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恢复执行的程序如下:
1、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2、申请法院恢复执行需要提交的材料:恢复执行申请书;原执行依据副本;原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副本或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以及联系方式;当事人信息及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的相关证据材料;
3、在申请恢复执行立案前,建议先联系原执行法官,部分法院会要求申请执行人先向原执行法官提交材料,法官审核同意后再交立案庭立案。
二、申请执行后多久才立案
申请恢复执行,一般在三天之内决定是否立案,如果不能立案会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三、执行恢复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对就法院裁定中止的案件申请恢复执行的,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1)原中止执行裁定书,以及原裁定所列中止执行情形已消失的依据;
(2)中止后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3)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等。
2、就和解案件申请法院恢复执行的,则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执行和解协议;
(2)被执行人已履行的情况;
(3)被执行人尚未履行的情况;
(4)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线索等。
3、就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申请恢复执行的,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1)原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2)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有无履行的情况;
(3)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
(4)被执行人的下落等。
四、强制执行申请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第一,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以及合并、分立等情况。在执行过程,如果作为申请执行人或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应当中止执行程序的进行,以等待他的权利义务承担人承担权利或者义务。
第二,人民法院认定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上述四项规定以外的其他情况,如被执行人突然失踪,或突然出现了某种不可抗拒的事由,使执行程序暂时不能继续进行,人民法院均可依法裁定执行中止。
第三,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以后,权利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开始后,权利人也有权要求延期执行。申请执行和申请延期执行都是他的权利。因此,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并且向人民法院正式提出,而延期执行又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中止执行。
第四,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案外人对执行的财产提出了确有理由的异议,就意味着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可能有错误。对案外人的异议在审结以前应当中止执行程序,本案能否继续执行取决于人民法院对案外人异议的审查结果。
综上所述,我们已基本清楚了怎么申请强制执行恢复执行状态,只要确定恢复执行就一定要按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来,先提交材料,再由法院受理,这样才能保障到本人的利益可以获得法律保护,而对于被执行人也需要及时的履行自己的义务。本篇文章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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