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行,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也必须到庭才行,很多离婚的当事人因为不想离婚或者不愿意面对另一方,希望可以全权委托律师办理,自己不用出面。
在其他类型的民事案件中,如果委托了律师,当事人确实可以不出面。
但是离婚案件不行!
判决离婚的基础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而感情是很微妙,而且容易反复的。
如果当事人不到庭,仅凭代理人的描述,法院无法判断双方的感情状态,因此法律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也必须到庭。
如果原告不到庭就撤诉处理,而被告缺席,可能法院就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作出不利于被告的判定。
所以如果委托了律师,可以帮你完成梳理案情,立案取证等其他工作,唯独出庭这个事情是本人必须亲自参与的,但是过程你大可不必担心,你的律师会协助你!
二、诉讼离婚,不出庭的情形及后果是什么
情形1:被告未到庭,但已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庭,但已提交书面答辩意见的,法庭可以不召开庭审直接判决。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仍然可以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书面答辩意见作出裁决,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告方未到庭进行辩论和申辩,法院可能会加重其责任。
情形2:被告未到庭,且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如果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庭,也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此时法院可能会发出传票进行传唤,若仍未到庭可能会被视为放弃辩论权利,法院可能会根据原告的诉求作出判决。
如果原告未到庭,但已提交起诉书或代理词的,法院可能会要求原告提交证明材料,并根据证据和原告提供的诉讼请求作出判决。
情形4:双方均未到庭,也未提交书面材料。
如果双方都未到庭,也未提交书面材料,则法院可能会视为双方放弃了诉讼权利和义务,将判决驳回。
综上所述,虽然不出庭可能会对判决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法院仍会按照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并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材料作出终审判决。建议当事人如果无法出庭,请尽早向法院提交书面材料,并根据法院要求提供进一步的证明材料,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离婚案件原告是否可以不出庭
《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离婚案件原告或者上诉人本人如果因生理疾病、年迈体弱、交通不便、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并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民事诉讼法对于涉及身份关系的诉讼,作了必须到庭的特殊安排,这是因为人身权利与当事人的人身密切相关,尤其是婚姻关系,如果本人不参加法庭审理,法官往往无法对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等实质性问题查清案件事实。我们认为一般原告本人未出庭、只由其代理人出庭代为主张“夫妻感情破裂”时,除被告方认同的情形外,否则会按撤诉处理。
离婚官司只委托律师出庭是否可以?答案是否定的,毕竟此时处理的是当事人之间的感情问题,而在这方面代理人是没有发言权的,只有当事人才能说的清楚具体情况是怎样的。因此,法律中有规定对于离婚案件,当事人除了不能表达自己意思以外,其余情况均是需要出庭的。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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