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嫌轻微的盗窃罪怎么处理
盗窃数额在一千元以下属于盗窃罪情节轻微的情形。个盗窃数额在一千元以下的没有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属于盗窃罪中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盗窃罪既遂的标准具体是什么
1、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主张失控加控制说,即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被害人的失控与行为人的控制通常是统一的,被害人的失控意味着行为人的控制。但二者也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即被害人失去了控制,但行为人并没有控制财物,对此也应认定为盗窃既遂,因为本法以保护合法权益为目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分到底是社会危害性的区别。
2、就盗窃罪而言,其危害程度的大小不在于行为人是否控制了财物,而在于被害人是否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因此,即使行为人没有控制财物,但只要被害人失去了对财物的控制的,也成立盗窃既遂,没有理由以未遂论处。
三、盗窃罪需要哪些证据
1、盗窃罪发案率高,情况复杂,各类盗窃罪因其作案地点、手段、目标、对象、作案人员的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1)盗窃罪中的直接证据一般只有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2)现场痕迹是盗窃罪不可或缺的重要证据。
(3)证人证言比较真实可靠且易获得。
(4)认定盗窃数额的证据在实践中多有争议。
(5)派生证据是盗窃罪证据中的重要内容。
(6)视听资料证据在盗窃罪证据中的应用日益广泛。
2、盗窃罪证据中,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直接证据外,其他种类的证据多为间接证据,并对证明犯罪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情况下,更是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盗窃数额在一千元以下属于盗窃罪情节轻微的情形,盗窃少量财物不构成犯罪的,以上就是关于涉嫌轻微的盗窃罪怎么处理的相关介绍。看完上文内容后,还有其他想要咨询的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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