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医疗费谁垫付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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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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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交通事故伤医疗费谁垫付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交通事故伤医疗费谁垫付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谁垫付

出了车祸医药费可以本人垫付,也可以由对方垫付。如果无人垫付的,保险公司以及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收到交通管理部门的通知后,应当及时垫付抢救费用。此外医院也不得因为没有支付抢救费用而拒绝治疗。

垫付方式:

肇事方向交警部门申请向保险公司开具《道路交通事故抢救费用支付《垫付》通知书》,保险公司在接到书面通知书和相关费用清单后,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内进行垫付或者支付,垫付或支付费用一般直接打入医院账户,以避免被肇事方截留。

二、道路交通事故人伤垫付的医药费可以向肇事者索要吗?

道路交通事故人伤垫付的医药费可以向肇事者索要,道路交通事故人伤垫付是不合理的,因为费用的确定必须等到交警确定责任之后才能够计算出来的。

(一)首先不管当时情况如何,迅速报警并寻找目击证人(或留下目击证人的联系方式),然后向交警准确简洁的描述下事发经过,能很明确指出对方的违章行为就及时指出,不能指出的就让交警判断,切勿话多,描述含糊。

(二)无论对方伤有多重,120没来前不要动伤者或试图去搀扶,简单询问几句即可,放松心情对方是死是活120来了自然就明了了,不用亲力亲为。

(三)无论对方伤有多重,切忌不要垫付任何费用(除非对方能当场在签字并收钱后离开)。有些车主觉得对方伤很重自己垫付下钱来表达下自己的愧疚,千万别这样切忌,你可以告诉伤者家属,一切费用等交警处理结束后,并且在你得到所有索赔费用的发票后去保险公司索赔后再给付。任何保险公司能赔付的费用我100%赔偿给你,保险公司不肯赔的,就让对方去法院起诉你即可,然后记得告诉对方,接下来的事情,你会委托律师代为处理。话不需要多,说清楚即可,即使对方觉得你冷血,你也要这么去处理。

(四)前期治疗结束后,在赔付对方索赔费用前一定要记得让写下后续费用已经清偿,如对方涉及伤残鉴定的,那也要把后续的内容规定下来,比如之负责伤残鉴定后的法定费用,其他一切费用已经清偿。

交通事故中医疗费的范围,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交通事故伤医疗费谁垫付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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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医疗费谁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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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医疗费谁垫付?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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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医疗费谁垫付?
交通事故医疗费谁垫付在法律上并未规定,一般按照及时医治的程序来支付相关费用,具体情况下相关事项的处理也是需要严格基于实际交通事故情况而定的,伤员也是可以自行垫付,后期要求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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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医疗费应该谁垫付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中造成人身损害是件很常见的事情,交通事故的医疗费首先是由谁来垫付?下文通过案例方式为大家解答关于医疗费垫付的问题,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交通事故医疗费应该谁垫付
一、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
二、常见垫付问题
在实际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因垫付医疗费用问题经常产生很大的纠纷,情况也是错综复杂,根据办案经验和实际操作中经常遇到以下因为医疗费产生的问题:
1、肇事方从事发后就玩消失,拒绝垫付任何费用。
2、肇事方垫付简单抢救费后玩消失,拒绝支付受伤者任何后期治疗费。
3、肇事方对受伤者全额出资治疗。
因为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有人员受伤,抢救、治疗伤者肯定是此时事故首当其冲应当进行的事情,但很多肇事司机会考虑,他到底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承担多少责任,而此时交警部门还没有做出责任划分,所以不愿意垫付医疗费用或者只垫付少量的抢救费用。
这时通常会将交强险范围内的部分通过保险公司划拨到医疗机构,但往往对于构成伤残的伤者治疗费是远远不够的,如果肇事司机能急事垫付医疗费是最好的解决方式,但的确也有个别伤者因肇事司机垫付足额费用,致使待交警部门责任认定后自己多出的费用无法要回,照成垫付方较大损失。
三、医疗费究竟怎么垫付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双方都要根据事故情况和伤者受伤情况做不同处理:
对于肇事司机,应当及时垫付伤者的抢救费用和必要手术等费用,这样至少应当保证伤者的伤情不能因无钱医治而扩大,这样因为伤者耽误最佳治疗时机,导致更严重的伤害,损失也在不断扩大,后期理赔也会无形加大肇事司机的赔偿责任。
对于受伤方,肇事司机能及时垫付所有医疗费是最好的情形,但在肇事司机不配合垫付的情况下,自己应及时自行垫付治疗费用,若治疗费用紧张的应及时和交警部门联系,看能否和保险公司、肇事方或医疗基金部门协调,及时保障受伤者身体健康利益。
最后,在因治疗过程中支付了医疗费用的,最好是哪方支付费用,哪方保管好自己垫付的医疗票据或做好协议和情况说明,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双方争执到底谁在治疗过程中垫付了多少医疗费,往往是在没有其他证据情况下,有原件当事方主张通常会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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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谁垫付医疗费?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应该由事故中的责任方来进行承担医疗费用,若是责任方进行逃逸或者有意外情况不能进行赔付,那可以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费用,最后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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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医疗费由谁垫付?
[律师回复] 一、肇事者不支付医疗费怎么办交通事故发生后,对伤者的抢救是刻不容缓的,为了保证伤者及时得到抢救治疗,《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交通事故医药费由谁垫付交通事故处理的重要任务之一是抢救受伤人员。要采取各种措施充分保证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能够得到及时的抢救治疗,从而有效地减少交通事故伤亡人数,保障事故受害人的生命安全。为此,《道路交通安全法》首先将医疗机构对受伤人员的救助义务规定为一项法定义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条的规定,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抢救费用的支付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对于事故车辆身份明确,而且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明确由该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预先支付抢救的费用。由于受保险性质的限制,保险公司支付的费用不超过被保险人投保的责任限额。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2、事故车辆尚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或者投保的责任险过期而未续保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3、肇事车辆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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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医疗费谁垫付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交通肇事医疗费谁垫付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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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医疗费由谁垫付,交通事故医疗费如何垫付
1,法律没有规定,肇事人必须垫付医药费。2,可以自己先垫付。而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的规定,此时可以通过交警,让保险公司垫付。当然,也可以通过交警,让事故基金垫付事故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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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医疗费用由谁先垫付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交通事故中医疗费用由谁先垫付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根据上述规定,医疗费的计算主要是以“必须”为其标准。必须,也就是应当以合理支付为必要。受害人在什么情况下花费的医疗费构成合理,属于事实问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交通事故受害人擅自住院、转院、自购药品、超过医疗通知的出院日期而拒不出院、擅自在指定医院以外多处就医、治疗非交通事故损伤或疾病所花费的医疗费用,便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医疗费范畴内。医疗费支出的凭据,应为县级以上直属医院的医疗收费单据,在没有这样医院的地区,如需紧急抢救交通事故受害人或者治疗轻微创伤,也可以是其他医疗单位的医疗收费单据。交通事故结案后,如果受害人的身体尚待康复而需要进行继续治疗的,致害人还应当根据确需治疗的实际情况赔偿必需的费用。其程度的确定主要由医院的医生来证明,应有相关医生出具相关的证明。根据医院诊疗的一般情况,医疗费主要由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几项费用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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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医疗费用由谁先垫付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交通事故中医疗费用由谁先垫付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根据上述规定,医疗费的计算主要是以“必须”为其标准。必须,也就是应当以合理支付为必要。受害人在什么情况下花费的医疗费构成合理,属于事实问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交通事故受害人擅自住院、转院、自购药品、超过医疗通知的出院日期而拒不出院、擅自在指定医院以外多处就医、治疗非交通事故损伤或疾病所花费的医疗费用,便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医疗费范畴内。医疗费支出的凭据,应为县级以上直属医院的医疗收费单据,在没有这样医院的地区,如需紧急抢救交通事故受害人或者治疗轻微创伤,也可以是其他医疗单位的医疗收费单据。交通事故结案后,如果受害人的身体尚待康复而需要进行继续治疗的,致害人还应当根据确需治疗的实际情况赔偿必需的费用。其程度的确定主要由医院的医生来证明,应有相关医生出具相关的证明。根据医院诊疗的一般情况,医疗费主要由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几项费用构成。
交通事故中医疗费用由谁先垫付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交通事故中医疗费用由谁先垫付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根据上述规定,医疗费的计算主要是以“必须”为其标准。必须,也就是应当以合理支付为必要。受害人在什么情况下花费的医疗费构成合理,属于事实问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交通事故受害人擅自住院、转院、自购药品、超过医疗通知的出院日期而拒不出院、擅自在指定医院以外多处就医、治疗非交通事故损伤或疾病所花费的医疗费用,便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医疗费范畴内。医疗费支出的凭据,应为县级以上直属医院的医疗收费单据,在没有这样医院的地区,如需紧急抢救交通事故受害人或者治疗轻微创伤,也可以是其他医疗单位的医疗收费单据。交通事故结案后,如果受害人的身体尚待康复而需要进行继续治疗的,致害人还应当根据确需治疗的实际情况赔偿必需的费用。其程度的确定主要由医院的医生来证明,应有相关医生出具相关的证明。根据医院诊疗的一般情况,医疗费主要由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几项费用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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