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
从交通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至医院建议的休养期结束,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因此,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交通事故的误工费赔偿跟两个因素有关,即受害人的收入和误工的时间。
受害人的收入也要分清是有固定收入的还是无固定收入的,误工的时间则以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
二、如何证明其收入状况
1、有固定收入的要提供以下材料来证明
①该收入的合法证明;
②该收入因受到人身损害已经实际减少的证明;
经法院审查后,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的误工费,原则上不应超过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五倍。
2、无固定收入的要提供以下材料来证明
①可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②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即便是轻微车祸,都需要一个原本按部就班工作的人停下来调息或者花精力处理。
如果是牵涉到伤残赔偿甚至死亡赔偿,所需要花费的时间与精力就会更多。
因此,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有了误工费的存在。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交通肇事误工时间标准如何计算误工时间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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