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要怎样诉讼才有效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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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刑事起诉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如果是公诉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主要包括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我们在遇见刑事诉讼要怎样诉讼才有效的问题时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刑事诉讼要怎样诉讼才有效

一、刑事诉讼要怎样诉讼才有效

提起刑事诉讼的方法:

1、如果是属于自诉案件的,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起诉即可,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起诉;

2、如果是属于公诉案件的,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二、刑事诉讼程序流程有哪些?

刑事诉讼主要包括五个阶段: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

1、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

2、侦查指由特定的司法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3、起诉有两种,包括公诉和自诉;

4、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于依法向其提出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诉讼活动;

5、执行则指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的活动,在我国,刑事执行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

三、刑事拘留后果有哪些?

都已经刑事拘留了,接下来就只有两个可能,一个是逮捕,一个是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接下来,公安机关开始侦查,之后检察院审查起诉,然后法院进行审判。当然,如果危害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在侦查阶段就可能撤销案件,或者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法院宣判无罪。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刑事拘留适用范围是: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四、自诉案件提起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一)有适格的自诉人

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自诉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由于自诉人的起诉而引起,对于自诉案件,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均不介入,因此没有公安机关的侦查和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自诉人起诉时应明确提出控诉的对象,如果不能提出明确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自诉案件不能成立。自诉人起诉时还应提出具体的起诉请求,包括指明控诉的罪名和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告人何种刑事责任。如果提起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还应提出具体的赔偿请求。

(三)属于自诉案件范围

即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三类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确定的具体的自诉案件。

刑事起诉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如果是公诉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主要包括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我们在遇见刑事诉讼要怎样诉讼才有效的问题时可以参考本文内容。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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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法撤销×××区人民(2013)×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驳回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2.
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一、一审认定事实错误,应依法予以撤销。

一、一审没有查清《借据》是否已实际履行,借贷关系是否生效,而认定上诉人尚欠被上诉人借款,与事实不符,显然错误。
2010年12月30日,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借据》后,被上诉人一直没有履行放款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之规定,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应当以被上诉人实际提供借款金额之日起,双方的借款行为才生效。本案中,上诉人与被上诉人间虽签有《借据》,但因被上诉人没有实际提供借款原因,双方借贷关系根本没有生效。一审对如此重要且显而易见的事实,不予审查,却径直作出判决,显然不考虑客观事实,是错误的。

二、本案被上诉人向一审提交的A4、A5证据,与本案没有关系,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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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观点认为,无效民事行为自始无效,故无效民事行为的诉讼时效应自无效民事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二种观点认为,无效民事行为的诉讼时效应当从约定的权利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三种观点则认为,无效民事行为的诉讼时效应当自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之日起计算。  笔者同意
第三种观点。试举一例,若甲乙两企业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甲企业于1997年1月日借款100万元给乙企业,借款期限为2年,乙企业到期没有还款,甲企业于1999年2月向提讼。如果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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