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适用于哪些情形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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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逮捕适用于哪些情形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逮捕适用于哪些情形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方法。”

其中“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有以下情况: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犯罪事实可以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中的一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有逮捕必要”:

(1)可能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危害社会的;

(2)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3)可能自杀或者逃跑的;

(4)可能实施打击报复行为的;

(5)可能有碍其他案件侦查的;

(6)其他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

有组织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暴力犯罪和多发性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以及可能有碍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一般应予逮捕。

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者是对被告可以采取的刑事措施有很多种,比如说刑事拘留,比如说逮捕,如果是没有被拘留的人员批准逮捕的期限最长是不超过7个月的时间,如果是拘留的人员,刑事拘留的期限不能够超过37天。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逮捕适用于哪些情形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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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逮捕是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br/>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br/>逮捕的适用条件包括:<br/>(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br/>(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br/>(3)确有逮捕的必要性,包括以下情形:<br/>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br/>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br/>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br/>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br/>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br/>可以变更或者解除逮捕的情形包括:<br/>(1)患有严重疾病的;<br/>(2)正在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br/>(3)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办结的。<br/>应当变更或者解除逮捕的情形包括:<br/>(1)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br/>(2)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br/>(3)不符合逮捕的适用条件。<br/>【法律依据】<br/>《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br/>(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br/>(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br/>(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br/>(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br/>(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br/>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br/>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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