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编作品的特点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1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汇编作品的特点有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汇编作品的特点有哪些

1、集合性它是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的集合。

汇编作品的构成成分既可以是受版权法保护的作品以及作品的片段,如论文、词条、诗词、图片等,也可是不受版权法保护的数据或者其他资料,如法规、股市信息、电话号码、商品报价单等。

最典型的汇编作品,其所汇集的各个作品是独立存在或者可以独立存在的作品,如文集、选集、百科全书、词典、摄影画册等。

但是,也有一些汇编作品,其所汇集的各个作品只是相对独立的,如多人创作的教材等。

2、独创性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是构成汇编作品的实质条件。

可否给予一部集合作品版权保护,不在于其汇编的材料本身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而在于汇编者对被汇集作品的选择、编排是否达到一定创作高度。

综上所述,除了作者独立完成的作品外,还有汇编作品和合作文字作品,这两者存在差异。

从发表人、作者之间联系等方面不同。

汇编作品中,各个作者不必有共同创作意向,应该有一定独立性。

合作作品必须是各作者一起完成的,拥有共同著作权

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成都律图专业律师

对于汇编作品的特点有哪些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1.7k字,预估阅读时间6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6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汇编作品的特点有哪些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8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5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6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0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8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1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0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7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5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6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5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4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6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3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6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汇编作品的特点哪些?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汇编作品的特点哪些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知识产权
我表妹之前出版了一本汇编作品,表妹出版的汇编作品书籍全是整理的关于诗集,现在去出版社出版了之后,我表妹享有汇编作品的汇编权,汇编权与汇编作品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六项明确规定: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汇编权包括以下构成要件:
  1、对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进行选择或者编排;
  2、选择和编排构成了有独创性的汇编作品,而不仅仅是复制;
  3、汇编作品著作权保护的是汇编者有独创性的选择和编排,不包括原有材料和数据的著作权;
  4、选择和编排是创作活动的核心,选择和编排方式不应当是唯一或有限的几种,更不应当是常规的方式。汇编是在原有若干作品的基础上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构成有独创性的汇编作品的过程,应当取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但是否得到许可不影响汇编作品的著作权。汇编过程如果创造了新的作品则适用汇编权保护,否则适用复制权保护。汇编过程如只选择一个作品进行编排,只能适用复制权保护。
  二、汇编权与汇编作品著作权的区别
  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作者汇编自己的作品,就会享有基于原作品和基于汇编作品而产生的双重著作权。前者是原创作品的著作权,汇编作品属于演绎作品,也享有著作权。
  如果汇编他人的作品,则应取得原作者即汇编权人的许可,汇编者可因此对汇编作品产生新的著作权。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没有汇编权可言。但是,如果对这些作品进行汇编,而这种汇编形式能体现汇编人独特的取舍、选择、组合、编排与设计,汇编人也可就其汇编形式产生新的著作权。
  比如,选择和编排新颖的宋词选编,尽管每首词的著作权丧失了,但是如果词选对每首词的选取以及全书的整体结构形式安排体现了独创性,则汇编人对这种形式享有新的著作权。
  其次,关于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归属问题,我国著作权法第14条对汇编作品著作权的权力归属和行使作了如下规定: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
  汇编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实践中,法人和其他组织比较常见。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汇编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而形成的汇编作品,汇编人仅就其设计和编排的结构或形式享有著作权。比如,对已进入公有领域的古典文学作品进行选编,或是根据某些行业的需要汇编法律法规,就属于这种情况。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在行使汇编作品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也就是说,汇编人在对单个作品进行汇编创作时,如果这些单个作品仍享有著作权,则应征的原作者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汇编作品汇编法条有著作权吗?
汇编作品汇编法条是没有著作权的,我国法律规定了著作权法律是不适用于法律法规的,所以如果对法条进行汇编之后是不享有相应的著作权的,著作权的特征包括自作品完成时自动产生,专有性等。
10w+浏览
知识产权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6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汇编权与汇编作品著作权的区别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汇编权与汇编作品著作权的区别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知识产权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属于汇编人吗?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是属于汇编人的。不过要注意汇编人并不单单是指自然人,如果是哪一个法人或者是其他的组织对于该作品进行了汇编,那么就对该作品具有著作权,如果该汇编的著作权被侵犯了之后,是可以要求侵犯方承担赔偿偿责任的。
10w+浏览
知识产权
朋友是做汇编这方面的,已经做了很多年了,但是很少有出品的,他是比较喜欢写这种东西,但是对法律这方面不是特别清楚,就很想知道,请问汇编作品如何保护呢?
[律师回复] 著作权属于法人和其他组织,法人和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其著作权中的发表权、使用权、获取报酬权在法定的保护期依法转移至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其承受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国家享有。三、著作权的取得方式著作权归属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既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目前可以通过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和各省直辖市主管部门备案部门申请登记,数字作品形式的著作权归属也可以通过各各种协会自办的第三方登记中心或有可信第三方支撑的能够证明作品备案存证时间的机构,也可以选择融合和集成各种数字版权技术和权威时间戳公证处公证邮箱等可信第三方群支撑的支持的大众版权认证保护平台进行自主存证和首次发布智能认证,取得作品归属权初步证明,需要时,通过司法鉴定,增强证据的法律效率是核心保障。目前很多欧美国家盛行多年。在学理上,根据性质不同,版权可以分为著作权及邻接权。
我婶婶现在是个作家,已经加入某个行业写文章了,现在单位给提出要求,需要去汇编作品的,价格稿酬需要去考虑具体的,那么汇编作品付酬标准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我们的文学作品根据不同的使用场景,有不同的付酬标准,下面,商标先生将这几种情况分别跟大家说一下。
第一种,根据《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的相关规定,采用版税方式支付报酬的,原创作品的版税为3%~10%,演绎作品的版税为1%~7%。
第二种,采用基本稿酬方式支付报酬的,原创作品为每千字80 - 300元,改编作品为每千字20~100元,汇编作品为每千字10 ~ 20元,翻译作品为每干字50~200元。
第三种,采用印数稿酬方式支付报酬的,每印一千册,按基本稿酬的1%支付,不足一千册的,按一千册计算,作品重印时只支付印数稿酬,不再支付基本稿酬。
第四种,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者通过转授权方式在境外出版作品,但对支付报酬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使用者应当特所得报酬扣除合理成本后的70%支付给著作权人。
在这里,商标先生想跟大家说一声,我们的文学作品的收取的费用真的不多,我呼吁大家在看网络文学的作品的时候一定要去看正版,因为我们的这些作者写一篇文章要耗费很大的精力,我也呼吁作家及时将自己的文学作品申请版权保护,这样一旦出现了盗版,我们可以第一时间进行维权。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6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属于汇编人吗?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属于汇编人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知识产权
我婶婶在出版社工作,现在已经有工作三年时间了,这个时候领导分配给他一项任务,要他去进行汇偏作品了,还需要计算稿费的,汇编作品的稿费要多少钱呢?
[律师回复]
一、汇编作品归属的规定有哪些
  
1、一般规定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2、特殊规定
  
一、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著作权归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
  
二、两人共同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合作创作人共同享有;
  
三、合作创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
  
四、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
  
五、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人享有;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造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可单独行使著作权;
  
七、职务作品,除应归法人或者其他人享有的除外,其著作权归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
  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应归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的著作权是指:“
1、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
  
八、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
  
九、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其著作权仍归作者享有;
  
十、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发表权、使用权、获取报酬权在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至继承人享有;
  十
一、著作权属于法人和其他组织,法人和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其著作权中的发表权、使用权、获取报酬权在法定的保护期依法转移至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其承受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国家享有。
汇编作品侵权如何处理
  
二、汇编作品侵权相关案例
  1956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以下简称语言所,前身为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开始编纂《现代汉语词典》,1978年由商务印书馆正式出版发行。1988年,语言所完成了对《现代汉语词典》的增补,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发行《现代汉语补编》(简称《补编》)。1992年,由王同亿主编、海南出版社出版发行了《新现代汉语词典》和《现代汉语大词典》。1993年,语言所和商务印书馆向原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被告王同亿和海南出版社的《新现代汉语词典》和《现代汉语大词典》大量抄袭了《现代汉语词典》和《补编》,严重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和专有出版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销毁侵权词典的印刷版和库存本,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给原告造成的损害和影响并向两原告支付著作权损害赔偿金和专有出版权损害赔偿金分别为20万元和52万元。被告王同亿、海南出版社则辩称:原告所指控被告的抄袭行为主要是针对词典的义项,而义项属于社会共享的词语材料,语言所对这些义项的收集和记录不属于创作,而且语言所只对《现代汉语词典》和《补编》享有整体著作权,而对本案争议所涉及的一个个义项不享有著作权。因此,被告的行为没有侵犯原告的著作权和专有出版权。
  
三、汇编作品侵权案例的判决
  法院一审认定原告的两部词典首次系统的以白话形式给出了现代汉语词语的释义和例句,是独立创作完成的辞书类作品,原告的两部词典义项中的例句大部分是改编或者自撰,而大部分释义也与先出词典相同词目的表达方式明显不同,因此具有独创性,原告对该词典和义项都享有著作权。被告所主张的义项不是独立作品,不享有著作权,原告只享有整体著作权的观点不能成立,判断抄袭与否不以抄袭部分是否构成他人作品中的独立享有著作权的部分为要件。被告的两部词典中大量使用原告两部词典义项的行为已构成对原告两部词典的抄袭,两被告应依法承担共同侵权责任。被告不服,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现代汉语词典》和《补编》的释义、例句是作者在收集大量材料的基础上经过创作产生的,符合作品的构成要件。语言所对具有独创性的释义、例句依法享有著作权,商务印书馆依法享有专有出版权。上诉人的抄袭行为是明显的,已构成对语言所的著作权、商务印书馆的专有出版权的侵害,应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因此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著作权 > 汇编作品的特点有哪些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