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犯罪坐牢多少天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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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对于犯罪分子在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严格的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还有犯罪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来进行判断。若是依旧不知道法律规定犯罪坐牢多少天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法律规定犯罪坐牢多少天

一、法律规定犯罪坐牢多少天?

需要根据具体的犯案情节分析。

刑法》第六十一条

量刑的一般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

从重处罚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

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二、公诉案件要经过哪些流程,公诉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公诉案件的流程图如下:

审理期限一般为两个月,但是需要延长时,期限会延长,具体视情况而定。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公诉案件的证明责任在公诉案件中,证明责任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承担。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其中,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承担着追诉职能,对被追诉人有罪的诉讼主张负有证明责任。因此,人民检察院对移送案件审查后,如果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作出不起诉处理。在审判阶段,对于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三、犯罪嫌疑人从被批捕,到最后被判刑的流程及期限是什么

1、首先,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以后,应当先立即进行侦查,侦查的时间一般都是两个月,但是如果对于重大,疑难或者是复杂的案件,经过上级机关的批准,也可以延长到七个月,然后再将犯罪嫌疑人交由检察机关去审查起诉,这要在一个月之内。有去交付检察机关当然也可以延长半个月。另外,检察机关也可以将犯罪嫌疑人在交付给公安机关去补充侦查两次,每次的时间只能是一个月,但是不得将犯罪嫌疑人补充退回,补充侦查两次以上。

2、案件进入了法院审理的阶段后,这个时间一般都是一个月的时间,也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去延长半个月。对于非常重大,疑难的案件,也可以再去延长一个月,但是对于简易程序的话,要在20天以内进行省级这是第一审程序,如果一方,第一审的程序不符,那么就可以提起上诉,然后进入第二审程序,在第二审中一般也是一个月,也可以根据上述的规定再延长半个月。对于重大,疑难的案件也是可以延长一个月,最后这个判决才可以生效的,所以总共的最短的时间都是四个月,但是最长的时间可以是15个半月。

3、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犯罪嫌疑人在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以后,是不是就要立即判刑呢?这个答案是这样的,如果公安机关掌握了犯罪嫌疑人已经有犯罪事实,并且证据充分之后是可以申请逮捕的,经过检查机关批准以后就可以执行逮捕了,但是,为被依法逮捕以后犯罪嫌疑人就会被限制人身自由,而且犯罪嫌疑人也是在存在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实施的犯罪行为,所以有些人也会被逮捕以后就立即判刑。因此呢,在实践当中,对于犯罪嫌疑人是否会被判刑,最终的结果还是得看法院的判决的,如果只是被批准逮捕以后,犯罪嫌疑人并不一定真的要去接受刑事处罚

4、但是有一种情况是非常值得注意的,那就是犯罪嫌疑人他有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话,这种犯罪嫌疑人在被批准逮捕时,他针对的也有可能是已经被判处了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如果根据已经掌握的事实,这个时候就可以不用逮捕直接判刑。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案件坐牢的时间应依照具体罪名与相应的量刑尺度进行确定。管制的期限,一般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拘役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以上就是关于法律规定犯罪坐牢多少天的相关介绍。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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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一个朋友贪污了,然后他被警察带走了,我们想要了解一下有关贪污犯坐牢的,就是贪污多少回被抓去坐牢?
[律师回复] 贪污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贪污罪怎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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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作为一般贪污行为的特殊形式,除具有一般贪污违法行为的共性外,还具有自身的特性。构成贪污罪的贪污行为,还具有贪污数额和情节上的要求。因此,认定贪污罪与一般贪污违法行为时,应把握以下方面:
1、要看行为人贪污的数额是否达到5干元。其中,贪污的数额按累计方法计算。对于行为人贪污的数额达到5千元的,无论其情节如何,均构成贪污罪;而对于贪污的数额尚未达到5千元的,一般应视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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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贪污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行为,已具备了贪污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同时产生了危害结果。因此,认定贪污罪既遂与否,应把握以下两点:
1、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符合贪污罪构成要件的特征。其中,衡量非法占有的标准,是行为人是否实际已非法占有了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的财物。如果已实际非法占有了,即视为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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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符合上述两方面的贪污行为,就可以认定为贪污罪
您好,以上是我对贪污犯坐牢,贪污多少会被抓去坐牢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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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什么罪会坐牢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缓刑就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刑罚。
在缓刑考验期内只要无《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在缓刑开眼期满后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参考《刑法》第72-77条。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四条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被砍伤犯人不用赔钱也不用坐牢犯人还要坐牢吗
[律师回复]   首先,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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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犯什么罪会坐牢坐两个月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缓刑就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刑罚。
在缓刑考验期内只要无《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在缓刑开眼期满后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参考《刑法》第72-77条。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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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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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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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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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权,会坐牢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名誉权是公民最基本的人身权利,在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以后,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那么侵犯了名誉权要判什么刑呢
侵犯名誉权是民事侵权,不会被判处刑事处罚。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
(八)支付违约金
(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由此我们可知侵害名誉权的处罚可以请求人民判决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以及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
(八)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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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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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十五周岁的人构成故意罪后,要坐牢多久是不确定的,既要看如何判决,还要看在服刑期间是否得到减刑、及减刑多少时间。  《刑法》  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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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法院判刑之后,犯人在坐牢,坐牢期间罚款交了,刑期马上完了,又收到让交罚款的文件
[律师回复] 根据法律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酒后强奸未遂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具体包括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及批准逮捕期限和侦查期限、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期限及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期限等。
  法律依据:
一、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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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十八条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羁押期限。
(1)刑事拘留及批准逮捕阶段:《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2)侦查阶段:《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已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3)审查起诉阶段:《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4)法院审判阶段:《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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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坐牢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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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未成年犯法会坐牢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首先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无论什么罪行均不予以进行处罚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后应当承担刑事责任14周岁至未满16周岁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犯罪,需要根据犯罪情节来判断量刑,犯罪性质恶劣例如,抢劫、、、贩卖毒品等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基于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机制,未成年人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都应予以从轻处罚。抢劫罪属于较为恶性的案件,是指使用暴力或胁迫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的一种行为,严重的抢劫罪包含暴力致人残疾或死亡。据我国法律规定年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犯罪主体,未成年人犯抢劫罪根据其年龄阶段和犯罪情节定罪或实行管制。
综上,如已经年满14周岁则会根据犯罪情节进行刑事处罚,通常会考虑其是否出于主观意愿,是否有悔罪表现等如未满14周岁,则会根据具体犯罪情况和犯罪行为人的家庭情况考虑是否进行政府收容或责令其家长进行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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