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可以风险收费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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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刑事案件不可以风险收费,我们国家《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当中规定禁止刑事类型的案件,还有就是行政诉讼类型的案件实行风险代理的。刑事案件可以风险收费吗,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刑事案件可以风险收费吗?

一、刑事案件可以风险收费吗?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可以风险收费。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2、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包括法院已经受理了刑事诉讼案件。

刑事案件的受害者遭受了物质损失、且此损失是犯罪分子实施侵权行为造成的。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的时候,需要提交相关证明自己确实可以获得赔偿证据

二、附带民事诉讼有哪些特点?

附带民事诉讼的特点包括具有特殊性、具有依附性等。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具有特殊性。

就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解决问题的性质而言,其和民事诉讼中的损害赔偿是一样的,都是经济赔偿问题,属于民事诉讼性质。但它和一般的民事诉讼又有所不同,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同时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诉讼法律关系,即刑事诉讼法律关系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对于被害人的赔偿是基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产生的,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的,由审判刑事案件的审判组织审理,所以它又属于刑事诉讼的一部分,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

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具有依附性。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居于主导地位,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处于依附地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立案需以刑事诉讼的存在为前提,刑事诉讼不存在,附带民事诉讼就无从谈起。另外,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起诉时效、上诉期限管辖法院等方面都要受到刑事诉讼的制约,不具有完全的独立性。

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适用具有复合性。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依附性,决定了其法律适用具有复合性的特点。人民法院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外,还应当使用《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法律适用上不仅要遵循刑法的相关规定,而且要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如诉讼原则、强制措施、诉讼证据、先行给付、诉讼保全、调解、撤诉、反诉等方面都要遵循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

三、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无能力赔偿怎么办?

1、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无能力赔偿,经当事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被告人分期偿还。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2、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前提是刑事诉讼已经成立。

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所追究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是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追究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如果刑事诉讼不成立,附带民事诉讼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被害人就应当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此外,如果刑事诉讼程序尚未启动,或者刑事诉讼程序已经结束,被害人也只能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案件可以风险收费吗,这个问题上述文章中给出了解答。在刑事诉讼过程当中是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赔偿的申请的,但是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案件,但是不能够实行风险代理。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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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置基准警戒线和基准处置线。原则上,标的证券为流通股的,基准警戒线为150%,基准处置线为130%;标的证券为非流通股的(包括限售股、高管锁定股等),基准警戒线为160%,基准处置线为140% 。公司可根据交易要素、融入方情况等,差异化设置警戒线和处置线。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根据实际出资方与融入方的约定设置履约保障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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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于警戒线时,请您做好提前购回或补充质押等履约保障措施。
②履约保障比例降至处置线,请您于公司规定时间内向公司提供资金、证券或采取其他方式弥补风险缺口。
2、合约到期监控
(1)风险项目描述
客户股票质押合约到期未按时购回,造成违约处置。
(2)风险指标
① 股票质押购回交易的客户应于购回交易日13:00前准备足额资金进行购回交易;
②股票质押购回日购回交易日与初始交易日的回购期限不能超过3年;
③客户申请提前购回、延期购回应提前7个交易日向运营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3)风控措施
①请您应于购回交易日13:00前准备足额资金进行购回交易;
②股票质押交易购回交易日与初始交易日的回购期限不能超过3年;
③如您需要提前购回、延期购回应提前7个交易日向运营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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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风险描述
若投资者发生违约,则会面临违约处置的风险;标的证券价格波动可能导致处置金额的不确定,若标的证券处置所得价款无法补偿应付金额的,我司有权根据业务协议约定就不足部分的债务对投资者进行追索。
若投资者发生违约,我司有权自违约之日起限制投资者在我司开立的账户内资金及证券转出,账户被限制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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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应密切留意履约保障比例的变化及标的证券价格变化,提前做好补充现金、补充股票或提前购回等准备,避免发生违约。
4、提前购回标的证券风险
(1)风险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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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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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风险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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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购回期间,因外部监管或业务协议要求,投资者的资金使用会受到一定限制,不得用于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领域,不得用于高污染、高耗能和产能过剩等“两高一剩”国家限制行业。若投资者的资金使用情况违背监管机关或协议要求的,我司可根据约定要求投资者提前购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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