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另一方应给予精神病人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离婚,是基于合法有效婚姻产生的夫妻关系而消灭。
夫妻间的忠贞、扶助义务亦随之消失。
因此,对精神病人在离婚诉讼中,有关于离婚后的生活、居住问题则是主要问题。
关于精神病人在离婚诉讼中,被确认为完全不能自理、或者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部分不能自理的几种情况,均符合属于一方生活困难法律规定的情形,对方在离婚时应予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款项或者一定的财产,以保障精神病人在离婚后的正常生活,维护社会的秩序。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方给付经济帮助款项或财产,要根据当事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当地的生活水准,如负有给付人在经济上确有困难,可对一次性给付款项采取分期偿付的方式;
给付一定的财产可以是财产的使用权或者是财产的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婚姻自由,精神病人理应也享有婚姻自由,但精神病人离婚情况特殊,只能通过诉讼予以解决。
离婚诉讼属于身份关系的诉讼,必须由离婚当事人表明是否愿意离婚,诉讼代理人无权作出决定,因此,此类案件应由人民法院裁决,以判决的形式结案。
即便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也不能以调解方式结案。
日常生活中,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在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分配中,都是需要相应的证据的,此时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案件的处理程序中,一定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保护自己的权益,因为只有足够充分的证据,才能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精神病离婚赔偿多少钱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