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董事偷改了公司章犯怎样的罪?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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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执行董事偷改了公司章犯怎样的罪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执行董事偷改了公司章犯怎样的罪?

一、执行董事偷改了公司章犯怎样的罪?

执行董事偷改了公司印章可能涉嫌犯了伪造公司印章罪,具体若是偷改印章的行为,满足以下的要件,则涉嫌犯罪

1、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属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活动的声誉,同时构成对社会公共秩序的侵犯。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所谓印章,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刻制的以文字、图记表明主体同一性的公章、专章,它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从事民事活动、行政活动的符号和标记。作为本罪犯罪对象的印章,须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侵犯国家机关的印章不构成本罪。

3、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无权制作上述单位的印章但为了某种目的而进行伪造。如行为人根本不知道所承制的印章是他人无权要求制作的,不构成本罪。

行为人犯罪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取得某种利益,有的是为了营利,有的是为了实施其他犯罪活动而做准备等等。

4、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

所谓“印章”,是指上述单位依法刻制的以文字与图记表明主体同一性的公章或专用章,是上述单位行使管理本单位事务、对外承担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和法律后果的符号和标记。一般说来,公文要在加盖印章后始能生效。因此《刑法》280条仅对伪造上述单位印章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如果行为人实施了伪造上单位公文、证件的行为的,则不构成本罪。

所谓“伪造”是指无制作权的人,冒用名义,非法制作上述单位的印章的行为。本罪是选择性罪名,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印章的行为就可构成本罪。具体罪名可根据所伪造单位的印章来定,如伪造公司印章罪、伪造公司、人民团体印章,等等。

二、偷改公司章等涉嫌犯伪造公司印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应当立案

2、此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不管是执行董事,还是其他的公司职员,都不得实施伪造公司印章的行为。根据规定,即使此种伪造行为,并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害,也依旧可能涉嫌犯了伪造公司印章罪,这是由于此罪是行为案、而不是结果犯。当然,是否造成损害,可能影响量刑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执行董事偷改了公司章犯怎样的罪?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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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执行董事偷改了公司章犯什么罪?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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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执行董事与独立董事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就像一艘大船,想要在市场中乘风破浪,就离不开为公司掌舵的董事。董事是指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管理和督查公司事务的人员。理论上,公司股东会是公司最高的决策机构,但实践中,尤其是在上市公司,因股东众多,不可能让每一位股东参与到公司的管理经营,一般由股东大会选举出董事组成董事会,帮助股东管理公司各项事务。
上市公司执行董事和董事什么区别呢?
董事,又称作外部董事、非执行董事。是指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中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做出判断的董事。董事的投票表决权不受任何一方股东的影响,并且只对自己的表决负全部责任。
非执行董事也是外部董事,不在公司任职,不能是与公司业务有竞争关系的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非执行董事与董事不同,董事是有性的。非执行董事,一般是指不在公司任职并且与公司没有关联关系的非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只拥有公司议案的提出权。并没有决策权。
法律依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一)上市公司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二)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董事应当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董事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董事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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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偷改了公司章犯何种罪?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执行董事偷改了公司章犯何种罪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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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经理,那董事长可以兼任吗
[律师回复] 董事长与总经理的区别:
1、董事长是在董事会的层面发挥作用,职权更务虚,一般是参与制定公司的战略,作为公司代表人等等。但强势的董事长也常常会“越权”,一竿子插到底。具体职权如何,根据公司法和章程及议事规则来确定。
2、董事长和总经理小其实不一定。大家印象中好像董事长权力更大,其实就如上面所说,其权力可能并非来源于董事长的职衔本身。董事长如果能控制董事会,那么就有能力任免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管。如果不能,那么总经理的权力可能更大。
3、讨论总经理的权力还有值得一提的有意思的一点。总经理对于副总、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管,只有提名权,而没有任免权。因此,总经理的小还受其他高管权力边界的影响。由于总经理权力很大,这是一种制衡的手段。
通过上面整理的资料我们可以看到,总裁和总经理一般法律意义上是一样的,而董事长一般来说是董事会的成员之一,直接领导公司里的董事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三节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由章程规定,最长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经理,那董事长可以兼任吗
[律师回复] 董事长与总经理的区别:
1、董事长是在董事会的层面发挥作用,职权更务虚,一般是参与制定公司的战略,作为公司代表人等等。但强势的董事长也常常会“越权”,一竿子插到底。具体职权如何,根据公司法和章程及议事规则来确定。
2、董事长和总经理小其实不一定。大家印象中好像董事长权力更大,其实就如上面所说,其权力可能并非来源于董事长的职衔本身。董事长如果能控制董事会,那么就有能力任免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管。如果不能,那么总经理的权力可能更大。
3、讨论总经理的权力还有值得一提的有意思的一点。总经理对于副总、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管,只有提名权,而没有任免权。因此,总经理的小还受其他高管权力边界的影响。由于总经理权力很大,这是一种制衡的手段。
通过上面整理的资料我们可以看到,总裁和总经理一般法律意义上是一样的,而董事长一般来说是董事会的成员之一,直接领导公司里的董事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三节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由章程规定,最长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执行董事承担什么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执行董事承担什么责任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民事责任
公司法的
第二十一条、一百四十八条、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有忠实、勤勉业务,损害公司利益时,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存在上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应当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行使职权的义务。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时,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公司,在公司对外承担相关责任后,有权就公司的损失向法定代表人追偿。 如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实施了侵犯公司利益的侵权行为,损害了公司利益,构成了共同侵权,那么也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行政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
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②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③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④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⑤变更、终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⑥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3)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
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该法条明确了在单位犯罪时,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未将法定代表人列为必须追究刑事责任的范畴。如果根据公司的章程或者内部的协议等证据,能够认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未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那么该单位被追究刑事责任时,与挂名的法定代表人无关,应该由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
比如公司会计因公司资金紧张,为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擅自做主,采取重复填写多联发票的手段,在发票联如实填写所销货物的金额交给客户,但对存根联、记帐联则另行开具比发票联金额少的金额,存根联用于应付税收人员检查,记帐联用于记帐纳税,则单位会以涉嫌偷税罪处罚,同时将对公司会计以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偷税罪的刑事责任。
(4)其他责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和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公司因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被申请强制执行时,人民可以对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的强制措施。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如果公司未结清谁看、滞纳金,又不能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5)补充:有人认为监事只是监管公司的一些事或者说只是挂个名而已,没有任何法律风险也不会承担任何责任,其实不然!根据监事有无过错而定,有过错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①对未能发现和制止公司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②监事在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③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④挂名监事,对外是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建议你与公司签订协议,约定权利义务关系。
执行董事的职能权利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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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偷改了公司章犯什么罪?
执行董事偷改了公司印章可能涉嫌犯了伪造公司印章罪,且根据规定,此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偷改公司印章的行为就可能犯了此罪。公司在发现执行董事偷改了公司印章后,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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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监事和执行董事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公司法》意义上的执行董事,是指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在不设立董事会的情况下设立的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的职务。监事和执行董事具有如下区别:
1、产生方式不同:监事是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是经股东会选举或委派产生。
2、职权范围不同:关于职权范围,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实践中一般会参照董事会的法定职权范围予以规定。而监事行使的是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具体职权,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两者职权范围相较,侧重点同,前者侧重于公司决策执行与管理,而后者侧重于对公司及公司人员的监督监管。
3、组成不同:执行董事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执行董事决定。执行董事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执行董事向股东负责。监事,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四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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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监事和执行董事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公司法》意义上的执行董事,是指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在不设立董事会的情况下设立的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的职务。监事和执行董事具有如下区别:
1、产生方式不同:监事是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是经股东会选举或委派产生。
2、职权范围不同:关于职权范围,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实践中一般会参照董事会的法定职权范围予以规定。而监事行使的是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具体职权,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两者职权范围相较,侧重点同,前者侧重于公司决策执行与管理,而后者侧重于对公司及公司人员的监督监管。
3、组成不同:执行董事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执行董事决定。执行董事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执行董事向股东负责。监事,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四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怎么区别监事和执行董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怎么区别监事和执行董事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公司法》意义上的执行董事,是指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在不设立董事会的情况下设立的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的职务。监事和执行董事具有如下区别:
1、产生方式不同:监事是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是经股东会选举或委派产生。
2、职权范围不同:关于职权范围,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实践中一般会参照董事会的法定职权范围予以规定。而监事行使的是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具体职权,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两者职权范围相较,侧重点同,前者侧重于公司决策执行与管理,而后者侧重于对公司及公司人员的监督监管。
3、组成不同:执行董事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执行董事决定。执行董事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执行董事向股东负责。监事,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四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非执行董事包括什么权利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应当参照公司法中关于董事会的规定,由公司章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非执行董事也就是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但不能是与公司业务有竞争关系的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非执行董事与董事不同,董事是有性的非执行董事,一般是指不在公司任职并且与公司没有关联关系的非执行董事。执行董事拥有议案的决议权和执行权,非执行董事只拥有公司议案的提出权。
《关于上市公司建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担任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本《指导意见》所要求的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董事必须具有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董事: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七)中国认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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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议公司章程修改章程的流程?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公司章程之后想要进行修改的,首先应该提出修改的草案,其次还需要再次召开股东大会进行表决,通过之后可以上报政府主管机关进行批准,确定无误之后进行登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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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可否不由董事长,总经理或执行董事担任
[律师回复] 董事长与总经理的区别:
1、董事长是在董事会的层面发挥作用,职权更务虚,一般是参与制定公司的战略,作为公司代表人等等。但强势的董事长也常常会“越权”,一竿子插到底。具体职权如何,根据公司法和章程及议事规则来确定。
2、董事长和总经理小其实不一定。大家印象中好像董事长权力更大,其实就如上面所说,其权力可能并非来源于董事长的职衔本身。董事长如果能控制董事会,那么就有能力任免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管。如果不能,那么总经理的权力可能更大。
3、讨论总经理的权力还有值得一提的有意思的一点。总经理对于副总、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管,只有提名权,而没有任免权。因此,总经理的小还受其他高管权力边界的影响。由于总经理权力很大,这是一种制衡的手段。
通过上面整理的资料我们可以看到,总裁和总经理一般法律意义上是一样的,而董事长一般来说是董事会的成员之一,直接领导公司里的董事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三节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由章程规定,最长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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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和执行董事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监事和执行董事有什么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公司法》意义上的执行董事,是指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在不设立董事会的情况下设立的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的职务。监事和执行董事具有如下区别:
1、产生方式不同:监事是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是经股东会选举或委派产生。
2、职权范围不同:关于职权范围,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实践中一般会参照董事会的法定职权范围予以规定。而监事行使的是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具体职权,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两者职权范围相较,侧重点同,前者侧重于公司决策执行与管理,而后者侧重于对公司及公司人员的监督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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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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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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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议公司章程后可以直接修改公司章程吗?
董事会审议公司章程后可以直接修改公司章程,但是修改后还需要提交给股东会。这是由于《公司法》之中明确规定了修改公司章程是股东会的职权。股东会通过章程修改的提案之后,如果法律有规定,则还需要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批准修改公司章程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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