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在法律上怎么判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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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婚外情在法律上怎么判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婚外情在法律上怎么判

婚外情的判罚需视情况而定:

1、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尚有和好可能的,不准予离婚

2、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应判决准予离婚。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1、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对方提出离婚的,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

2、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4、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者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5、另外如果已婚者与他人公开的以夫妻名义同居或者明知对方已婚却公开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都会构成重婚罪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婚外情在法律上怎么判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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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法律上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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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一 外孙女继承外公的遗产:1 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 并且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 当事人有权代位继承;2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 以遗嘱内容执行。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 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 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 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 分配遗产时 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 分配遗产时 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 不尽扶养义务的 分配遗产时 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 也可以不均等。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 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 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 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 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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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有什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三、探望权的特征有哪些
(一)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二)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父母子女之间基于血统关系而形成的情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变化。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过探望子女,与子女交流,和子女短暂生活等多种形式行使探望权,从而达到继续教育子女的目的,对子女的价值观的形成起到积极作用。探望权不应是“权利的最小化”,它不仅是权利,还必然成为“权利之外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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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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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骗购外汇罪,什么叫骗购国外外汇罪,骗购国外
[律师回复]
一、什么叫骗购外汇罪骗购外汇罪,是指违反国家外汇管理法规,使用伪造、变造的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或者重复使用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或者以其他方式骗购外汇,数额较大的行为。骗购外汇行为,极易酿成本外币兑换的盲目与失控,造成外汇流失,影响国际收支,扭曲货币信息,进而动摇国家金融、经济的稳定。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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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哪些行为属于骗购外汇罪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骗购外汇的。海关签发的报关单包括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登记手册。所谓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是指进出口单位向海关申报货物进、出口的单证。报关单是海关查验和审批货物进、出口的主要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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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其他方式骗购外汇的。立法为免挂一漏万,故以“其他方式”囊括法条未能明列的骗购外汇方式。这是一种堵截性构成要件的立法方式,具有堵塞拦截犯罪人逃漏法网的功能。
三、骗购外汇罪的处罚犯骗购外汇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即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骗购外汇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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