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规定职务侵占罪能私了吗?
1、职务侵占案件可以私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2、得到谅解的,需要制作和解协议书。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二、职务侵占判刑后还用还钱吗?
1、职务侵占判刑后还用还钱
职务侵占罪是犯罪行为,同时也是一种侵权行为。具体规定是,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职务侵占罪判刑之后,仍然应承担相应的返还侵占财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职务侵占罪公诉时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不过,具体而言,对于被侵占的财产将做以下的处理:
(1)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会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2)人民法院将根据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3)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这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职务侵占团伙犯罪,通常是需要确定具体哪些是主犯、从犯。在共同犯罪中,如何区分区主从犯,应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应当审查行为人是否是犯意提起者。具体有以下三种情况:
(1)一是行为人提出犯意并参加了具体犯罪实行行为,一般应认定为主犯;
(2)二是行为人提起犯意,但未参加具体犯罪实施,此时应当根据其提出犯意对实施犯罪者的影响大小来确定;
(3)三是如果实施者原本就有犯罪意图,行为人提出犯意对实施者实施犯罪影响不大,且之后行为人未参加具体犯罪的,一般不认定为主犯。
2、其次,考察各实行犯在案件中的具体分工、地位、作用。
对各实行犯具体分工的考察,指的主要考察具体行为与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关联度。关联度越紧密认定主犯的可能性就越大。 对各实行犯作用的考察,指的主要是考察行为在共同犯罪中是指挥还是听命于其他同案犯。如果其行为系受其他同案犯指挥,则认定为从犯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指挥他人作案,原则上应认定为主犯。对各实行犯地位的考察,主要考察行为人的具体行为与犯罪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考察各实行犯在犯罪过程中的活跃度。行为人在案件中,积极活跃的程度也是认定主从犯的因素之一。因此,认定主从犯,应综合考虑各行为人在具体案件中分工、地位、作用、实际参与度等多方面综合认定。
实施了职务侵占行为后,并不一定会构成犯罪,对于罪名并不成立的情形,是不会受到刑事处罚的。对于罪名不成立的情形,若是与单位达成了和解,那么侵占行为人可能无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对职务侵占罪能私了吗 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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