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行为人通过为犯罪分子提供帮助获利金额在一万元以上,具体理由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二、帮信罪涉案金额是流水还是看获利?
1、帮信罪涉案金额既看流水也看获利。
(1)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流水是指的通过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所获取的资金转入信用卡的金额;
(2)帮信罪的入罪数额标准之一是支付结算达20万元;
(3)如果证明流水中有的不属于收或付的性质,应该允许剔除。
2、帮信罪入罪的金额标准
(1)首先“二十万”的入罪标准
帮信罪一般情况下以“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为入罪标准。结算金额按照受害人的报案金额进行认定。适用“二十万”的入罪标准时,必须是上游的电信诈骗犯罪、赌博犯罪经查证属实,达到犯罪程度。通常需要有上游犯罪的被害人的报案记录,以及嫌疑人账户内资金流水与报案记录能对应上。
(2)“三十万”的入罪标准
出租、出售的信用卡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达到3000元电信网络诈骗构罪标准的同时,卡内流水金额超过30万元,也构成帮信罪。适用该入罪标准,在卡内流水没有被告人报案记录对应的情况下,原则上将卡内全部流水金额推定犯罪金额。但行为人提出反证的流水金额,经查证属实,应当予以扣除。
三、帮信罪无获利会被逮捕吗?
1、帮信罪无获利不一定会被逮捕
逮捕的条件为: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①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②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③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2、帮信罪不批准逮捕的条件: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三种情形:
(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
(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
(4)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
法院审理帮信案件后,如果确定帮信案件的流水在二十万元以上,且公民是采取支付结算的方式提供帮助,那么就达到了帮信案件的立案标准。对帮信罪立案标准金额是多少钱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