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执行是否需要依申请?
1、若是想要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一定需要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强制执行申请权能放弃,满足《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条件时,可以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也可以选择不提出此类申请。
2、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对于裁决书已经生效的情形,不得就同一个纠纷再提出仲裁申请。而现行法明确规定了,只有是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之中规定规定的义务,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二、强制执行申请权能否继承?
1、强制执行申请权继承,继承人申请执行的条件:
(1)据以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生效法律文书具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已经届满,义务人仍未履行的;
(4)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5)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
2、法定继承能强制执行。但必须是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载明的法定继承内容才能强制执行。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如果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三、凭结算单能申请强制执行吗?
1、凭结算单不一定能申请强制执行
(1)工程结算单可以当欠款起诉,拖欠工程款,属于普通民事纠纷,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法院判决胜诉后,拖欠方仍不支付的,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政府部门可以调解工程款的支付问题,但对拖欠工程款的问题没有裁判权,强制权。但如果是政府工程,可以向建设该工程的政府要求支付或者处理。
2、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被执行人拒绝执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以下是申请强制执行的步骤:
(1)在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被执行人拒绝履行后,申请人依据生效的判决书、裁决书或者调解书向判决法院或者裁决仲裁机构提交申请;
(2)法院受理后,因强制执行侵犯到申请人或者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的法律权益,或者不服裁定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10天内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3)在申请执行书审查通过后,法院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在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的确定义务,拒不履行的,则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由执行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依据,要求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可以确定的是,若是权利人并没有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法院不会采取执行措施。对于提出申请了的情形,法院需要审核判断是否满足了执行的条件。若是对强制执行是否需要依申请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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