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没有过错也要赔偿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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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发生交通事故没有过错也要赔偿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发生交通事故没有过错也要赔偿吗

发生交通事故没有过错的可能也要赔偿。根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赔偿的方法:根据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赔偿责任比例,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责任人赔偿,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发生交通事故没有过错也要赔偿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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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没有过错也要赔偿吗
不需要。发生交通事故,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分为两种情况处理: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按过错的大小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一方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可以减轻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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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我大车撞了小车我也有错,他也有错,但是他人伤了,我是应该赔偿,但是他自己一分钱也不出,每天催我们交钱,这样我该怎么处理呢
[律师回复] 一、关于主体责任的认定第一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第二条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请求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具有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第三条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四条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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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没有过错是否也要赔偿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由交警先对事故责任做出划分,然后当事人根据划分的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比例。但有时候可能一方当事人属于无责任,此时至少可以说明是没有过错的。那发生交通事故没有过错是否也要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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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责任划分错了,时间也错误,应该怎么样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对交警划分事故责任不服的,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申诉:
一、申请复核。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3、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二、诉讼解决
  交警下达的事故认定书在诉讼中是作为证据使用的,可以采信也可以不采信。如果对交警的认定或者复核结论不服的,可以在诉讼阶段提出重新认定事故责任申请,以终审判决为最终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给予了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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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没有过错是否也要赔偿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发生交通事故没有过错是否也要赔偿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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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抱错女儿也有继承权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36年前,因医院失误,将病床相邻的两名产妇的女婴抱错,虽然多年后两家人鉴定并认了亲生女,但两女孩依然和各自的养父母一起生活。其中一个女孩叫A。养父母前几年相继离世,A按遗嘱继承了养父的房子。不想却因此被养父的姐姐和弟弟告上法庭。本报曾多次对此事进行报道。今年4月3日,宝鸡市金台区公开一审判决,A对养父名下的房产享有继承权。多年后发现孩子抱错了1977年11月10日,25岁的张琦在宝鸡一医院产下一女婴,取名B。此前一天,同病房的另一产妇田小莉也生下一女婴,取名A。9年后的一天,张琦给女儿验血型时发现,女儿是
A
B型,而自己是A型,丈夫是O型,难道孩子不是亲生的1998年11月一天,张琦的母亲遇到田小莉及其女儿A。闲聊中,田小莉说自己是A型血,丈夫是B型血。经多次交流,两家人基本确认孩子抱错了,还一起照了“全家福”。经亲子鉴定,排除B与张琦夫妇的亲子关系,A为张琦夫妇的亲生女儿。2002年9月,宝鸡市金台区做出民事判决,确认张琦夫妇与A的亲子关系。但此后,两女孩依然和各自的养父母一起生活。:她履行了赡养义务养父母相继去世后,A按遗嘱继承了养父母的房子。没想到,2012年4月10日,A被养父张成的姐姐和四个弟弟联名告上法庭,他们认为A与亲生父母确定了亲子关系,A将养父张成名下的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无理无据。4月3日,宝鸡市金台区对此案一审判决,认为:被告A与亲生父母确认亲子关系,虽否定了A与张成夫妇的血缘关系,但不能溯及性否定双方此前事实上形成的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事实上,被告A与张成夫妇间均没有解除父母子女关系的意思,而是以父母子女关系继续生活,A的户籍、身份信息亦未变更,仍显示为张成夫妇子女,在张成夫妇患病期间,履行了子女的赡养义务。因此,判决A对张成名下的房屋享有继承权。(当事人均为化
户口本的年龄错了怎么样办身份证的也错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户口本的年龄错了怎么样办身份证的也错了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改。办理的流程如下:
一、所需提交材料:
1、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的《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和申请更正出生日期的书面报告。(均收原件)
2、《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申请人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或以前的户口证件、档案等权威原始凭据。(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国有单位人员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对年龄认定的证明和人事档案(招工、应征入伍登记表);非公职人员由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对年龄认定的证明和人事档案;无职业人员出具无职业证明(含待业证、失业证、下岗证)(原件和复印件)
5、未成年人提供原始的出生医学记录(包括出生证明、出生时医院病历档案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6、待业、务农的,提供所在村(居)委同意变更的证明(在《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7、差错前户籍管理机关证明(包括原始常住人口登记表、公民身份号码顺序登记表、居民身份证等)(原件)扩展资料办理方法:申请人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窗口提交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请,审查材料,条件符合的当场受理,5个工作日内上报审批。条件不符合的,告知不受理的理由或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材料。1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持户口簿、受理单、居民身份证到原受理窗口办理。
小时候户口本姓名登记错误,身份证也将错就错办了,现在想将名字更正过来,派出所要求出具村委会开的常住人口登记表的记录证明,结果原始登记的名字也是错的与身份证名字和我本名也不一样,现在重新打印常住人口登记表格,按正确名字填写盖章,派出所不认可说不是原始记录的名字不认可,说只认原始凭证上的名字,新打印的不能办理改名业务,像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一般各地有具体的管理规定,要求有合理的理由才给予更改.首先自己写一个申请,说明需要更改名字的理由,理由要合理充分(比如习惯用名和户籍登记用名不同,名字过于女性化或者男性化致使生活中发生不便等),然后到你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盖个同意的章子,再拿到派出所申请更改.派出所一般还要上报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审批后才能更改.名字更改后再办理身份证就可以把身份证的名字也改了.基本信息办事程序:受理、审核、发证承诺时限:45个工作日备注事项:特快7个工作日申请表格没有申请表格可以下载!申报资料资料名称是否必备户口簿必需身份证标准照二张(近期免冠一寸黑白大头像)必需遗失证明需登报声明作废必需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依据备注申领(居民身份证)10元证补证(居民身份证)20元证加快(居民身份证)40元证---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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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上的年龄搞错了,能改回来吗,户口本也错了。
[律师回复]   
一,如果是准生证上的年龄和户口本上的对不上,那可以改,如果是准生证上的年龄,那一经签发,准生证就不能更改任何信息。遗失可以向接生医院申请补办。  
二,户口本年龄更改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变更或更正户口登记项目。公民户口登记项目与事实不符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安派出所办理变更或更正登记手续。理由正当,需要更改姓名、民族、年龄项目的,还应填写《更改户口登记项目审批表》,经民警调查核实后,呈报市、县(区)公安局(分局)审批。  三、变更年龄所需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核原件留复印件)、申请报告;  
2、户口所在地的单位、学校或居(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核原件留复印件)或提供有单位签章的参加工作首次填写的《干部或工人履历表》复印件或离退休证。  四、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窗口办理人员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齐全的退还申请人,出具《办理户口补充材料书》并一次性告之申请时需提交的资料。  
2、受理初审:材料齐全的,窗口办理人员出具《办理户口责任书》交申请人,将所有材料转辖区管段民警。  
3、下户调查:管段民警下户调查核实后将材料呈所领导或分局户政科长。  
4、审核:所领导或分局户政科长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后将材料呈市局户政科长。  
5、审批:市局户政科长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批,签署审批意见后将材料转窗口办理人员。  
6、出件:审批同意的打印《户口簿》,审批不同意的当面告知申请人原因并退回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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