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的罚金数额怎么确定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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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帮信罪罚款金额应当根据行为人的犯罪情节严重程度以及行为人缴纳罚金的能力等情况综合来决定罚金数额,最少不能低于一千元,如果行为人是未成年人的罚金数额最少不能低于500元。若是依旧不知道帮信罪的罚金数额怎么确定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帮信罪的罚金数额怎么确定

一、帮信罪罚金数额怎么确定

帮信罪罚款金额,要依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但最低不能少于1000元。

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判处罚金,应根据犯罪情形决定罚金数额。目前,罚金处罚标准只有以下三种:

1、没有规定具体数额的,最少不少于1000元;

2、规定了相关数额;

3、以违法所得或犯罪数额为基准处以一定比例或倍数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

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

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构成要件

第一是犯罪主体方面。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第二是犯罪的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明知自己为他人实施的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行为,会给国家的信息网络管理秩序造成损害,仍然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此外,本罪还要求行为人必须明知他人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既包括行为人明确知道,也应包括行为人应当知道。

第三是犯罪客体方面。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行为当然破坏了稳定、健康、有序的信息网络环境。严重侵害了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而为这些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的行为,同样也破坏了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

第四是犯罪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帮信罪判刑后银行卡是不是全部停用?

1、帮信罪判刑后银行卡不是全部停用。

只会对涉案银行卡进行冻结。被冻结的原因可分为司法冻结和非司法冻结。非司法冻结持卡人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前往发卡行任意网点办理解冻业务,即可立即解除冻结。司法冻结一般情况下需要六个月才能解冻。此外,因多次错误输入交易密码、预留身份信息过期等导致借记卡被冻结,持卡人可直接通过发卡行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进行重置密码或更新预留身份信息等操作解除冻结。

2、不同情况下银行卡冻结的时间不同:

(1)申请财产保全情况下银行卡冻结时间。

如果大家跟别人发生债务纠纷,别人有可能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这时候法院有可能做出冻结财产的决定,这种情况下银行卡最长被冻结6个月,但如果冻结到期之后,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对方仍然可以向法院申请继续冻结,但是第2次冻结的期限不能超过第1次冻结的1/2,也就是3个月,以此内推,累计冻结期限不能超过一年时间。

(2)没有履行法院判决书被强制执行

如果涉嫌经济纠纷被对方起诉到法院,然后法院做出了判决,但在法院规定的有效执行时间内,大家没有按照法律判决书履行义务,这时候对方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被执行人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在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后,被执行人的银行卡就会被冻结,至于被冻结之后会解冻,这要分不同的情形。

法院审理帮信案件期间,实施了帮助行为的公民,若是想要知道涉嫌犯帮信罪判刑多久的时间、需要支付多少罚金,可以自行咨询专业律师。咨询后若是想要减轻自己可能受到的处罚,可以委托律师为自己做罪轻、或者是无罪的辩护。

帮信罪的罚金最少为一千元,如果行为是属于未成年人的话罚金数额最少不能低于五百元。以上就是关于帮信罪的罚金数额怎么确定的相关介绍。查看了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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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确定罚金数额,对罚金数额如何裁量
刑法在总则中规定了裁量罚金数额的一般原则,即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主要有以下五种情况:1、无限额罚金制: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即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2、限额罚金制。3、比例罚金制。4、倍数罚金制。5、倍比罚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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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法院判给对方的生活帮助数额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27条规定,“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一方生活困难是指离婚时已经存在的生活困难,不是指离婚后任何时候发生困难,都可以请求帮助。同时另一方有负担能力,帮助仅限于力所能及的程度。
根据上述《解释》,经济帮助的具体办法是:
(1)离婚时,一方年轻有劳动能力,生活暂时有困难,另一方可给予短期的、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2)结婚多年,一方年老病残、失去劳动能力而又无生活来源的,离婚时,另一方应当在居住和生活方面给予适当的安排,可给予长期的经济帮助。
(3)在执行帮助期间,受帮助的一方另行结婚的,应由其配偶抚养,帮助一方可终止给付。
(4)原定经济帮助执行完毕后,对于要求继续给予帮助的,一般不予支持。
(5)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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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的数额怎么确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刑法总则规定了裁量罚金数额的一般原则,即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但对于罚金的具体数额未作规定。在刑法分则对罚金数额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五种情形:
1.无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在无限额罚金的情况下,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
2.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规定了罚金数额的下限和上限,人民只需要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裁量罚金。例如,刑法第170条规定,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类似规定在刑法分则中为数不少,主要集中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中。
3.比例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百分比决定罚金的数额。例如,根据刑法第158条规定,对虚报注册资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
4.倍数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例如,刑法第202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根据这一规定,罚金数额取决于犯罪数额,犯罪数额越大,罚金数额也越高;反之,亦然。
5.倍比罚金制。即同时以犯罪金额的比例和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例如,根据刑法第141条规定,对生产、销售假药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这类罚金数额的条文主要集中在刑法第三章第一节所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
如何确定赡养费数额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费用帮助。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具体而言,对于城市户口的老年人的赡养费给付标准,各省市出台的关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中,都有关于赡养费和抚养费的计算方法的规定。赡养费一般按家庭总收入减去家庭成员城市居民平均生活标准,剩余部分按其赡养人数的平均数额计算。对于农村户口的老年人,一般按照当地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当地农民年人均生活费数据为基准。
需要指出的是,给付赡养费的数额,是根据赡养人的经济状况、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和被赡养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被赡养人实际需要,可以要求增加赡养费数额。要求增加赡养费,但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原先判决的赡养费不能保障被赡养人的基本生活;
2、赡养义务人有能力负担。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才可以要求增加赡养费。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2条规定,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要求增加或减少费用的,人民应作为新案受理。
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
子女抚养费(Child Support)是指所有子女都有权向其父母领取合理必要的生活资助,直至其达到法定年龄或结婚、服兵役、或生活可以自立,许多州在子女仍是全日制学生的情况下,会将该时间界限上再延续一年或两年。在父母分居或离婚的情况下,父母双方仍然必须抚养其子女。通常情况下,享有子女监护权一方父母通过照顾子女日常生活的方式来履行其抚养义务,而另一方父母则必须通过向该监护父母支付一定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其抚养义务,抚养费一般是现金形式,但也可能是其它形式;但当父母双方对子女的监护方式为共同生活监护时,也可能命令具有较高收入的一方父母向另一方较低收入的父母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调查令来调查。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
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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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确定罚金的数额
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主要有以下五种情况:1、无限额罚金制。2、限额罚金制。3、比例罚金制。4、倍数罚金制。5、倍比罚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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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具体赔偿数额的确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西方国家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中,关于赔偿金的确定,不同国家奉行不同的原则,这些原则主要有:
1、酌定原则。既不制定统一的赔偿标准,而是由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酌定。英美法系的国家和地区主要奉行这一原则。
2、比例赔偿原。既按照有关医疗费确定一定的比例进行赔偿,将生理痛苦和心理痛苦的赔偿数额标准化。德国奉行这一原则。
3、固定赔偿原则。既制定固定的赔偿表格,规定各种精神损害赔偿的固定赔偿数额,法官只需依照表格上确定的数额进行判决既可。日本奉行该原则。
我国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金的确定原则,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司法实践中,都没有达成共识。由大部分精神损害是不能以金钱来衡量的,所以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就不能用财产损失的计算方法进行。2001年3月10日起实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也只是划定了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须考虑的几个因素,对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仍难以界定。在审判实践中,由法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赔偿的实际数额,赔偿数额的多少受以下几个条件的影响:
(1)受害人非法侵害后所造成的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果极端痛苦的,就要考虑多赔偿一些,如果仅仅是一般的精神痛苦的,就让加害人少赔一些。
(2)对于此次纠纷的发生原因进行分析,确定双方过错的轻重程度,如果完全属于加害人过错的,受害人的一切损失则由加害人全部赔偿。如果双方当事人皆有不同程度的过错,可以进行调解,采取损失分摊的原则。
(3)受害人的自身价值和社会影响情况也决定其赔偿的形式和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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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的数额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一、定金的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定金的数额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另外,定金合同订立后,经常出现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与约定的数额不一致的情况。实践中一般多交定金的情况较少,少交的情况出现较多。由于定金合同是在交付定金时生效,所以,对于少交的部分不宜强制履行。当事人接受了不足额的定金,实际上等于接受的定金额即为定金范围,对于未交部分,接受定金的一方无权再要求对方补交。因此,不论是多交还是少交定金,只要对方当事人接受了,就视为定金的数额发生了变化。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
二、定金有哪些法律效力定金的效力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定金一旦交付,定金所有权发生移转。当定金由给付定金方转移至收受定金方时,定金所有权即发生移转,此为货币的特点决定的。
2、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3、在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时,并不能当然适用定金罚则。只有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才可以适用定金罚则。当然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超过20%的,超过部分无效。
5、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6、如果在同一合同中,如果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在一方违约时,当事人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不能同时要求适用两个条款。
诈骗罪数额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诈骗犯罪数额如何认定 我国刑法典及关于诈骗犯罪的司法解释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 关于诈骗犯罪数额的认定,一般有如下几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是主观说,认为诈骗罪的犯罪数额是行为人主观希望骗取的数额。 第二种意见是所得说,认为诈骗罪的犯罪数额是行为人通过实施诈骗行为而实际得到财物的数额。 第三种意见是侵害说,认为诈骗罪的诈骗数额不一定是犯罪所得数额,而是诈骗行为直接侵害的他人实际损失价值数额。 第四种意见是交付说,认为诈骗罪的诈骗数额是被害人由于受骗而实际交付的财物的数额。 第五种意见是双重标准说,认为在诈骗罪既遂的情况下,诈骗罪的诈骗数额是被害人实际交付的财物数额;在诈骗未遂、预备、中止的情况下,诈骗数额是行为人主观上希望骗取的财物数额。 第六种是折中说,认为诈骗犯罪未遂时,一般应以行为人犯罪指向的数额(其犯罪意图诈骗的数额)认定为诈骗数额;诈骗犯罪既遂时,一般应以诈骗犯罪所得数额认定为犯罪数额;如果被害人损失数额或交付数额高于诈骗犯罪行为人所得,而这一差额又可归因于犯罪行为人一方的行为,则诈骗犯罪数额应以损失数额或交付数额来认定。 我们认为,侵犯财产罪所侵犯的社会关系为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刑法所要保护的社会关系为公私财产所有权。因此,侵犯财产罪中犯罪数额的认定也应当根据公私财产被犯罪行为侵犯的严重程度来认定,而不能仅仅看行为人实际获利数额。刑法所保护的法益是公私财产所有权,这种保护不仅包括保护公私财产所有人、持有人、管理人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还应当包括保护公私财产的完整性和经济价值性,防止公私财物的整体性及经济价值性受到不正当的侵害。如果将犯罪行为人的实际获利数额作为认定诈骗犯罪数额的标准,其侧重点显然在于打击非法获取不正当经济利益的犯罪行为,而不是侧重于对公私财物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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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的数额如何确定?
在刑法分则对罚金数额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五种情形:1、无限额罚金制。2、限额罚金制。3、比例罚金制。4、倍数罚金制。5、倍比罚金制 决定罚金数额必须以犯罪情节为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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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哥哥是自己开的一家建筑公司,现在想转让债权,帮哥哥咨询一下数额不确定的债权是否可以转让
[律师回复] 探讨这样的问题,应从我国《合同法》立法的目的、原理上开始。债权转让的性质,立法者和学者有不同的观点,主要有三种学说:
(一)不要因的准物权合同说。学说以德国法为代表,以物权行为为理论基础。主张债权转让与作为其基础的被转让合同是相分离的,是不要因的合同。
(二)要因的买卖合同说。学说以法国法为代表。认为债权转让合同是一种要因的买卖合同。
(三)合同说。学说以英美法为代表,在英美法系,“转让”一词一般仅用于财物权利的转移,以区别于对特定财物的转移。主张合同让与是一种合同。让与权利合同必须具备一定条件才有效。
通过我国法学家们细致的甄别、探讨,我国《合同法》采用了债权转让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将合同权利作为转让的标的来看待。转让合同就意味着权利人对其权利实施了处分行为。
为此,债权作为合同的标的,其本身的无体、实存的特征与其他标的不同,是值得重视的。根据古老的拉丁法谚“任何人不得转让自己并不拥有的权利”,决定了此种转让的债权必须是真实存在的权利,而且是合法的。一个真实存在但不合法的债权对于债权人及受让人、债务人都不具有法律上的意义。故合法性是其当然之意。这就是不确定债权转让必须遵循的一个原则,真实、合法。以上是数额不确定的债权是否可以转让这个问题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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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数额该怎样确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
(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费应按照法律规定给付,虽然在个案中会有地区和经济水平上的差异。
总的来说,子女抚养费数额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这可以通过申请调查令来调查;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
①确定。
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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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的数额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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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的数额怎样确定
[律师回复] 对于抚养费的数额怎样确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调查令来调查。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
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二、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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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数额怎么样确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
(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费应按照法律规定给付,虽然在个案中会有地区和经济水平上的差异。
总的来说,子女抚养费数额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这可以通过申请调查令来调查;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
①确定。
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该怎么确定赡养费数额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费用帮助。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具体而言,对于城市户口的老年人的赡养费给付标准,各省市出台的关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中,都有关于赡养费和抚养费的计算方法的规定。赡养费一般按家庭总收入减去家庭成员城市居民平均生活标准,剩余部分按其赡养人数的平均数额计算。对于农村户口的老年人,一般按照当地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当地农民年人均生活费数据为基准。
需要指出的是,给付赡养费的数额,是根据赡养人的经济状况、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和被赡养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被赡养人实际需要,可以要求增加赡养费数额。要求增加赡养费,但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原先判决的赡养费不能保障被赡养人的基本生活;
2、赡养义务人有能力负担。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才可以要求增加赡养费。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2条规定,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要求增加或减少费用的,人民应作为新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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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的数额如何确定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罚金的数额如何确定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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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医疗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赔偿数额怎么确定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
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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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数额要怎样确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抚养费数额要怎样确定问题解答如下, 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
(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费应按照法律规定给付,虽然在个案中会有地区和经济水平上的差异。
总的来说,子女抚养费数额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这可以通过申请调查令来调查;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
①确定。
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要如何确定赡养费数额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要如何确定赡养费数额问题解答如下, 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费用帮助。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具体而言,对于城市户口的老年人的赡养费给付标准,各省市出台的关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中,都有关于赡养费和抚养费的计算方法的规定。赡养费一般按家庭总收入减去家庭成员城市居民平均生活标准,剩余部分按其赡养人数的平均数额计算。对于农村户口的老年人,一般按照当地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当地农民年人均生活费数据为基准。
需要指出的是,给付赡养费的数额,是根据赡养人的经济状况、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和被赡养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被赡养人实际需要,可以要求增加赡养费数额。要求增加赡养费,但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原先判决的赡养费不能保障被赡养人的基本生活;
2、赡养义务人有能力负担。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才可以要求增加赡养费。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2条规定,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要求增加或减少费用的,人民应作为新案受理。
遗产继承数额怎么确定
[律师回复] 对于遗产继承数额怎么确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父亲的遗产应该有哪些人来继承遗嘱继承指定的继承人。法定继承:配偶、子女、父母为
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
第二顺序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其直系卑血亲代位继承。另外,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为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由此可以看出我国法定继承人范围是由婚姻关系和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亲属关系为基础而确定的,亲属只限于二等亲以内,顺序仅有两个。只有以上人能继承遗产。
二、遗产继承份额怎么确定首先要看有没有遗嘱,有的话,要按照遗嘱来进行分配;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1、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不列入继承顺序。关于遗产继承数额的问题,小编就为大家解答到此,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在确定遗产继承数额的时候,我们要先搞清楚,此时是按照怎样的方式来分割遗产的,不同的方式下,涉及到的遗产分割肯定是不同的。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四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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