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的大额赠与,离婚时要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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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婚前的大额赠与,离婚时要怎么处理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婚前的大额赠与,离婚时要怎么处理

一、婚前的大额赠与,离婚时要怎么处理

1.对于大额财物的赠与,如果是基于结婚为目的的一种赠与,其赠与行为可以视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当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关系时,赠与合同未实际生效,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财物。

2.如果是出于纯自愿的感情赠与,与彩礼有着本质不同,因此,对于男女双方之间为表达情感,并非基于彩礼习俗,而是出于自愿的赠与行为,即使金额较大,司法也不宜过多干预,应按照一般赠与的有关法律规定处理,避免简单问题复杂化。

3.婚前男女之间的资金来往,也有可能是借贷,对于一方主张为借贷关系的,要按照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中有关借贷关系的认定标准、举证规则进行处理。

依据法律规定,婚姻缔结过程中,法律禁止了一方以结婚为由,索取对方财物的行为。具体来说,实践中的彩礼主要是指,男女双方在缔结婚姻的时候,男方向女方赠与的一定财物。换句话说,彩礼就是赠与物,付给对方彩礼的行为就是法律规定的赠与行为。因此,彩礼的赠送和接受需要符合法律对于赠与行为的相关规定。

二、离婚时怎么处理夫妻的婚前房产

离婚时对于夫妻的婚前房产,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是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一般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如果是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房子可以归婚前购买方,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协商分割或者由法院按相关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夫妻离婚时婚前个人全款买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如果是婚前出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那离婚时可以分割还贷部分以及还贷部分的升值部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婚前的大额赠与,离婚时要怎么处理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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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税。免征。
2、个人所得税。免征。
3、契税:按国家规定3-5税率,一般3,200万元×36万元。和交易相同。
4、印花税,不免。万分之五。
5、公证费,评估价的2。200万元×24万元。
税费计算:如果以赠与方式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但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同时还需要3的契税和2的赠与公证费,共计125080元,要远远高于买卖过户的税费。
如果是赠与人三代真系以内亲属、对赠与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或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受赠房产时,是不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的,这几类人采取受赠形式与买卖相比,将可以大大节省营业税的支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第二条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一)离婚财产分割
(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三) 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我表姑妈早年嫁到大连去了,在那边安家,平时亲戚关系还不错,因为表姑妈早年丧夫,后面孩子也生病走了,家里就她一个人,所以我们会经常去看她,前段时间表姑妈生病了。查出癌症末期,她不打算治疗了。家里早年间打拼下来的房子也打算赠与给我们家,请问大连房屋赠与的过户费用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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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的方式所需缴纳税款根据交易人之间的关系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来说就是,直系亲属成本只有契税而非直系亲属赠与的赠与成本有三个,其中契税和税的计算方式与买卖完全一致,个税则是全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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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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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九条 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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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关于把房产份额赠与孩子的问题?
[律师回复] 对于关于把房产份额赠与孩子的问题?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情况是这样的,我与前夫婚后育有一对双胞胎子女,现年六岁。2001年,夫妻双方全额出资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屋产权登记证上写的是我的名字。今年,双方协议离婚。但前夫虽然同意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及房产,但不同意房产完全归属我,要求把他那部分份额赠与两个孩子,请问:可以这样处理房产吗应该怎样办理房屋产权证社区咨询小组成员解答:
1、你前夫是否可以这样处理房产你与你前夫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具有平等的处理权。所以,双方在协议离婚时,你前夫要求把他那部分份额房产赠与其子女是可以的。  
2、怎样办理房屋赠与。一般来说,房屋赠与手续有五个步骤:
首先,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本案中,魏先生需要书面订立赠与协议,写明赠与人、受赠人、赠与事项等相关内容。
其次,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本案中,由于你们的子女只有六岁,故可以由监护人你代为办理。  
3、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有关规定,以下几类情况必须办理公证: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合同公证书”;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等书面材料。由房地产管理机构颁发房屋产权证及房屋共有权证。  
最后,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至此,赠与行为履行完毕。你的双胞胎子女和你共同享有这套房屋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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