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人员帮信罪一般判多少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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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可判处1~6个月不等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技术人员构成帮信罪的要根据犯罪情节决定处罚标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情节特别轻微的可以对嫌疑人单处罚金,下文将详细介绍技术人员帮信罪一般判多少。
技术人员帮信罪一般判多少

一、技术人员帮信罪一般判多少?

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 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涉嫌帮信罪侦查人员需自行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三、涉嫌帮信罪侦查人员需自行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一)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二)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三)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

(四)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四、涉嫌帮信罪监视居住期间需遵守哪些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五、涉嫌帮信罪法院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一)确定审判长及合议庭组成人员;

(二)开庭十日以前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辩护人;

(三)通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开庭五日以前提供证人、鉴定人名单,以及拟当庭出示的证据;申请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的,应当列明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四)开庭三日以前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

(五)开庭三日以前将传唤当事人的传票和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出庭的通知书送达;通知有关人员出庭,也可以采取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讯等能够确认对方收悉的方式;对被害人人数众多的涉众型犯罪案件,可以通过互联网公布相关文书,通知有关人员出庭;

(六)公开审理的案件,在开庭三日以前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可见,技术人员帮信罪一般判多少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构成帮信罪的嫌疑人能主动投案自首、积极认罪认罚的法院可根据犯罪情节从轻处罚。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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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我们公司这段时间急缺技术人员,所以经董事会商议准备聘请几位,问一下施工技术员聘用合同一般怎么写呢?
[律师回复] 你好,司法实践中施工技术员聘用合同可以这样写: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被聘用者)姓名:
性别:
家庭住址: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聘用岗位及职务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 岗位工作,并聘任 职务。
二、聘用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年。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个月。
2、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合同中约定之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三、工作职责、内容和工作条件
1、乙方的工作职责:

2、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

3、乙方工作时间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延长工作时间,但不得超过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对本岗位任务和职责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质量指标或工作任务。
5、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乙方岗位要求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6、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作业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工作规程,有权拒绝执行甲方违规指挥,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四、工作报酬
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按月核发乙方应得的工资,每月工资(人民币) 元/月(大写: 仟 佰 拾
元整)。
五、工作纪律
1、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自觉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2、甲方应切实加强单位内部的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楚、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六、聘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和变更
1、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
(2)、乙方在聘用岗位所提供的聘用条件证件,后经核查不实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
(4)、合同期内岗位考核两次以上考核不合格。
(5)、严重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与乙方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
(4)、乙方不能履行聘用合同。
5、甲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时,可依法定程序裁员。
6、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
7、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8、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延本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
9、甲方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变更合同有关条款内容,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10、乙方被依法开除、劳动教养、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
1、本合同依法订立后,不因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变动而解除。
七、违反合同的责任
1、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责任,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付的违约责任。
2、当事人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应根据责任大小及后果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4、其它违约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约定事项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委托代理人)签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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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今年大学毕业,进了一家科技企业,要求签什么技术人员保密协议,我想请问一下技术人员保密协议范本怎么写?
[律师回复] 你好,保密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 工): 为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接触、知悉和掌握的一切科研成果及技术信息。 涉及保密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包括:
(一)甲方停止生产使用、正在生产使用或列入研究开发的产品的原料、配方、工程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方案、技术指标、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等相关信息、图纸、样品、记忆方法、视频、操作手册、技术文档、资料及有关会议文件,纪要、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演讲稿、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二)甲方其他一切商业上、技术上的内部信息资料和尚未公开的秘密;
(三)乙方应当保密的其他信息及事项。 第二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等,有关的知识产权和技术成果,以及基于上述知识产权或技术成果而获得的申请权能或能获得的专利、商标、版权等,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均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运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 第三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
2 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第六条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之日起二年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八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因特殊条件确有必要使用乙方自有的介质或载体记录、存储上述秘密信息的,乙方应在离职时或基于甲方的要求,随时将上述介质或载体提供给甲方以复制、备份上述秘密信息,并在复制、备份完成后销毁原介质或载体,或以甲方认可的方式将秘密信息从介质或载体中删除。 第九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时起算。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乙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乙方解聘。 第十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或向有关司法机构提起刑事控告。。 第十一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的30%);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第十四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代表人): 乙方:
签章日期: 签章日期:
你好,我哥哥最近要准备跟别人签订转让技术合同,所以我想知道,技术转让合同非专利技术一般要注意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属于技术转让,具体应该是专利转让或专利许可,需要签订相应的专利转让或专利许可合同,并在合同内约定相关技术转让和实施的细节。
  目前,社会上一些单位研究开发出一项技术成果后,往往宣布对该项技术成果拥有“所有权”。这种说法并不确切。一般,我们只有对于专利技术,专利权所有人才有所有权。而非专利技术,一般不称所有权,只涉及使用权和转让权的问题。
  “所有权”指的是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所有权是排他权,其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一项技术成果,只有经申请并被授予专利权以后,专利权人才在专利权有效期内享有与所有权相类似的实施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排他权。非专利技术成果使用权、转让权则不同,第
一,它只存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具体说,一是在单位与职工之间,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单位,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二是在合同当事人之间,约定非专利技术成果使用权、转让权归一方当事人的,另一方不得使用、转让;约定使用权、转让权归双方共有的,各方均可使用,但任何一方转让非专利技术成果应当征得另一方同意,所得利益由双方合理分享。第
二,它没有对抗第三者的效力。这就是说,非专利技术成果的权属只在单位和其职工之间,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影响任何掌握该项技术的第三方使用、转让同一技术。因此,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和转让权,不是排他权利,而是非独占的权利,因而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的属性。
我是从事特种技术的人员,我目前找到了一个工作,但是用人单位要求我进行技术开发人员保密,并要求我撰写技术开发人员保密协议,求范本。
[律师回复] 技术开发人员保密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在商业和技术合作中涉及的专有信息(如本协议第一款所定义的内容),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1.定义:
1.1 专有信息的定义:
1.
1.1 本协议所称的“专有信息”是指所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通信或与该产品相关的其他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和其它信息。
1.2 “接收方”:本协议所称的“接收方”是指接收专有信息的一方。
1.3 “透露方”:本协议所称的“透露方”是指透露专有信息的一方。
2.权利保证:
“透露方”保证其向“接受方”透露的专有信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权益。
3.保密义务:
3.1 “接收方”同意严格控制“透露方”所透露的专有信息,保护的程度不能低于“接收方”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但无论如何,“接收方”对该专有信息的保护程度不能低于一个管理良好的技术企业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的保护程度。
3.2 “接收方”保证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对“透露方”提供的专有信息进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和坚持令人满意的作业程序来避免非授权透露、使用或复制专有信息。
3.3 “接收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存在或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4.例外情况:
4.1 “接收方”保密和不使用的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专有信息:
4.
1.1 有书面材料证明,“透露方”在未附加保密义务的情况下公开透露的信息;
4.
1.2 有书面材料证明,在未进行任何透露之前,“接收方”在未受任何限制的情况下已经拥有的专有信息;
4.
1.3 有书面材料证明,该专有信息已经被“接收方”之外的他方公开;
4.
1.4 有书面材料证明,“接收方”通过合法手段从第三方在未受到任何限制的情况下获得该专有信息。
4.2 如果“接收方”的律师通过书面意见证明“接收方”对专有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规、判决、裁定(包括按照传票、法院或政府处理程序)的要求而发生的,“接收方”应当事先尽快通知“透露方”,同时,“接收方”应当尽最大的努力帮助“透露方”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该专有信息的透露。
5.否认许可:
除非“透露方”明确地授权,“接收方”不能认为“透露方”授予其包含该专有信息的任何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它的知识产权。
6.补救方法:
6.1 双方承认并同意如下内容:
6.
1.1“透露方”透露的专有信息是有价值的商业秘密;
6.
1.2 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对于保护专有信息的秘密是有必要的;
6.
1.3 所有违约对该专有信息进行未被授权的透露或使用将对“透露方”造成不可挽回的和持续的损害。
6.2 如果发生“接收方”违约,双方同意如下内容:
6.
2.1 “接收方”应当按照“透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的方法对该专有信息进行保密,所需费用由“接收方”承担;
6.
2.2 “接收方”应当赔偿“透露方”因违约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的费用、合理的律师酬金和费用、所有损失或损害等等。
7.保密期限:
7.1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协议的条款。
7.2 除非“透露方”通过书面通知明确说明本协议所涉及的某项专有信息可以不用保密,接收方必须按照本协议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对在结束协议前收到的专有信息进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协议有效期限的限制。
8.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在所有方面依其进行解释。
9.争议的解决:
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经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解决。
10.生效及其它事项:
10.1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10.2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于协议签订前经双方协商但未记载于本协议之事项,对双方皆无约束力。
10.3 本协议及其附件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但若附件与本协议相抵触时以本协议为准。
10.4 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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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帮信罪技术人员判多少
《刑法》中规定的处罚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实际上帮信罪技术人员判多少的这个问题必须结合案件的详细情况才能准确分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最轻的量刑标准是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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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技术合同一般包含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技术合同一般包含什么内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技术合同一般包含哪些内容
1.名词和术语的解释。很多人不重视这一条款,以为这只是律师们多此一举。事实上,技术合同中往往会涉及很多专有名词和技术术语需要说明,另外还会涉及到一些通用名词需要界定,若不界定,就容易引起歧义。这些都是律师们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而积累起来的十分有价值的内容。
2.项目名称、内容、范围和要求。此条似乎比较简单,其实不然,尤其是技术功能及相关具体要求的描述必须精确、详细、具体,没有歧义。
3.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对于技术风险较小的项目应当明确项目完成的总进度和每一阶段完成的进度,并直接与违约责任相联系。对于技术风险较大的项目也应当有相应的时间要求,这样在约定的时间里若不能完成相应的技术开发工作,双方可以重新评估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者合同如何变更履行。
4.双方的权利义务。除约定双方的主权利义务外,还应当约定双方如何相互配合,如何对对方的工作等。通常应当指定项目代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5.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保密条款是技术合同常重要的条款,保密义务也应当是双方的,而不是单方的。保密条款应当对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等进行定义,应当约定保密义务的范围、方法、保密处理程序、保密期限以及失密救济等内容。
6.风险责任的承担。技术开发合同必备条款,应当区分技术能力和技术风险,明确约定风险责任的承担以及控制风险的措施。
7.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这是直接关系到受托方利益的条款,需要谨慎约定。一般应约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对于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也要明确约定。对于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可以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者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约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产品价格、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后新增的产值、利润或者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约定的其他方式计算。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采取固定比例、逐年递增比例或者逐年递减比例。约定提成支付的,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查阅有关会计帐目的办法。
8.验收标准和方法。一般应根据技术特点约定分阶段验收、试运行(生产)以及相应的技术服务。
9.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违约责任应当具体明确,不要只是简单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经济损失。通常应当约定延迟支付、延迟交付、不能交付等违约责任,计算方法一定要有可操作性。
10.解决争议的方法。除协商、调解外,有仲裁和诉讼两种方式可供选择,各有利弊。
除了上述必备条款外,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应当列为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以备合同履行或者解决争议时参考。
需要指出的是,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一般而言,以下情况会被认定为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
(1)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或者限制其使用所改进的技术,或者双方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包括要求一方将其自行改进的技术无偿地提供给对方、非互惠性地转让给对方、无偿地独占或者共享该改进技术的知识产权;
(2)限制另一方从其他来源获得与技术提供方所提供的技术类似或者与之竞争的技术;
(3)阻碍另一方根据市场的需求,按照合理的方式充分实施合同标的技术,包括明显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实施合同标的技术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数量、品种、价格、销售渠道和出口市场;
(4)要求技术接受方接受并非实施技术必不可少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非必需的技术、原材料、产品、设备或者服务等和接收非必需的人才等;
(5)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购买原材料、零部件、产品或者设备等的渠道或者来源。
(6)禁止技术接受方对合同标的技术的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异议或者对提出异议附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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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股一般占多少
得看是什么技术股,一般的话为10~20%,而专利入股需要评估,最多可达10%。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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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技术合同一般包含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技术合同一般包含哪些内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技术合同一般包含哪些内容
1.名词和术语的解释。很多人不重视这一条款,以为这只是律师们多此一举。事实上,技术合同中往往会涉及很多专有名词和技术术语需要说明,另外还会涉及到一些通用名词需要界定,若不界定,就容易引起歧义。这些都是律师们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而积累起来的十分有价值的内容。
2.项目名称、内容、范围和要求。此条似乎比较简单,其实不然,尤其是技术功能及相关具体要求的描述必须精确、详细、具体,没有歧义。
3.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对于技术风险较小的项目应当明确项目完成的总进度和每一阶段完成的进度,并直接与违约责任相联系。对于技术风险较大的项目也应当有相应的时间要求,这样在约定的时间里若不能完成相应的技术开发工作,双方可以重新评估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者合同如何变更履行。
4.双方的权利义务。除约定双方的主权利义务外,还应当约定双方如何相互配合,如何对对方的工作等。通常应当指定项目代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5.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保密条款是技术合同常重要的条款,保密义务也应当是双方的,而不是单方的。保密条款应当对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等进行定义,应当约定保密义务的范围、方法、保密处理程序、保密期限以及失密救济等内容。
6.风险责任的承担。技术开发合同必备条款,应当区分技术能力和技术风险,明确约定风险责任的承担以及控制风险的措施。
7.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这是直接关系到受托方利益的条款,需要谨慎约定。一般应约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对于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也要明确约定。对于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可以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者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约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产品价格、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后新增的产值、利润或者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约定的其他方式计算。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采取固定比例、逐年递增比例或者逐年递减比例。约定提成支付的,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查阅有关会计帐目的办法。
8.验收标准和方法。一般应根据技术特点约定分阶段验收、试运行(生产)以及相应的技术服务。
9.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违约责任应当具体明确,不要只是简单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经济损失。通常应当约定延迟支付、延迟交付、不能交付等违约责任,计算方法一定要有可操作性。
10.解决争议的方法。除协商、调解外,有仲裁和诉讼两种方式可供选择,各有利弊。
除了上述必备条款外,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应当列为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以备合同履行或者解决争议时参考。
需要指出的是,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一般而言,以下情况会被认定为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
(1)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或者限制其使用所改进的技术,或者双方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包括要求一方将其自行改进的技术无偿地提供给对方、非互惠性地转让给对方、无偿地独占或者共享该改进技术的知识产权;
(2)限制另一方从其他来源获得与技术提供方所提供的技术类似或者与之竞争的技术;
(3)阻碍另一方根据市场的需求,按照合理的方式充分实施合同标的技术,包括明显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实施合同标的技术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数量、品种、价格、销售渠道和出口市场;
(4)要求技术接受方接受并非实施技术必不可少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非必需的技术、原材料、产品、设备或者服务等和接收非必需的人才等;
(5)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购买原材料、零部件、产品或者设备等的渠道或者来源。
(6)禁止技术接受方对合同标的技术的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异议或者对提出异议附加条件。
一般技术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技术合同一般包含哪些内容 1.名词和术语的解释。很多人不重视这一条款,以为这只是律师们多此一举。事实上,技术合同中往往会涉及很多专有名词和技术术语需要说明,另外还会涉及到一些通用名词需要界定,若不界定,就容易引起歧义。这些都是律师们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而积累起来的十分有价值的内容。 2.项目名称、内容、范围和要求。此条似乎比较简单,其实不然,尤其是技术功能及相关具体要求的描述必须精确、详细、具体,没有歧义。 3.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对于技术风险较小的项目应当明确项目完成的总进度和每一阶段完成的进度,并直接与违约责任相联系。对于技术风险较大的项目也应当有相应的时间要求,这样在约定的时间里若不能完成相应的技术开发工作,双方可以重新评估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者合同如何变更履行。 4.双方的权利义务。除约定双方的主权利义务外,还应当约定双方如何相互配合,如何对对方的工作等。通常应当指定项目代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5.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保密条款是技术合同常重要的条款,保密义务也应当是双方的,而不是单方的。保密条款应当对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等进行定义,应当约定保密义务的范围、方法、保密处理程序、保密期限以及失密救济等内容。 6.风险责任的承担。技术开发合同必备条款,应当区分技术能力和技术风险,明确约定风险责任的承担以及控制风险的措施。 7.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这是直接关系到受托方利益的条款,需要谨慎约定。一般应约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对于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也要明确约定。对于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可以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者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约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产品价格、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后新增的产值、利润或者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约定的其他方式计算。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采取固定比例、逐年递增比例或者逐年递减比例。约定提成支付的,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查阅有关会计帐目的办法。 8.验收标准和方法。一般应根据技术特点约定分阶段验收、试运行(生产)以及相应的技术服务。 9.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违约责任应当具体明确,不要只是简单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经济损失。通常应当约定延迟支付、延迟交付、不能交付等违约责任,计算方法一定要有可操作性。 10.解决争议的方法。除协商、调解外,有仲裁和诉讼两种方式可供选择,各有利弊。 除了上述必备条款外,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应当列为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以备合同履行或者解决争议时参考。 需要指出的是,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一般而言,以下情况会被认定为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 (1)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或者限制其使用所改进的技术,或者双方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包括要求一方将其自行改进的技术无偿地提供给对方、非互惠性地转让给对方、无偿地独占或者共享该改进技术的知识产权; (2)限制另一方从其他来源获得与技术提供方所提供的技术类似或者与之竞争的技术; (3)阻碍另一方根据市场的需求,按照合理的方式充分实施合同标的技术,包括明显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实施合同标的技术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数量、品种、价格、销售渠道和出口市场; (4)要求技术接受方接受并非实施技术必不可少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非必需的技术、原材料、产品、设备或者服务等和接收非必需的人才等; (5)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购买原材料、零部件、产品或者设备等的渠道或者来源。 (6)禁止技术接受方对合同标的技术的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异议或者对提出异议附加条件。
技术入股股东的一般权利与一般义务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技术入股股东的一般权利与一般义务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技术入股型公司受《公司法》规范,因此技术入股股东具有《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笔者称之为技术入股股东的一般权利与一般义务。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实际上是股东与董事会、公司和公司债权人等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分配。技术入股型公司包括技术入股型有限公司和技术入股型股份公司,这两种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基本相同,因此笔者把它们合并阐述,如果没有特别指明,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了技术入股型有限公司股东权利与义务及技术入股型股份公司股东权利与义务。
(一)技术入股股东的一般权利
根据《公司法》第4条、第43条和第104条规定,原则上技术入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包括技术出资额及其他出资额)享有资产受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这表明我国公司股东的权利采取资额主义,而不是人数主义,这不同于合作社社员行使权利的“一人一票”原则。
从权利性质出发,技术入股股东权利系综合性权利,既有非财产权性质的表决权,亦有财产权性质的分取红利和公司终止时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性质上属于社员权,即社团法人成员所享有的权利,所以这种股权不是由一个出资者所独享的,而是由多数出资者所共享的(一人公司应视为是立法的例外状况)。
按公司法的理论,从权利行使目的出发,技术入股股东权利可以分为自益权和共益权。自益权是股东仅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依法享有的权利。在我国,技术入股股东的自益权主要包括:分取红利的权利;新增资本时,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依法转让出资的权利;公司终止时,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等。共益权是股东为了自己及其他人的利益而依法享有的权利。在我国,技术入股股东的共益权主要包括:出席股东会的权利;在股东会会议上,原则上接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在技术入股型有限公司中,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权利;在技术入股型股份公司中,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权利;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股东的诉讼权利,例如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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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技术入股一般占多少?
技术入股一般占10%~50%。当然,具体的技术入股是需要进行价值评估的,有一些技术是比较重要的,可以占到50%以上的股份;当然有一些价值并不是特别重要,按照10%的比例来进行也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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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诉讼类
技术入股股东的一般权利与一般义务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技术入股股东的一般权利与一般义务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技术入股型公司受《公司法》规范,因此技术入股股东具有《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笔者称之为技术入股股东的一般权利与一般义务。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实际上是股东与董事会、公司和公司债权人等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分配。技术入股型公司包括技术入股型有限公司和技术入股型股份公司,这两种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基本相同,因此笔者把它们合并阐述,如果没有特别指明,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了技术入股型有限公司股东权利与义务及技术入股型股份公司股东权利与义务。
(一)技术入股股东的一般权利
根据《公司法》第4条、第43条和第104条规定,原则上技术入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包括技术出资额及其他出资额)享有资产受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这表明我国公司股东的权利采取资额主义,而不是人数主义,这不同于合作社社员行使权利的“一人一票”原则。
从权利性质出发,技术入股股东权利系综合性权利,既有非财产权性质的表决权,亦有财产权性质的分取红利和公司终止时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性质上属于社员权,即社团法人成员所享有的权利,所以这种股权不是由一个出资者所独享的,而是由多数出资者所共享的(一人公司应视为是立法的例外状况)。
按公司法的理论,从权利行使目的出发,技术入股股东权利可以分为自益权和共益权。自益权是股东仅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依法享有的权利。在我国,技术入股股东的自益权主要包括:分取红利的权利;新增资本时,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依法转让出资的权利;公司终止时,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等。共益权是股东为了自己及其他人的利益而依法享有的权利。在我国,技术入股股东的共益权主要包括:出席股东会的权利;在股东会会议上,原则上接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在技术入股型有限公司中,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权利;在技术入股型股份公司中,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权利;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股东的诉讼权利,例如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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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建筑公司需要一名工程技术员,需要建筑工程技术员聘用合同一份,急需范本一份,谢谢
[律师回复] 你好,建筑工程技术人员聘用合同;
1、工程技术人员聘用合同;甲方:(聘用单位);乙方:(受聘人)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聘用期暂定为;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第二条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专业特长,明确乙;
2、甲方根


工程技术人员聘用合同
1、工程技术人员聘用合同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聘用期暂定为年,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根据需要确定是否续签。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专业特长,明确乙方的具体岗位及职责。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2、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工作报酬
1、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按基本工资+住勤补助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总额中包涵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第五条工作纪律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单位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第六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工程项目完工,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不能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
(2)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8.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 签约时间:年日日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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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违约金一般多少?
技术合同的违约金数额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超过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如果双方没有约的违约条款的,就是默认违反合同的一方赔偿对方一定的损失。如果价格过高或者过低都可以要求法院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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