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非本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但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劳动者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
劳动争议属于以下情形,劳动者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争议;
2、请求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
3、请求用人单位工伤事故赔偿的争议;
4、其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五条
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一条
下列事项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
(五)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
(六)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七)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劳动仲裁非本人可以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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