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丢了,民政局可以补吗
离婚协议书丢了的情况下,是可以到民政局补办的。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当夫妻的离婚协议书丢失后,只要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即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在民政局签订的离婚协议可以反悔吗
在民政局签订的离婚协议不一定能反悔。如果还没有办理完离婚登记的,则可以反悔;
如果已经离婚手续已经办理完毕的,则就解除婚姻关系不可以反悔,但是就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其他内容可以反悔。
如果是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需要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如果是反向对方隐藏、专业共同财产返还的,可以在离婚后三年内提起诉讼。
提起诉讼后如果法院经过审理认定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的法院会驳回起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已经达成了离婚协议,可以反悔吗
已经达成了离婚协议,是否可以反悔视情况而定:
1、当事人对离婚反悔要求恢复婚姻的,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复婚。
2、当事人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予以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审理后如果发现没有受欺诈或胁迫等情形的应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3、当事人就子女抚养问题反悔的请求变更或撤销子女抚养协议的,人民法院予以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审理后如果发现没有受欺诈或胁迫等情形,或者不具有变更子女抚养的正当理由的的应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离婚协议丢了,民政局可以补吗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