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被行政处罚是不存在的,构成犯罪是刑事处罚,不会涉及到行政处罚。涉嫌犯帮信罪可能会受到的处罚包括被单处罚金,或者是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帮信罪是自诉案件吗
1、帮信罪可能是自诉案件、也有可能是公诉案件。
帮信罪的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若是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帮信行为人涉嫌犯罪,那么帮信罪就属于自诉案件。
2、帮信罪若属于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侦查时间一般为两个月,案件复杂是可经批准延长一个月;侦查过后由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一般为一个月;法院审理时间一般两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3、不管帮信罪属于自诉案件、还是公诉案件,都有可能会被免除刑事处罚。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涉嫌犯帮信罪之后,帮信行为人可能会受到的最高处罚为三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公民在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已经成年,那么法院判处需要支付的罚金则不会低于一千元。如果帮信罪的犯罪主体是单位,那么单位可能会被单位责令支付罚金。
三、帮信罪支付结算金额如何认定
1、帮信罪支付结算金额的认定方式为,用帮信案件涉案银行卡的入账金额相加。
交易流水的计算司法实践中是按照涉案账户的流入资金来计算的。因此,入账金额就是支付结算金额。
2、特殊入罪标准的支付结算金额认定标准如下:
(1)不要求上游犯罪达到查证属实的程度;
(2)只要支付结算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即使无法与上游犯罪的犯罪金额一一对应,或者相对应的金额达不到20万元,也达到入罪标准。比如银行卡的银行流水120万元,但能与上游犯罪相对应的查证属实的金额只有15万元,这种情况下,适用特殊入罪标准的支付结算金额认定标准,即支付结算金额为120万元,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3、在认定支付结算金额的时候,要区分行为人卡内资金用途。
部分行为人在售卡前已将该卡与本人电子账户绑定,在售卡后仍然利用该卡进行一些不正当的结算行为,出现犯罪资金与个人正当使用资金相互交织的情况。办案中应准确把握实际涉案流水的起止时间及累计金额,对于有争议的部分应当适用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而予以扣除。
一旦构成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会对此采取刑事处罚措施,但不是行政处罚措施。以上主要是对于帮信罪不成立会被行政处罚吗做出了相关介绍。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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