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失败怎么申请再审?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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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强制执行失败,若是想要申请再审,可以直接提出再审的申请。但提出的此类申请也不一定会被受理,具体来说,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对强制执行失败怎么申请再审依旧并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查阅此文。
强制执行失败怎么申请再审?

一、强制执行失败怎么申请再审?

1、强制执行失败,若是想要申请再审,可以直接提出再审的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7)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8)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9)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10)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11)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12)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13)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提出再审申请,需要提交再审申请书吗?

1、提出再审申请,需要提交再审申请书。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2、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裁定再审。

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三、在什么时候可以提出再审的申请?

1、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2、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

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3、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

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如果想要提出再审的申请,需要拿出相关证明满足了再审条件的材料。法院若是决定受理再审的申请,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对强制执行失败怎么申请再审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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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被强制执行就是失信人员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使用。现行法规中没有对被执行人身份证禁用的规定,被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会限制其高消费及贷款融资等事务。对身份证的效力没有影响,可以继续使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扩展资料强制执行的费用
(1)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扣除人民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缴费标准: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一万元至50万元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五交纳50万元以上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一再加元交纳
(2)执行过程中人民收取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如交通、住宿等费用。强制执行的费用计算根据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现在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再需要向人民交纳申请费了,而是由人民在执行中直接从被执行人处执行。执行费一般是被执行人交,申请方如果自愿也可以。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 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但是仍然有个别办案经费紧张的地方要收取实际执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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