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在本市道路上发生的仅造成车辆物品损失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无争议的,可私自协商处理交通事故现场。
2、交通事故由当事人自行处理现场的,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1)处理交通事故现场前,当事人应记清对方的姓名、单位、车种、车号。
(2)处理交通事故现场后,由肇事方写明事故事实,经双方签字后,交给受害方。
(3)双方交换驾驶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4)当事双方应在2小时之内(特殊情况可延长至3小时),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共同到当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报案,逾期不到的按不及时报案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3、对于损失轻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
处理现场后,当事双方对事故事实有争议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按处理现场前肇事方写明的交通事故事实认定责任。
4、发生碰撞固定物的单方交通事故时,当事驾驶员或有关人员应立即报案,并将车辆移至路边或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处理。
5、对当事人按规定自行处理现场的交通事故,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按事故处理简易程序办理结案手续,不再受理此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经济赔偿只调解1次。
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人伤好了而且双方也协商好了一般是不能再要求对方给钱了,除非是在出院之后还要做康复的治疗,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实际情况来,这需要由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好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的。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交通事故纠纷怎么处理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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