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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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之前提。

2、客观要件:

(1)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以构成。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

(2)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即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正当防卫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3)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

3、主体要件:

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身份的犯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判定持刀行凶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时候,需要判断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意图,客观上是否有实施故意杀人的行为。若缺少任何一个,可能最终都无法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拿刀行凶未遂要怎么样处理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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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客观条件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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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哪些属于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律师回复]
一、哪些属于故意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之前提。
2、客观要件

1)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均可以构成。以行为实施的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

2)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即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正当防卫均不构成故意罪。经受害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故意罪。对所谓的“”,仍应以故意罪论处,当然,量刑时可适用从轻或减轻的规定。

3)直接故意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
3、主体要件故意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身份的犯罪主体。
4、主观要件故意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二、故意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认定故意罪的构成要件,核心在于认定其客观要件。而其客观要件中,故意的情形非常复杂。除了第一部分介绍的情形外,还有以下几种特殊情形:
1、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依故意罪定罪处罚。
2、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致人死亡的,依故意罪定罪从重处罚。
3、、拘留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致人死亡的,依故意罪定罪从重处罚。
4、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致人死亡的,依故意罪定罪从重处罚。
5、聚众“”,致人死亡的,依故意罪定罪处罚。
6、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依故意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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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杀人罪构成要件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过失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不能成为本罪主体。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由于身心发育尚不成熟,知识水平及对客观事物的观察和认识能力、对自身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的认识,都有一定局限性,所以,他们是限制行为能力 (含责任能力)人,因此,法律上不要求他们对过失行为负刑事责任。
2、过失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抱有过失的心理状态,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应当预见是法律对行为人实施某种有意识的行为时,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结果的主观认识上的要求。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已经预见,但却轻信能够避免这种结果的发生。
3、过失犯罪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生命权是自然人以其生命维持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均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受刑法打击。本法第232条规定故意罪。本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因过人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构成本罪,客观方面必须同时具备三个要索;
(1)客观上必须发生致他人死亡的实际后果。这是本罪成立的前提。
(2)行为人必须实施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
(3)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必须具有间接的因果关系,即被害人死亡是由于行为人的行为造成的。
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的前提。
(二)、客观要件
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均可构成。以行为实施的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的方法多种多样,可以借助一定的凶器,也可以是徒手,但是如果使用放火、爆炸、投毒等危险方法杀害他人,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对于教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去杀害他人的,对教唆犯应直接以故意罪论处。
其次,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既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正当防卫均不构成故意罪。经受害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故意罪。对所谓的“”,仍应以故意罪论处,当然,量刑时可适用从轻或减轻的规定。
第三,直接故意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本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故意的动机是多种多样和错综复杂的。常见的如报复、图财、、拒捕、义愤、气愤、失恋、流氓动机等。动机可以反映者主观恶性的不同程度,对正确量刑有重要意义。
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律师回复] 故意罪属于形式的犯罪中的一种,所谓是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即应该做也能够做而未做的情况。客观方面需要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行为人负有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构成犯罪的的前提。特定义务一般有三个来源: 一是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义务 二是职务上或者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 三是由行为人先行的行为而使法律所保护的某种利益处于危险状态所产生的义务。 第二,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性而未履行如果行为人虽有某种特定义务,但由于某种原因而不具备履行该项义务的实际可能性,则不构成犯罪的。 第三,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的行为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需要指出的是故意罪的成立须具备上述三个条件,但并非所有引起他人死亡,都应以故意罪定罪处罚。其原因在于: 其一,引起他人死亡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只能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或法律对过失致人死亡另有规定的专门罪。如刑法第335条的医疗事故罪,就可由构成,该罪的结果包括“造成就诊人死亡”。 其二,有些引起他人死亡、行为人主观上也有故意的行为,由于刑法的特别规定,对之亦不能定故意罪。如绑架他人后,当被绑架人有死恨危险时不予救治而放任死亡结果发生的,依刑法第239条仍定绑架罪。顺便需要指出,由于我国刑法对不纯正犯未有一般性的(总则)规定,因而许多犯包括的故意罪,在司法实践的认定中往往被忽视,例如,实施遗弃行为的行为人对被遗弃人死恨结果有故意,而客观上亦导致了死亡结果的,一般只认定为遗弃罪,认定为故意罪的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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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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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故意杀人
[律师回复] 故意罪属于形式的犯罪中的一种,所谓是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即应该做也能够做而未做的情况。客观方面需要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行为人负有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构成犯罪的的前提。特定义务一般有三个来源: 一是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义务 二是职务上或者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 三是由行为人先行的行为而使法律所保护的某种利益处于危险状态所产生的义务。 第二,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性而未履行如果行为人虽有某种特定义务,但由于某种原因而不具备履行该项义务的实际可能性,则不构成犯罪的。 第三,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的行为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需要指出的是故意罪的成立须具备上述三个条件,但并非所有引起他人死亡,都应以故意罪定罪处罚。其原因在于: 其一,引起他人死亡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只能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或法律对过失致人死亡另有规定的专门罪。如刑法第335条的医疗事故罪,就可由构成,该罪的结果包括“造成就诊人死亡”。 其二,有些引起他人死亡、行为人主观上也有故意的行为,由于刑法的特别规定,对之亦不能定故意罪。如绑架他人后,当被绑架人有死恨危险时不予救治而放任死亡结果发生的,依刑法第239条仍定绑架罪。顺便需要指出,由于我国刑法对不纯正犯未有一般性的(总则)规定,因而许多犯包括的故意罪,在司法实践的认定中往往被忽视,例如,实施遗弃行为的行为人对被遗弃人死恨结果有故意,而客观上亦导致了死亡结果的,一般只认定为遗弃罪,认定为故意罪的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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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构成杀人罪一般判刑都很重,但是我弟弟和同学在打闹过程中把小伙伴杀死了,那么过失杀人罪构成的条件是什么?怎样才算是构成过失杀人罪?
[律师回复] 过失杀人罪构成的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首先,无论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客观行为,还是社会危害性上看,本罪均不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
其次,对过失致人死亡的结果的预见,要求行为人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和辨别能力。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由于身心发育尚不成熟,知识水平及对客观事物的观察和认识能力、对自身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的认识,都有一定局限性,所以,他们是限制行为能力 (含责任能力)人,因此,法律上不要求他们对过失行为负刑事责任。本次刑法修订中于第17条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应负刑事责任的犯罪中的“杀人罪”明确界定为“故意杀人罪”,其意亦在于此。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抱有过失的心理状态,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应当预见是法律对行为人实施某种有意识的行为时,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结果的主观认识上的要求。根据一般人的能力和行为时的客观条件,行为人能够预见并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只是因为其疏忽大意才未预见,以致发生严重危害结果,他就应当对此结果负法律责任。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已经预见,但却轻信能够避免这种结果的发生。由于行为人已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进而产生了避免这种结果发生的责任,他却没有有效地防止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没有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因此,行为人应对自己因主观上的过于自信所造成的危害结果负刑事责任。轻信能够避免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区别于间接故意杀人的界限。
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故意罪属于形式的犯罪中的一种,所谓是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即应该做也能够做而未做的情况。客观方面需要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行为人负有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构成犯罪的的前提。特定义务一般有三个来源: 一是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义务 二是职务上或者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 三是由行为人先行的行为而使法律所保护的某种利益处于危险状态所产生的义务。 第二,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性而未履行如果行为人虽有某种特定义务,但由于某种原因而不具备履行该项义务的实际可能性,则不构成犯罪的。 第三,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的行为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需要指出的是故意罪的成立须具备上述三个条件,但并非所有引起他人死亡,都应以故意罪定罪处罚。其原因在于: 其一,引起他人死亡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只能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或法律对过失致人死亡另有规定的专门罪。如刑法第335条的医疗事故罪,就可由构成,该罪的结果包括“造成就诊人死亡”。 其二,有些引起他人死亡、行为人主观上也有故意的行为,由于刑法的特别规定,对之亦不能定故意罪。如绑架他人后,当被绑架人有死恨危险时不予救治而放任死亡结果发生的,依刑法第239条仍定绑架罪。顺便需要指出,由于我国刑法对不纯正犯未有一般性的(总则)规定,因而许多犯包括的故意罪,在司法实践的认定中往往被忽视,例如,实施遗弃行为的行为人对被遗弃人死恨结果有故意,而客观上亦导致了死亡结果的,一般只认定为遗弃罪,认定为故意罪的很少。
故意杀人罪犯罪构成四要件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的前提。
(二)、客观要件。
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均可构成。以行为实施的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的方法多种多样,可以借助一定的凶器,也可以是徒手,但是如果使用放火、爆炸、投毒等危险方法杀害他人,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对于教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去杀害他人的,对教唆犯应直接以故意罪论处。
其次,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既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正当防卫均不构成故意罪。经受害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故意罪。对所谓的“”,仍应以故意罪论处,当然,量刑时可适用从轻或减轻的规定。
第三,直接故意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本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故意的动机是多种多样和错综复杂的。常见的如报复、图财、、拒捕、义愤、气愤、失恋、流氓动机等。动机可以反映者主观恶性的不同程度,对正确量刑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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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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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捕杀保护动物罪的构成要件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禁止进出口的制度。本罪的犯罪对象则是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所谓珍贵动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稀有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其不仅包括具有重要观赏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经济价值以及对生态环境具有重大意义的珍贵野生动物,亦包括品种数量稀少、濒危绝迹的濒危野生动物。既可以是我国特产的,亦可以是虽不属于我国特产但已在世界上列为珍稀濒危种类的动物。根据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动物分为一级保护动物和二级保护动物。再根据1998年12月10日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属于珍贵动物的有256个种或种类,如大熊猫、金丝猴、猕猴、文昌鱼、白唇鹿、扬子鳄、丹顶鹤、天鹅、野骆驼等。至于珍贵动物制品,是指珍贵动物皮、毛、骨等制成品。上述珍贵动物及其制品还必须为国家禁止进出口,才能成为本罪对象。否则,虽为珍贵动物及其制品,但不为国家禁止进出口,即使有行为,亦不能构成本罪。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其行为方式与武器、弹药罪的行为大体一致,具体可参见武器、弹药罪的有关介绍。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及单位都可以构成本罪而成为本罪主体。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行为人不知道属珍贵动物及其制品或虽知道为珍贵动物及其制品但却不知道为国家禁止进出口,即使有的客观行为,亦不能构成本罪。至于其目的,既可以是为了非法牟利,也可以是其他目的,但这不会影响本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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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故意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2、客观要件,
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均可以构成。以行为实施的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
其次,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即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均不构成故意罪(因紧急避险不构成故意罪的案例极少,通常要避险+立功才可能会不构成犯罪)。经受害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故意罪。对所谓的“”,仍应以故意罪论处,当然,量刑时可适用从轻或减轻的规定。第三,直接故意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
3、主体要件,故意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身份的犯罪主体。
4、主观要件,故意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两人打架致一方死亡,如果是因殴打行为致死的,那么应定性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如果是并不是殴打行度为引起的,而是其自身身体原因,比如疾病,造成的,即殴打行为引起了被害人身体的某种病变,并因该病变造成被害人死亡,那么可以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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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故意罪属于形式的犯罪中的一种,所谓是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即应该做也能够做而未做的情况。客观方面需要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行为人负有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构成犯罪的的前提。特定义务一般有三个来源: 一是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义务 二是职务上或者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 三是由行为人先行的行为而使法律所保护的某种利益处于危险状态所产生的义务。 第二,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性而未履行如果行为人虽有某种特定义务,但由于某种原因而不具备履行该项义务的实际可能性,则不构成犯罪的。 第三,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的行为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需要指出的是故意罪的成立须具备上述三个条件,但并非所有引起他人死亡,都应以故意罪定罪处罚。其原因在于: 其一,引起他人死亡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只能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或法律对过失致人死亡另有规定的专门罪。如刑法第335条的医疗事故罪,就可由构成,该罪的结果包括“造成就诊人死亡”。 其二,有些引起他人死亡、行为人主观上也有故意的行为,由于刑法的特别规定,对之亦不能定故意罪。如绑架他人后,当被绑架人有死恨危险时不予救治而放任死亡结果发生的,依刑法第239条仍定绑架罪。顺便需要指出,由于我国刑法对不纯正犯未有一般性的(总则)规定,因而许多犯包括的故意罪,在司法实践的认定中往往被忽视,例如,实施遗弃行为的行为人对被遗弃人死恨结果有故意,而客观上亦导致了死亡结果的,一般只认定为遗弃罪,认定为故意罪的很少。
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故意罪属于形式的犯罪中的一种,所谓是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即应该做也能够做而未做的情况。客观方面需要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行为人负有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构成犯罪的的前提。特定义务一般有三个来源: 一是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义务 二是职务上或者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 三是由行为人先行的行为而使法律所保护的某种利益处于危险状态所产生的义务。 第二,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性而未履行如果行为人虽有某种特定义务,但由于某种原因而不具备履行该项义务的实际可能性,则不构成犯罪的。 第三,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的行为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需要指出的是故意罪的成立须具备上述三个条件,但并非所有引起他人死亡,都应以故意罪定罪处罚。其原因在于: 其一,引起他人死亡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只能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或法律对过失致人死亡另有规定的专门罪。如刑法第335条的医疗事故罪,就可由构成,该罪的结果包括“造成就诊人死亡”。 其二,有些引起他人死亡、行为人主观上也有故意的行为,由于刑法的特别规定,对之亦不能定故意罪。如绑架他人后,当被绑架人有死恨危险时不予救治而放任死亡结果发生的,依刑法第239条仍定绑架罪。顺便需要指出,由于我国刑法对不纯正犯未有一般性的(总则)规定,因而许多犯包括的故意罪,在司法实践的认定中往往被忽视,例如,实施遗弃行为的行为人对被遗弃人死恨结果有故意,而客观上亦导致了死亡结果的,一般只认定为遗弃罪,认定为故意罪的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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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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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有几个?
[律师回复] 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的前提。 (二)、客观要件。 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均可构成。以行为实施的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的方法多种多样,可以借助一定的凶器,也可以是徒手,但是如果使用放火、爆炸、投毒等危险方法杀害他人,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对于教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去杀害他人的,对教唆犯应直接以故意罪论处。 其次,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既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正当防卫均不构成故意罪。经受害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故意罪。对所谓的“”,仍应以故意罪论处,当然,量刑时可适用从轻或减轻的规定。 第三,直接故意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本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故意的动机是多种多样和错综复杂的。常见的如报复、图财、、拒捕、义愤、气愤、失恋、流氓动机等。动机可以反映者主观恶性的不同程度,对正确量刑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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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故意罪属于形式的犯罪中的一种,所谓是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即应该做也能够做而未做的情况。客观方面需要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行为人负有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构成犯罪的的前提。特定义务一般有三个来源: 一是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义务 二是职务上或者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 三是由行为人先行的行为而使法律所保护的某种利益处于危险状态所产生的义务。 第二,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性而未履行如果行为人虽有某种特定义务,但由于某种原因而不具备履行该项义务的实际可能性,则不构成犯罪的。 第三,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的行为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需要指出的是故意罪的成立须具备上述三个条件,但并非所有引起他人死亡,都应以故意罪定罪处罚。其原因在于: 其一,引起他人死亡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只能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或法律对过失致人死亡另有规定的专门罪。如刑法第335条的医疗事故罪,就可由构成,该罪的结果包括“造成就诊人死亡”。 其二,有些引起他人死亡、行为人主观上也有故意的行为,由于刑法的特别规定,对之亦不能定故意罪。如绑架他人后,当被绑架人有死恨危险时不予救治而放任死亡结果发生的,依刑法第239条仍定绑架罪。顺便需要指出,由于我国刑法对不纯正犯未有一般性的(总则)规定,因而许多犯包括的故意罪,在司法实践的认定中往往被忽视,例如,实施遗弃行为的行为人对被遗弃人死恨结果有故意,而客观上亦导致了死亡结果的,一般只认定为遗弃罪,认定为故意罪的很少。
故意杀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不作为
[律师回复] 故意罪属于形式的犯罪中的一种,所谓是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即应该做也能够做而未做的情况。客观方面需要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行为人负有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构成犯罪的的前提。特定义务一般有三个来源: 一是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义务 二是职务上或者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 三是由行为人先行的行为而使法律所保护的某种利益处于危险状态所产生的义务。 第二,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性而未履行如果行为人虽有某种特定义务,但由于某种原因而不具备履行该项义务的实际可能性,则不构成犯罪的。 第三,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的行为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需要指出的是故意罪的成立须具备上述三个条件,但并非所有引起他人死亡,都应以故意罪定罪处罚。其原因在于: 其一,引起他人死亡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只能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或法律对过失致人死亡另有规定的专门罪。如刑法第335条的医疗事故罪,就可由构成,该罪的结果包括“造成就诊人死亡”。 其二,有些引起他人死亡、行为人主观上也有故意的行为,由于刑法的特别规定,对之亦不能定故意罪。如绑架他人后,当被绑架人有死恨危险时不予救治而放任死亡结果发生的,依刑法第239条仍定绑架罪。顺便需要指出,由于我国刑法对不纯正犯未有一般性的(总则)规定,因而许多犯包括的故意罪,在司法实践的认定中往往被忽视,例如,实施遗弃行为的行为人对被遗弃人死恨结果有故意,而客观上亦导致了死亡结果的,一般只认定为遗弃罪,认定为故意罪的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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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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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故意罪属于形式的犯罪中的一种,所谓是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即应该做也能够做而未做的情况。客观方面需要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行为人负有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构成犯罪的的前提。特定义务一般有三个来源: 一是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义务 二是职务上或者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 三是由行为人先行的行为而使法律所保护的某种利益处于危险状态所产生的义务。 第二,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性而未履行如果行为人虽有某种特定义务,但由于某种原因而不具备履行该项义务的实际可能性,则不构成犯罪的。 第三,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的行为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需要指出的是故意罪的成立须具备上述三个条件,但并非所有引起他人死亡,都应以故意罪定罪处罚。其原因在于: 其一,引起他人死亡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只能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或法律对过失致人死亡另有规定的专门罪。如刑法第335条的医疗事故罪,就可由构成,该罪的结果包括“造成就诊人死亡”。 其二,有些引起他人死亡、行为人主观上也有故意的行为,由于刑法的特别规定,对之亦不能定故意罪。如绑架他人后,当被绑架人有死恨危险时不予救治而放任死亡结果发生的,依刑法第239条仍定绑架罪。顺便需要指出,由于我国刑法对不纯正犯未有一般性的(总则)规定,因而许多犯包括的故意罪,在司法实践的认定中往往被忽视,例如,实施遗弃行为的行为人对被遗弃人死恨结果有故意,而客观上亦导致了死亡结果的,一般只认定为遗弃罪,认定为故意罪的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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