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与放弃继承权协议要怎么样写?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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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滨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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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赠与放弃继承权协议要怎么样写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赠与与放弃继承权协议要怎么样写?

一、赠与放弃继承权协议要怎么样写?

赠与放弃继承权协议需要写清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身份方面的情况,紧接着就是关于赠与或者是关于放弃继承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

放弃继承并不是视为对他人的赠与,要么先继承,再赠与;或者就不继承也不赠与;而不能是同时不继承,又赠与。

实践中,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又反悔,能不能再参与继承,得根据以下的做法:

(一)在遗产处理前,将根据法院决定是否可以恢复继承遗产。因为在遗产处理前,还没将遗产进行分配,所以这个时候要求恢复继承遗产还是来得及的,但是毕竟是继承人自己的做法不当,所以将要受到其他的限制。即法院可以根据弃权一方提出恢复继承的理由,进行判断,从而决定是否可以继续参与遗产分割。所以,能不能恢复继承,不是绝对的。

(二)在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将不再享有分割遗产的权利。根据上述的规定,在遗产被处理之后,遗产就已经被分割完成,如果其他人想要再分割的话,那么将要耗费较大的功夫,并且对其他未弃权的继承人来说,也是极不公平的。因此,在遗产处理之后要求分割遗产的,将不再享有继承权。最后,虽然放弃遗产继承是个人权利,但是权利一旦被放弃,就很难说重新拥有。所以,要是确定放弃继承财产的,最好是要考虑清楚再做决定。

二、放弃继承权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申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三)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四)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根据规定,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公证,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及其放弃继承权将引起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公证处应将上述情况记录在公证笔录上,笔录应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不管是签订赠予协议还是放弃继承的协议,都必须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而且也必须是属于没有欺诈胁迫的情况之下,所签订的协议,否则的话也不发生法律效力。同时还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放弃继承的话,需要通过书面的方式作出。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赠与与放弃继承权协议要怎么样写?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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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与放弃继承权协议怎么写?
赠与与放弃继承权协议需要写清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身份方面的情况,紧接着就是关于赠与或者是关于放弃继承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最后是需要当事人亲笔签字确认,只有这样的话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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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妈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和我爸离婚了,然后嫁人了,就一直没啥联系,最近她找到我,说让我给她养老,然后给我就一套房子,我想问一下放弃继承与赠与有啥关系呢?一样吗?那继承和赠与呢?
[律师回复] 在财产问题上,继承与赠与的区别有:
(1)个人通过遗嘱、法定继承不动产的,缴纳契税有两种情况。对于《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不用缴纳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此外,还需收取产权登记费按件收取。
(2)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需缴纳全额契税(目前税率3%),房屋赠与在多数情况下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但赠与直系亲属、抚养人或赡养人、房屋遗产依法继承人三种情况免交个人所得税。
继承是指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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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与放弃继承权协议怎么写?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赠与与放弃继承权协议怎么写?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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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有一些关于继承权的问题想咨询一下各位律师。请问放弃继承是否等同赠与?房产继承和赠与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房产赠与是指赠与人在其健在的情况下,将其房屋产权赠送给亲属或朋友;
房产是指房屋产权所有人已经过世,其具有权的直系亲属通过正常的法定程序获得该房屋所有权。
另外,房产赠与和房产所收取的费用也不同。
一、继承过户
办理继承过户,继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
继承权的公证分为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两种,办理公证的时候,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和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比后者需要多提供一份已经被公证过的遗嘱。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过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最低收取200 元。
办理完继承权的公证,就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以前购房时候的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到房地产中心进行房地产继承的登记了。
因为继承房产涉及到了税收的问题,房地产中心要求继承人必须到被认可的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的评估。评估费的收取,国家有专门的标准,使用差额定率累进来计费。
档次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 100以下(含100) 5
2 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
3 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
4 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
5 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
6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
7 10000以上部分 0.1
(以上数据见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
办理继承登记的时候,还需要缴纳一些费用,包括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继承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
以面积50平方米的房屋为例,经过专业的评估机构评估下来,评估价格为30万元(评估费为300000×0.5%=1500元),办理继承的话,继承人需要缴纳的公证费用为6000元,合同印花税为150元,加上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各项税费加起来有6255元,加上评估费共计7755元。
二、赠与过户
与房产的继承过户不同,房产的赠与还需要缴纳一笔契税。
首先房产的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需要订立一份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也就是赠与书。然后,赠与人和受赠人要带着这份赠与书和房屋的产权证,同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房屋赠与的公证。
这个过程中涉及到了两笔费用,一笔费用是公证费,和继承权公证一样,房屋赠与的公证费收取的比例也是受益总额的2%,但不低于200元。沿用刚才的例子,除了1500元的房产评估费,房屋赠与公证费是6000元;还有一笔费用是契税,目前对契税的征收比例是房屋评估价值的1.5%,那么需要支付的契税就是 300000×1.5%=4500元。
最后一个环节就是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去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需要的材料有房屋赠与的申请书,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件、原来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材料以及缴纳的契税收据。这个环节需要缴纳的费用还有包括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上文中我们已经计算过了,这笔费用加起来为255元。
三、买卖方式加入子女姓名更省费用
如果是按照赠与的手续来办理的话,可以参照上文中对于房屋赠与的手续来进行办理,不过不同的是,如果产权证上已经有夫妻双方的名字,把子女的名字加入产权证,假定子女的受益额为房屋评估价值的三分之一,其中所需要的公证费用、契税都相应按照评估价值的三分之一来计算。
比如一套面积90平方米的房产,经过专业评估公司的评估,评估下来的价值为105万元(评估费为 1000000×0.5%+50000×0.25%=5125元),儿子的受益额相当于评估价值的三分之一,也就是35万元,需要的公证费用是 350000×2%=7000元,契税是350000×1.5%=5250元。在办理产权证变更的时候要缴纳的费用是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以及350000×0.05%=175元的合同印花税,共计17655元。
相比之下,如果选用“部分交易”的方式来办理,费用就会减少很多。如果将1/3的产权出售给儿子,可以与儿子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具体的成交价可以自行填报,提请财政局审批。一般情况下,人们总是希望这样的交易价格越低越好,如果填报的金额低得离谱,被财政局驳回,结果自然是“买卖不成”了。所以只要自己的估价基本符合市场行情,一般都会通过审批的。这样操作的最大好处是自己申报交易价格,少掉了房地产评估中心这个环节,也就不用支付数千元的房产评估费了。此外,用交易的形式,不需要进行公证,公证费用7000元也省去了。但是因为属于这种过户有交易的性质,所以要增加一笔交易费用,交易费用是按照5元/平方米来计算的,像上述房产,转让三分之一的产权给儿子,要支付的交易费是90÷3×5=150元。这样算下来,同样是在房产证上给儿子添个名字,以交易的形式共需要缴纳的税费为5680元,比起赠与的方式可要省下1万余元了。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子女尚未成年,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购房时还要监护人来代理。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需带上子女的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子女和监护人的图章,在买受人一栏和签字的地方写上子女的名字,在法定代理人签字的地方签上父母的名字。此外,这种“部分交易”的方式还可以延伸到其他人的身上。如果在房产证上需要添上其他非嫡系亲属的名字,也可以采取这样的方式,同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将几分之一的产权出售给他人。
四、夫妻姓名的“加减法”
相比之下,在房产证上夫妻姓名的加减法倒是简便了许多。如果要在产权证上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办理“添名”的手续也比较简单,要求夫妻双方都要到场,填好相应的表格,带上结婚证、原来的房屋产权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就可以了。需要缴纳的费用主要有100 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
当然,也有不少夫妻因为感情不合而分道扬镳,离婚时候如果双方达成协议,一方同意把将产权房转给另一方所有,把另外一位的名字从产权证上减去,办理的手续也不复杂。在房屋没有抵押给他方的情况下,只要离婚的夫妻双方都到场,填完需要的表格后,凭着双方的身份证件、离婚协议书、原来的房屋产权证就可以办理。缴纳的费用包括100元的登记费和5元的权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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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与放弃继承权协议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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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夫分家了,从中给分配到一笔钱财了,现在想要去收取这些,不过却没有获得同意,就被迫要去放弃继承份额的,想问下放弃继承份额是否可视为赠与呢?
[律师回复] 法院将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行为等同于对未放弃继承的继承人的赠与,是错误的。虽然“放弃继承”能够发生类似于“赠与”的效果,都能够使他人获得相应的财产,但“放弃继承”与“赠与”显然是两个不同的法学概念,也有着很大的区别,决不能混同。
  所谓的“放弃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有继承资格的继承人以自己的行为明确的表示放弃,不参与继承的行为。该行为一旦做出,便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即其他继承人可以获得其放弃部分的继承份额。因此,放弃继承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该行为不需要其他继承人表示同意即可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所谓“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可见,赠与是一种合同,既然是合同就需要具备邀约、承诺的合同要件,即“赠与”是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合意行为,只有达成一致才能产生 “赠与”的法律后果,否则赠与即不成立。
  “放弃继承”与“赠与”的另外一个重要区别是,“放弃继承”具有追溯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lt;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gt;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一条),而“赠与”则不具备这一效力。也就是说,当某一继承人做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时,相当于其在继承开始时便放弃了继承,而继承开始时是被继承人死亡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被继承人死亡时实际上是继承人取得被继承财产的共有权之时,我国的物权法秉承了这一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九条)。可见,“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能够追溯到其取得所有权(共同共有权)之时,而“赠与”的意思表示显然不能追溯到取得赠与物所有权之时。
  因此,法院在认定这一事实时,混淆了“放弃继承”与“赠与”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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