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离婚手续怎样分割存款?
(一)看资金的来源。
以下财产若有证据证明,即使在夫妻共同银行账户中,仍应排除夫妻共同财产:
1、因工作需要,暂时存入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的资金;
2、夫妻一方替其他人转账或代为理财时暂时存入账户中的资金;
3、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出让所得资金在婚后存入的。
(二)看资金流水交易明细。
法官在处理夫妻名下的存款时。一般以余额为准,对请求法院调查对方银行存款的申请,一般也只查余额,除非明确申请法院调取对方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如果从明细中可以清楚地证明对方有明显转移资金的情况,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夫妻共同存款的数额,而不仅仅拘泥于账户余额。
这部分财产需要分情况进行分割,要确定资金的来源,要看资金的流水明细,如果是在结婚之前获得的资金,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不需要进行分割,是归个人所有的,在结婚之后获得的资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需要均等分割的。
办理诉讼离婚手续的方式:一般应当先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然后,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定期开庭的,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进行审理,确认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异地离婚的手续有:
1、协议离婚,夫妻一方户口地为异地的,夫妻双方到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30日离婚冷静期后,在30日内登记离婚,取得离婚证。
2、诉讼离婚,一方起诉离婚至被告住所地法院或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经法院审理后,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判决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办离婚手续怎样分割存款?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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