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租的门市房动迁如何补偿停产损失?
按照造成的实际损失补偿,停产补偿不是法定的。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门市房拆迁补偿有哪些?
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二是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三是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四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三、门市房拆迁补偿流程有哪些?
1、房屋征收部门向社会发布公告。
2、房屋征收部门对拆迁房屋进行面积测量。
3、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
4、签订拆迁安置协议。
5、支付拆迁补偿款。
四、门市房拆迁补偿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等信息;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7、其他条款以及双方有另需补充的事项。
五、门市房拆迁补偿协议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六、门市房拆迁补偿争议可委托哪些人提起行政诉讼?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七、门市房拆迁补偿争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一)原告和拆迁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八、门市房拆迁补偿争议提起行政诉讼后怎么确定举证责任?
1、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3、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
综上所诉,出租的门市房动迁如何补偿停产损失的这个问题有明确的规定,如果门市房已经出租出去,停产补偿归承租人所有。本篇文章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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