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欠钱迟迟不还的可不可以附带利息?
对于欠钱迟迟不还的可以附带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该条款是为使胜诉的当事人及时获得诉讼成果,促使败诉的当事人及时履行义务,与当事人之间是否约定利息无关。
故此,虽然债务人向债权人借钱时并未约定利息,但判决仍可以要求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欠款未约定利息,还款时可以要求支付利息吗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同时根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在借款合同未约定还款日期和利息的情况下,该笔借款应当认定为不定期无息借款,出借人可以随时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偿还借款本金,对于催告期满之前的利息出借人无权主张。
同时,公民之间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因此,如果您朋友在催告期满后仍不归还欠款,您有权自催告期满的次日开始,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向其索要借款利息及借款本金。
是否在借条中约定利息,借贷双方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决定。出于维护出借方利益出发,若出借方选择无息借贷方式,应明确约定好借条还款日期,或虽未约定明确还款日期,但应将催收还款情况以证据形式进行固定,以确保主张利息权利的行使。出借方选择有息借贷方式的,约定利息可超过银行同类利率的四倍,不发生违约情况下,出借人可保证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即使发生违约情况,法院也可以支持银行同类利率的四倍。
1、持有欠条在起诉时,欠条约定了利息的,可以主张利息。
2、《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第六百八十条第二款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依法成立的欠条都具有法律效力,打欠条一般需要写明以下内容:
1、欠款人与债权人的法定全名;
2、欠款的具体时间和欠款原因;
3、欠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4、还款的具体时间及付款方式;
6、最后由欠款本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对于欠钱迟迟不还的可不可以附带利息,这个问题在上文当中给出了明确的解答,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如果长时间的欠钱不归还,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利息。必须是合法的流程。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