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

最新修订 | 2024-02-22
浏览10w+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5年
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问题带来帮助。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

1、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4、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所以工程合同盖错了公章的,可以重新签订合同,重新签名和加盖公章。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工程合同盖错章了怎么处理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1.8k字,预估阅读时间7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6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1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0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1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4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2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2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2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3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4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6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7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1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4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1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2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施工合同纠纷·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南京188****3360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35****170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0****385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无效情形?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情形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4、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5、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后果:1、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具有相对独立性,不因合同无效而失去其效力。
2浏览 2024-09-07
建设施工合同无效情形
10w+浏览2024-10-18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无效情形?
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4.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5.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
45浏览 2024-10-3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有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有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br/>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br/>何为“资质”?简单理解,就是说一个施工企业,在某个建筑领域的等级以及可以承揽工程的范围。2007年6月26日,建设部颁布过《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其中,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而每个序列下面又分为资质等级。“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就是说,没有取得任何序列的任何等级,“超越资质等级”,是指低资质的等级去承包高资质等级的工程,如二级专业承包单位去承接一级专业承包单位的工程,这就是超越资质等级。<br/>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br/>其实,这这种情形下,就是最典型的“挂靠”行为。杭州中院曾于2010年在就该行为予以了具体列举,包括:<br/>(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br/>(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br/>(3)不具有工程总包资格的建筑企业以具有总包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br/>另外,我们也可以从以下角度予以关注:<br/>第<br/>一,是否存在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的;<br/>第<br/>二,是否存在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br/>第<br/>三,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实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是不是本单位员工等角度。<br/>当然,在实践中,要认定挂靠并不容易,一方面由于施工单位怕受到行政处罚而不愿意主动提出,另一方面,建设单位的管理人员也担心引火上身变成是自己的工作失职。<br/>?<br/>三、建设工程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br/>关于该点,首先要明确招标的范畴。这需要我们重点关注《招标投标法》以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里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参照周吉高律师的观点,实践中,存在两种典型但往往被忽视的情形:<br/>第<br/>一,将总包外工程直接发包,因未进行招投标导致发包合同无效;<br/>第<br/>二,总包部分范围收回直接发包。<br/>另外,还要注意无效中标的情形,具体可参照《招标投标法》第50、5<br/>2、5<br/>3、5<br/>4、5<br/>5.、57条。<br/>四、违法分包<br/>认定分包行为的违法性,我们可以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予以参考:<br/>第<br/>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br/>第<br/>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总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给其他单位完成的;<br/>第<br/>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建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br/>第<br/>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的。<br/>五、转包<br/>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给其他单位。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要注意以下几点:<br/>第<br/>一,承包人首先要承接工程,这是前提;<br/>第<br/>二,承包人不履行合同;<br/>第<br/>三,转给他人,包括全部转,或者肢解以后转。
325浏览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
10w+浏览2024-10-28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情形有几种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2、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4、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况包括:承包商资质不符、挂靠施工、未招标或招标无效、违法分包转包。无效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及社会公众利益,如欺诈、恶意串通、非法目的、损害公共利益等情形。这类合同自始无效,不具法律约束力,不受法律保护。其特点包括违法性和无法履行,一旦确认无效,即刻失去法律效力。
6浏览 2024-06-29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
10w+浏览2024-11-04
无效的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情形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2、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4、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有: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三、建设工程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四、违法分包。五、转包。
40浏览 2024-09-28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br/>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br/>何为“资质”?简单理解,就是说一个施工企业,在某个建筑领域的等级以及可以承揽工程的范围。2007年6月26日,建设部颁布过《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其中,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而每个序列下面又分为资质等级。“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就是说,没有取得任何序列的任何等级,“超越资质等级”,是指低资质的等级去承包高资质等级的工程,如二级专业承包单位去承接一级专业承包单位的工程,这就是超越资质等级。<br/>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br/>其实,这这种情形下,就是最典型的“挂靠”行为。杭州中院曾于2010年在就该行为予以了具体列举,包括:<br/>(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br/>(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br/>(3)不具有工程总包资格的建筑企业以具有总包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br/>另外,我们也可以从以下角度予以关注:<br/>第<br/>一,是否存在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的;<br/>第<br/>二,是否存在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br/>第<br/>三,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实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是不是本单位员工等角度。<br/>当然,在实践中,要认定挂靠并不容易,一方面由于施工单位怕受到行政处罚而不愿意主动提出,另一方面,建设单位的管理人员也担心引火上身变成是自己的工作失职。<br/>?<br/>三、建设工程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br/>关于该点,首先要明确招标的范畴。这需要我们重点关注《招标投标法》以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里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参照周吉高律师的观点,实践中,存在两种典型但往往被忽视的情形:<br/>第<br/>一,将总包外工程直接发包,因未进行招投标导致发包合同无效;<br/>第<br/>二,总包部分范围收回直接发包。<br/>另外,还要注意无效中标的情形,具体可参照《招标投标法》第50、5<br/>2、5<br/>3、5<br/>4、5<br/>5.、57条。<br/>四、违法分包<br/>认定分包行为的违法性,我们可以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予以参考:<br/>第<br/>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br/>第<br/>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总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给其他单位完成的;<br/>第<br/>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建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br/>第<br/>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的。<br/>五、转包<br/>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给其他单位。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要注意以下几点:<br/>第<br/>一,承包人首先要承接工程,这是前提;<br/>第<br/>二,承包人不履行合同;<br/>第<br/>三,转给他人,包括全部转,或者肢解以后转。
433浏览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无效情形
10w+浏览2024-11-15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什么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什么
建设工会曾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或没有相应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名义的; 3、必须招标的未进行招投标或中标的; 4、违法分包或者转包的。
32浏览 2024-10-27
小叔他们建筑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变成无效的,但是他们都还不知道,所以想咨询一下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
[律师回复] <br/>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企业施工资质签订的合同。<br/> <br/>(1)建筑企业按资质分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br/> <br/>(2)资质等级及承包范围:<br/> <br/>①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工程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br/> <br/>②专业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其可以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br/> <br/>总承包人将其承包范围内上下水、暖气、电气、电讯消防工程、打桩工程、装修工程等的专业工程发包的,须经得建设单位的同意。<br/> <br/>③劳务分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劳务分包无需经过建设单位或总承包人的同意。<br/> <br/>2、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签订的合同。<br/> <br/>(1)实践中大量存在,为充实业绩,争取提高资质。司法解释欲放松,但建设部坚决否定。<br/> <br/>(2)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合同有效。<br/> <br/>行政后果:资质许可机关(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批准企业资质升级和增项申请;警告、责令改正、1-3万元罚款<br/> <br/>3、 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的合同。<br/> <br/>(1)形式:挂靠、变相作为内部承包、名义上的联营等,由法官认定。<br/> <br/>(2)建设部124号令第15条:分包工程发包人没有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但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不是工程承包人本单位人员的,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br/> <br/>(3)建设单位的工程款直接进入项目管理机构财务的,亦视为挂靠行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br/> <br/>(4)法律后果:收缴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br/> <br/>(5)行政后果:资质许可机关(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批准企业资质升级和增项申请;警告、责令改正、1-3万元罚款<br/> <br/>4、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br/> <br/>(1)《招标投标法》第三条:<br/> <br/>(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br/> <br/>(二)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br/> <br/>(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br/> <br/>《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对上述条件做了进一步细化,必 须招标的施工项目为:<br/> <br/>①以上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br/> <br/>②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价在100万元以上的;<br/> <br/>③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价在50万元以上的;<br/> <br/>④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br/> <br/>(2)可不进行招标的施工项目:<br/> <br/>经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下列项目可以不招标:<br/> <br/>①停建或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工程,且施工单位未发生变化;<br/> <br/>②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br/> <br/>③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层工程,且施工单位未发生变化;<br/> <br/>④其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br/> <br/>5、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中标无效<br/> <br/>《招标投标法》第50、5<br/>2、5<br/>3、5<br/>4、5<br/>5、57条规定了六种投标人禁止行为 (即:“串标”、“围标”):<br/> <br/>(1)招投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它人合法权益的,影响中标结果的(第五十条)<br/> <br/>(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其它情况,或者泄露标底的,影响中标结果的(第五十二条);<br/> <br/>(3)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第五十三条)<br/> <br/>(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第五十四条);<br/> <br/>(5)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与投标人就标价、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影响中标结果的(第五十五条);<br/> <br/>(6)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依法必须招标<br/>的项目的招标人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第五十七条)。<br/> <br/>行政后果:资质许可机关(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批准企业资质升级和增项申请;警告、责令改正、1-3万元罚款<br/> <br/>6、 非法转包、违法分包。<br/> <br/>(1) 转包:<br/> <br/>① 不履行合同约定,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br/> <br/>② 不履行合同约定,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br/> <br/>③ 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br/> <br/>并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视同转包行为。 非法转包,实质上是建筑工程的(总)承包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其承包 的工程变更合同主体或虽不变更合同主体,但以包代管,不参加现场管理的行为。查处转包行为,在施工过程中主要核查以下5个方面:<br/> <br/>①核查承包合同主体是否变更或实际变更;<br/> <br/>②现场管理人员隶属关系,与申报质量监督时是否一致;<br/> <br/>③管理人员到位情况;<br/> <br/>④核查工程项目的原材料是否由承包人供应;<br/> <br/>⑤工程施工的大型机具、设备、设施是否为总承包人所有或使用。<br/> <br/>(2)违法分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8条规定的四种情形:<br/> <br/>① 总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相应资质的单位;<br/> <br/>② 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它单位完成;<br/> <br/>③ 将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br/> <br/>④ 分包单位再分包。<br/> <br/>(3)法律后果:<br/> <br/>① 收缴已经取的非法所得;<br/> <br/>② 建设单位有权与总包单位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br/> <br/>(4)行政后果:资质许可机关(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批准企业资质升级和增项申请;警告、责令改正、1-3万元罚款。<br/> <br/>(4)劳务分包除外。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劳务分包人与总承包人、专业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既不是违法分包,也不是转包行为,是合法劳务分包行为。
20浏览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
10w+浏览2023-09-17
律图 > 法律知识 > 建设工程纠纷 > 施工合同纠纷 >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宿迁180****5020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常州178****452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78****4262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