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执行怎么向法院申请?
1、想申请强制执行到法院提交申请书
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2)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很难吗?
1、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能很难、也有可能很简单,如果满足以下执行条件,那么就会比较简单: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意见生效且该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所附条件已经成就或所附期限已经届满。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继承人。
(3)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权利义务主体明确。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给付内容且给付内容具体、明确。
(5)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2、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材料如下: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申请人是公司的,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证明书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委托手续一份。如果委托律师代为申请执行,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律所公函、律师证复印件;如果委托员工需要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其他员工证明;如果委托个人需要提交户口本、结婚证或者其他亲属证明。
(4)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生效证明纸质版原件或者生效证明电子版。(备注:如果部分法院不开纸质版生效证明,需要联系原承办法官,在法院系统点击系统内生成,即系统自动上传生效证明,三日内,该生效证明的电子版在执行系统就可以接收,无需申请人提交)
①被执行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②被执行人公告(判决书);
③被执行人的邮寄单回执(判决书)。
(7)申请人执行款收款账户
(8)被执行人身份证号码(备注:可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等等。
(9)案件有保全需要提供保全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回证的复印件
(10)有优先受偿权,需要提供他项权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三、申请强制执行是到立案庭吗?
1、不一定是向立案庭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到法院申请执行的,要向一审法院所在地法院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提出申请。判决未能得到履行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立案庭申请执行立案,有的地区由执行局负责立案。各地规定不同,可到一审法院具体咨询。
2、向法院申请执行可能需要提交的法律文书: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书,民事调解书,行政赔偿判决、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
(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以及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任何公民、单位都没有资格对他人采取强制措施,若是想要强制执行特定单位、特定公民的财产,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对强制执行怎么向法院申请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