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机构工作人员被判处刑罚的怎么处分?

最新修订 | 2024-02-26
浏览10w+
卢滨律师
卢滨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45人
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有关机构工作人员被判处刑罚的怎么处分相关的法律规定。
有关机构工作人员被判处刑罚的怎么处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按照以下权限决定:

(一)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决定。其中,由事业单位决定的,应当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备案。

(二)开除处分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对中央和地方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本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决定;其中,由本单位作出开除处分决定的,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因此如果是一个企业的工作人员被判处了拘役通常是极其有可能被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是当事人和用人单位进行的协商,用人单位也达成了一致的意见,也有可能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只要是国家有关机构的工作人员只要是被判处了拘役是肯定会被开除的。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企业人员判拘役能保留工作吗?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有关机构工作人员被判处刑罚的怎么处分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6千字,阅读时间约6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6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有关机构工作人员被判处刑罚的怎么处分?
一键咨询
  • 132****30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2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5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6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6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3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1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5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1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3****23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4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3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3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2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4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有关机构工作人员被判处刑罚的怎么处分?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有关机构工作人员被判处刑罚的怎么处分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公证机构及公证员的工作职责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哪些错误要承担法律责任本文为您详细介绍公证机构及公证员的法律责任。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的;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的,公证员及公证机构必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公证机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公证员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的;  
(二)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的;  
(三)同时在二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的;  
(四)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的;  
(五)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的;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二条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对公证机构给予警告,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停业整顿的处罚;对公证员给予警告,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三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私自出具公证书的;  
(二)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的;  
(三)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的;  
(四)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的;  
(五)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  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刑事处罚的,应当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  第四十三条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因过错给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由公证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证机构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公证员追偿。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与公证机构因赔偿发生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四条当事人以及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  
(二)利用虚假公证书从事欺诈活动的;  
(三)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伪造、变造的公证书、公证机构印章的。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公证。  第四十六条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四十七条本法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636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索贿构成什么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索贿构成受贿罪,一般索贿的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就可以按照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索贿是人民法院从重量刑的法定情节,构成受贿罪的,受贿数额和相关的犯罪情节会影响量刑标准,受贿罪最重的量刑是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公证机构的工作人员有哪些法律责任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哪些错误要承担法律责任本文为您详细介绍公证机构及公证员的法律责任。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的;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的,公证员及公证机构必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公证机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公证员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的;  
(二)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的;  
(三)同时在二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的;  
(四)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的;  
(五)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的;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二条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对公证机构给予警告,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停业整顿的处罚;对公证员给予警告,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三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私自出具公证书的;  
(二)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的;  
(三)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的;  
(四)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的;  
(五)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  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刑事处罚的,应当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  第四十三条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因过错给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由公证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证机构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公证员追偿。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与公证机构因赔偿发生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四条当事人以及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  
(二)利用虚假公证书从事欺诈活动的;  
(三)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伪造、变造的公证书、公证机构印章的。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公证。  第四十六条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四十七条本法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6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能否构成滥用职权罪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能否构成滥用职权罪?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单独情况下不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但是可以构成滥用职权罪从犯,因此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亦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能否构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因此只要是国企或者是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为亲友非法牟利都是可以构成此罪的。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也包含了事业单位中的一些领导,因为他们可以和财务打交道,但是只要他们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将自己公司内部的经营活动交给他们的亲友盈利,并且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就可能构成此罪。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公证公证机构的工作人员是否具有法律责任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哪些错误要承担法律责任本文为您详细介绍公证机构及公证员的法律责任。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的;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的,公证员及公证机构必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公证机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公证员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的;  
(二)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的;  
(三)同时在二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的;  
(四)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的;  
(五)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的;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二条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对公证机构给予警告,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停业整顿的处罚;对公证员给予警告,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三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私自出具公证书的;  
(二)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的;  
(三)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的;  
(四)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的;  
(五)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  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刑事处罚的,应当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  第四十三条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因过错给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由公证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证机构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公证员追偿。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与公证机构因赔偿发生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四条当事人以及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  
(二)利用虚假公证书从事欺诈活动的;  
(三)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伪造、变造的公证书、公证机构印章的。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公证。  第四十六条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四十七条本法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6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多少钱构成贿赂犯罪
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构成贿赂犯罪,对行贿行为是按照行贿罪定罪的,不过,如果累计向三个人以上行贿,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以及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贿数额在1万元到3万元之间的即可追究刑事责任。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律师您好,我是西安一所教育机构的一名职员,已经工作了快3年了,公司在疫情3月份将我待岗。6月份通知我公司没有岗位了,回不来了。让我自动离职。我想请问这合理吗?这属于裁员解雇,还是我自动离职尼?
[律师回复] 教育机构不退钱不合法。如果双方签订了合同,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解决。
教育机构在合同中规定学费不能退,这是“霸王条款”。学生没上课,学校没有付出相应的教学活动,就不应该取得学费。学员因自身原因放弃了上课也不合适。在这种情况下,学校可以留取一部分合理的费用来弥补损失,剩下一部分则应退还给学员。
学员有选择放弃学习的权利,教育机构在合同中规定不能退费是“格式条款”、“霸王条款”,教育机构和学员之间可以有约定,但约定不能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学员或家长提供缴费依据和书面材料,他们可以协调退费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第四十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有关机构工作人员被判处刑罚的怎么处分?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