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长期不还债应该怎么样办?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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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债务人长期不还债应该怎么样办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债务人长期不还债应该怎么样办?

债务人长期不还债需要注意催讨、再者需要及时起诉。

1、注意催讨

有句俗话叫“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还仍然存在着不讲信用的人,他们有的到期不还,有的借整还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

2、及时起诉

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

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借款人可能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后,并没有能力承担还款责任,此时可能会被出借人起诉。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会结合原告、被告提交的相关证据,决定是否判决借款人承担还款的责任。且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的,不影响法院判决。

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债务人长期不还债应该怎么样办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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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我老爸希望我以后去他公司当会计,现在正在考会计从业资格证,学习到哪个短期债务和长期债务,有点蒙,请问这个短期债务长期债务区别在哪里啊
[律师回复]
1、短期负债也叫流动负债,是指将在1年(含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付股利、应交税金、其它暂收应付款项、预提费用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等。
2、长期负债是指期限超过1年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公司债券、住房基金和长期应付款等。
3、当企业资金总额一定、负债与权益的比例关系一定时,短期负债和长期负债的比例就成为此消彼长的关系,所以很有必要权衡长、短期负债优缺点。
4、资金成本一般而言,长期负债的成本比短期负债的成本高。这是因为;
(1)长期负债的利息率要高于短期负债的利息率。
(2)长期负债缺少弹性。企业取得长期负债后,在债务期间内,即使没有资金需求,也不易提前归还,只好继续支付利息。
5、财务风险短期负债的财务风险往往比长期负债的财务风险高,这是因为:
(1)短期负债到期日近,容易出现不能按时偿还本金的风险。
(2)短期负债在利息成本方面也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利用短期负债筹集资金,必须不断更新债务,此次借款到期以后,下次借款的利息为多少是不确定的,因为金融市场上短期负债的利息率很不稳定。
6、难易程度相对来说,短期负债的取得比较容易、迅速,长期负债的取得却比较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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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不还债应该要怎么办
债务人有还债的义务,当债务到期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债务人应当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拒不还债或者以其他形式逃债的,债权人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讨回债务。1、向法院起诉。向法院起诉,借助国家强制力保障债务的顺利讨回无疑是最好的办法。2、行政干预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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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债务融资的方式有哪些,如何理解长期债务融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长期融资主要包括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两个渠道,其中内部融资主要是指企业的自有资金和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积累部分;外部融资又可分为通过银行筹资的间接融资和通过资本市场筹资的直接融资。直接融资又包括债券融资和股权融资。 内部融资是指在企业内部通过计提折旧而形成现金和通过留用利润等而增加企业资本。内部融资不需要实际对外支付利息或股息,不会减少企业的现金流量;同时由于资金来源于企业内部,不发生融资费用,使内部融资的成本远低于外部融资。 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转以及扩充生产能力的要求,都需要大量资金给予支持。这些资金的来源除自有资本外,相当多的部分要依靠外部融资来解决。外部融资的一个常见方式就是银行贷款。与直接融资相比,银行贷款具有程序相对简单、成本相对节约、灵活性强的优点,而且可以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但银行贷款的财务风险较高、限制条款较多,筹资数额也有限。 企业债券是指由企业发行并承诺在一定时间内还本付息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属于直接融资,银行贷款属于间接融资。债券属于固定收益的金融产品,其早期是和贷款联系在一起的。 不同的人或机构之间借钱与还钱是最简单的贷款形式,是债务人与债权人两者之间的行为。债券在本质上也是借钱与还钱,但其与贷款的根本区别在于债券可以公开交易。 贷款除非债券化,是不进行公开交易的。债券在最早是由向多方贷款逐渐延伸,即提供资金的人数多到一定程度,从而产生交易的需求,最后从发行时便设计出公开市场交易的机制,逐渐成为具有固定收益的一种金融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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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债权人威胁债务人,债务人应该怎么办?
债务人有清偿债务的义务,但债权人因为债务而采取过激方式,擅自闯入债务人住所,或扰乱债务人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等,影响到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时,债务人可以采取合法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债务人可以选择报警的方式来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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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怎么延长债务起诉时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怎么延长债务时效
《民法通则》第140条有这样的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有鉴于此,在诉讼时效快到期时,可以采取相关自救措施,使诉讼时效中断,变被动为主动,以实现自己的权利。
1、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
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协议。这样诉讼时效从还款计划的履行期限届满时起再开始计算,就可以延长即将过去的诉讼时效。
2、与债务人对账并签章确认
记住对账要双方签字或盖章,包括对账的过程(邮件来往等)。既便于诉讼又能延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从对账之日起再开始计算。
3、起草与债务人清欠会谈纪要
对于一时还不上债的单位,采用这种方法,既不伤和气,又能掌握清欠的主动权,也能引讼时效重新计算。
4、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担保
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追加担保,并保证在一定期限内还款,逾期不还,由担保人偿还。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从还债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
5、找第三方证明曾催讨债务
找第三方证明曾问债务人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从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该证据并非直接证据,故建议和其他证据结合使用。
6、保留催讨债务的各种证据
如请求清偿债务时出行的车票、住宿发票、信函、电报等,证明一直在主张权利。
7、每次清欠,尽量要求债务人支付路费
支付的路费从欠款中扣除,这样也可使债权人的诉讼时效得到延长。
8、提讼
向有管辖权的,原诉讼时效中断。
9、让债务人同意履行
债务人对债权表示承认、请求延期履行、提供担保、支付利息等都被视为同意履行义务。要求债务人立字据、签订清偿债务的协议或制备忘录。债务人不愿立字据的,可邀请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或有关单位见证,保存债务人同意履行的电话记录、录音磁带、信件、电报和电传等。未经对方允许的偷录证据,亦可作为有效证据。
10、通过非诉讼方式主张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单位提出主张权利的请求,从提出请求时起,诉讼时效中断。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诉讼时效时间即重新计算;如调解达成协议,义务人未按协议规定期限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就从履行期限届满时重新计算。此外,债务人向仲裁机关或有关主管机关主张权利的,也可引讼时效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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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到期不还债应该怎么办
一般在借钱的时候当事人都会约定一个还款的日期,而要是到期了债务人不能还债的话,则就会构成违约,此时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作为债权人,在遇到债务人到期不还债的时候应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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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长期债务融资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长期融资主要包括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两个渠道,其中内部融资主要是指企业的自有资金和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积累部分;外部融资又可分为通过银行筹资的间接融资和通过资本市场筹资的直接融资。直接融资又包括债券融资和股权融资。 内部融资是指在企业内部通过计提折旧而形成现金和通过留用利润等而增加企业资本。内部融资不需要实际对外支付利息或股息,不会减少企业的现金流量;同时由于资金来源于企业内部,不发生融资费用,使内部融资的成本远低于外部融资。 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转以及扩充生产能力的要求,都需要大量资金给予支持。这些资金的来源除自有资本外,相当多的部分要依靠外部融资来解决。外部融资的一个常见方式就是银行贷款。与直接融资相比,银行贷款具有程序相对简单、成本相对节约、灵活性强的优点,而且可以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但银行贷款的财务风险较高、限制条款较多,筹资数额也有限。 企业债券是指由企业发行并承诺在一定时间内还本付息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属于直接融资,银行贷款属于间接融资。债券属于固定收益的金融产品,其早期是和贷款联系在一起的。 不同的人或机构之间借钱与还钱是最简单的贷款形式,是债务人与债权人两者之间的行为。债券在本质上也是借钱与还钱,但其与贷款的根本区别在于债券可以公开交易。 贷款除非债券化,是不进行公开交易的。债券在最早是由向多方贷款逐渐延伸,即提供资金的人数多到一定程度,从而产生交易的需求,最后从发行时便设计出公开市场交易的机制,逐渐成为具有固定收益的一种金融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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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规避债务应该怎么办
债务人故意转让债权逃避债务的话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债权转让的行为是无效行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转让债权的这种行为严重影响到债权人合法利益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转让债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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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债权债务公示期限是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超市债权债务公示期限是多长时间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超市债权债务公示期限是多久
1、清算委员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应当自成立之日起60日内,至少两次在一种全国性报纸、一种当地省或者市级报纸上刊登公告(第十七条)。
2、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委员会申报债权。
超市公告的基本内容
1、介绍本超市的基本情况
包括超市的性质、经营范围、成立时间、注册资金、员工人数、占地面积等。2经营状况:包括年营业额、平均毛利、税负率、库存回转天数、应收账款天数、坏账率、及企业资金负债表。
2、介绍本超市的债务债务的现状、特点、原因
据实写明有多少债权目前是什么情况具体有多少债务,在表明债权人和债务人,以及日期。
债权
1、货款;加工款;租金;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对于前三种:贷款、加工款、租金,我们可归之为金钱债权,因为它们都是直接以货币为内容的。对于后三种,我们可称之为非金钱债权,它们不直接以金钱为内容,而是直接表现为一种行为、一种物或者智力成果。
2、金钱债权,是我们最常见的债权,也是最重要的债权。
3、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等。
债务
1、从会计意义看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所有的债务而工作。
2、从经济意义看必须返还的资金。除了借入的资金以外,如果发行的是债券的话,还必须返还本息(本金+利息),这也被称为债务。把不能够返还债务称为债务的不履行。另外,把债务自身资本的上涨称为债务超过。
债权人的权利:
(一)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保全债权是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代位权,是以传统的代位权理论为基础,针对近年来我国严重存在的三角债以及债务人逃债废债现象而确立的新的债的保全制度。代位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
(二)债权人免除债务,指债权人放弃自己的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
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从这条规定看,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免除是单方的法律行为。但合同法也并不排除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免除协议,免除债务人的义务。
(三)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有害及债权的行为,得申请撤销的权利。
我国合同法第74条、75条明确确立了债权人撤销权制度。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的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亦可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的合法权利
《合同法》从公平原则出发,赋予了债务人诸多权利: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二)后履行抗辩权。
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不履行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后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三)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单方中止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它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义务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四)债权无效抗辩权。
《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将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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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债务融资有哪些方式?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长期融资主要包括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两个渠道,其中内部融资主要是指企业的自有资金和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积累部分;外部融资又可分为通过银行筹资的间接融资和通过资本市场筹资的直接融资。直接融资又包括债券融资和股权融资。 内部融资是指在企业内部通过计提折旧而形成现金和通过留用利润等而增加企业资本。内部融资不需要实际对外支付利息或股息,不会减少企业的现金流量;同时由于资金来源于企业内部,不发生融资费用,使内部融资的成本远低于外部融资。 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转以及扩充生产能力的要求,都需要大量资金给予支持。这些资金的来源除自有资本外,相当多的部分要依靠外部融资来解决。外部融资的一个常见方式就是银行贷款。与直接融资相比,银行贷款具有程序相对简单、成本相对节约、灵活性强的优点,而且可以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但银行贷款的财务风险较高、限制条款较多,筹资数额也有限。 企业债券是指由企业发行并承诺在一定时间内还本付息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属于直接融资,银行贷款属于间接融资。债券属于固定收益的金融产品,其早期是和贷款联系在一起的。 不同的人或机构之间借钱与还钱是最简单的贷款形式,是债务人与债权人两者之间的行为。债券在本质上也是借钱与还钱,但其与贷款的根本区别在于债券可以公开交易。 贷款除非债券化,是不进行公开交易的。债券在最早是由向多方贷款逐渐延伸,即提供资金的人数多到一定程度,从而产生交易的需求,最后从发行时便设计出公开市场交易的机制,逐渐成为具有固定收益的一种金融品。
长期债务融资方式有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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