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到检察院可以取保候审吗?
1、案件到检察院不一定可以取保候审,如果满足了以下的条件,那么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2、取保候审不一定可以随时收监。
收监是需要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以后才能收监的,检察院不会对取保候审人员进行收监取保候审,在违反规定或犯罪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可能会收监;否则,不会收监。
二、取保候审缴纳的保证金如何退还?
1、取保候审缴纳的保证金若是可以退还,需要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退取保候审保证金流程如下:
(1)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时,此前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会出具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领取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
(3)携带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到此前交纳保证金的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2、决定机关发现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认为依法应当没收保证金的,应当提出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的书面意见。
连同有关材料一并送交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根据决定机关的意见,及时作出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并通知决定机关。
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执行机关应当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决定是否没收保证金。对故意重新犯罪的,应当没收保证金;对过失重新犯罪或者不构成犯罪的,应当退还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没钱交保证金怎么办?
1、取保候审没钱交保证金,可以提供保证人。
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有交纳保证金和保证人两种方法。 如果交纳不了保证金,可以提出保证人。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2、保证金可以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亲友、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
由于在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前,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可能已被限制,如果规定必须由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交纳保证金,不仅和公安机关办案的实际不相符合,而且也会影响侦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规定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可以交纳保证金,既可以保障公安机关正确运用取保候审,又可以使保证金的及时交纳得到保证,符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需要。保证金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是“罚交分离”原则的具体体现,也就是决定收取保证金的单位和收取保证金的单位分开,同一个单位不得既决定收取保证金,同时又收取保证金。
公安机关侦查结束之后,可能会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审查。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被拘留、或者是被逮捕者,如果可以证明自己满足了取保候审的条件,可以提出希望被取保的申请。对案件到检察院可以取保候审吗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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