
3.被许可方可以向下列国家出口本许可证产品:_________。
第四条 技术援助
1.许可方有义务向被许可方提供实施_________号专利所必需的技术资料,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日期详见本合同附件。
2.许可方负责接受、安排被许可方技术人员赴许可方企业培训。许可方应尽最大努力满足被许可方培训的要求,使被许可方人员能掌握_________号专利技术。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
3.许可方负责派遣技术人员赴被许可方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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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许可方对专利技术进行改进不需要得到许可方的批准,但必须通知许可方。许可方在支付适当费用后有权使用被许可方的改进成果。
3.被许可方的改进成果如果有专利性,被许可方有权提出专利申请。专利权批准后归被许可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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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维护和保护专利权
1.许可方有义务负责维护专利权并支付年费。
2.许可方有意放弃专利权时,必须及时通告被许可方。被许可方有权免费取得许可方所放弃的专利权。
3.许可方和被许可方都有权向侵犯专利权的第三者起诉。一方起诉时另一方应予以支持。决定起诉的一方承担起诉费用,胜诉时收入的款项也归他所有。如果合同双方商定共同起诉,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收益按以下比例分摊:许可方_________%,被许可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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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许可方承担实施专利的义务。
2.被许可方不承担不制造和销售竞争产品的义务。
第九条 支付方式
向许可方支付许可证使用费、数额为_________,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先向许可方支付_________元;.自合同产品投产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产品销售之日起)_________年内按产值(或销售额、或利润)的_________%向许可方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第十条 税费
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被许可方国家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许可方承担。
2.许可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必须按中国税法纳税。此税费由被许可方在每次支付时扣交,并将税务局的收据副本一份交许可方。
第十一条 许可方的违约责任
1.由于许可方未交专利年费而导致专利权失效,应向许可方支付数额为_________的违约金。
2.许可方逾期两个月未交付技术资料和提供技术指导,被许可方有权解除合同。许可方应当返还使用费,支付数额为_________的违约金。
3.许可方在已经许可被许可方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又就同一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_________的违约金。
4.许可方在已经许可被许可方实施专利的范围内自己又实施本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实施行为,向被许可方支付数额为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被许可方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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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许可方实施专利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或者未经许可方许可擅自与他人订立再转让许可合同,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声明及保证
许可方:
1.许可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许可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许可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许可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许可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被许可方:
1.被许可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被许可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被许可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被许可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被许可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四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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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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