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协议违约如何解决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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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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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口头协议违约如何解决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口头协议违约如何解决

一、口头协议违约如何解决

口头协议违约的解决方式:

1、口头协议违约,守约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违约责任

2、如果对方不愿承担的,可以收集好证据向法院起诉对方。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签了协议想违约如何办

签了协议想违约的,建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双方最好坐在一起好好协商该如何解决问题,损失如何赔偿等一系列问题。协商不成的,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给守约方。

如果当事人在协议中约定了违约金,应按约定金额向对方支付,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三方协议违约如何处理

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赔偿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口头协议违约如何解决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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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协议违约如何解决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口头协议违约如何解决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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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协议没有约定违约金,违约该怎样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协议没有约定违约金,违约该怎样办问题解答如下, 在签订协议的时候,双方并没有在协议里面标明违约金的问题,也深信对方应该不会违约的。但是却遇到了对方违约的情况,一旦对方违约对于自己来说是及其不利的。那么,协议没有约定违约金,违约怎么办?
协议没有约定违约金,违约怎么办
只要双方订立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就受法律保护,如果没有约定违约条款,一样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之规定,对于买卖合同的违约方,你公司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承担违约责任,以及赔偿损失。
合同违约金赔偿怎么计算
1、全部赔偿原则
全部赔偿是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规则,指的是侵权行为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应当以行为所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的大小为依据,全部予以赔偿。换言之,就是赔偿以所造成的实际损害为限,损失多少,赔偿多少。全部赔偿是由损害赔偿的功能所决定的。既然损害赔偿基本功能是补偿财产损失,那么,以全部赔偿作为确定损害赔偿责任大小的基本原则,就是十分公正、合理的。
适用全部赔偿原则应当特别强调以下几个问题:

一,确定损害赔偿数额即赔偿责任的大小,只能以实际损害作为标准,全部予以赔偿而不是以过错程度或者社会危害性大小作为标准。只有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时候,加害人的主观过错程度才起重要的作用。

二,全部赔偿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在财产损害中,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都要全部赔偿。在人身损害中,造成的财产损失也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不过,人身损害赔偿是按照确定的赔偿项目进行的,因此区分人身损害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没有实际意义。

三,全部赔偿应当包括对受害人为恢复权利、减少损害而支出的必要费用损失的赔偿。值得研究的是,诉讼费用的支出是为恢复权利的必要支出,应当计算在全部赔偿的项目当中。

四,全部赔偿所赔偿的只能是合理的损失,不合理的损失不应予以赔偿。
2、财产赔偿原则
财产赔偿也是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规则之
一,是指侵权行为无论是造成财产损害、人身损害还是精神损害,均以财产赔偿作为唯一方法,不能以其他方法为之。确立财产赔偿规则的根本目的有以下三点:

一,对于财产损害,只能以财产的方式赔偿,不能用其他任何方式赔偿。

二,对于人身伤害,也只能以财产的方式予以赔偿,不能用其他方式赔偿,而不是类似于同态复仇的方式进行补偿。

三,对于精神损害,无论是否造成经济损失,都应当以财产赔偿。确认财产赔偿规则,就是明确侵权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害,都必须以财产的方式予以赔偿。从这一规则出发,处理一切侵权损害赔偿案件,都必须公平、合理,体现等价有偿的原则。受害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恰好是能够填补实际损害,不能赔偿不足,也不能使之不当得利。同时,判令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也与其造成的损害相适应,不能让其负担过重的赔偿责任。
3、损益相抵原则
损益相抵的概念及特征损益相抵,亦称损益同消,是指赔偿权利人基于发生损害的同一原因受有利益者,应由损害额内扣除利益,而由赔偿义务人就差额予以赔偿的确定赔偿责任范围的规则。损益相抵的法律特征是:

一,损益相抵原则是损害赔偿之债的原则,适用于一切损害赔偿责任确定的场合,不仅是侵权损害赔偿的规则,也是违约损害赔偿的规则。

二,损益相抵原则是确定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范围大小及如何承担的原则。它不是解决损害赔偿责任应否承担的规则,而是在损害赔偿责任已经确定应由加害人承担的前提下,确定加害人应当怎样承担民事责任,究竟应当承担多少赔偿责任的规则。其
三,损益相抵所确定的赔偿标的,是损害额内扣除因同一原因而产生的利益额之差额,而不是全部损害额。其
四,损益相抵由法官依职权行使。在诉讼中,法官可以不待当事人主张,径以职权,根据确认的证据,适用该原则。
4、过失相抵原则过失相抵,是在损害赔偿之债中,基于与有过失的成立,而减轻加害人赔偿责任的规则。侵权行为的与有过失同样适用过失相抵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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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可否约定违约金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保密协议中约定违约金。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夫妻分居协议能口头约定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分居协议可以口头约定吗
夫妻分居协议可以口头约定,协议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协议,只要内容真实合法,就是有效的。但是口头约定存在取证难的问题,可以通过录音来收集证据。
分居协议的意义
1、缓解家庭矛盾,避免草率离婚。
分居可以使夫妻双方暂时分离,各自冷静,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并反省除离婚外是否有其他解决问题的途径。同时可以使当事人事前体验离婚后所必须面临的单独生活及有关子女抚养安排等问题,评估自己是否有办法适应离婚后的生活。
2、可以使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当事人提供合法的规避途径。
3、为离婚案件的审理提供证据的作用。
《婚姻法》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作为认定夫妻双方是否感情破裂的标准,在此条件下若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但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在以上述理由诉请离婚时,必须承担举证责任。而在现实生活中夫妻是否分居、分居的原因及分居时间的长短,纯属个人隐私,当事人通常很难举证,从而使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陷于非客观性的境地,阻碍了离婚案件的公正审理。倘若夫妻双方在离婚诉讼之前,签订了书面的分居协议,正好为分居事实的认定提供了证据上的支持。
起草分居协议书应注意
1、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要说明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不再有义务与其丈夫或妻子同居。
2、协议中要说明子女有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承担以及探望权如何行使?
可以对分居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如无约定或无法达成协议,则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若同意,可以在协议中规定分居期间双方不再互相享有家事代理权(但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一方违反则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双方若同意,可以约定分居期间因为一方而产生的债务一律视为个人债务(同样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一方如果违反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分居的期限,应以三个月至两年为限,期限届满,如一方当事人依然认为感情无法复合而要求离婚的,可协议离婚或持该协议向离婚。
分居的终止。协议分居可基于当事人双方的协议而终止,但应当制作终止分居的书面协议,或办理终止分居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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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协议违约怎样解决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口头协议违约怎样解决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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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二手房买卖协议谁违约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二手房买卖协议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住宅,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___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违约赔偿的协议书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赔偿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医疗机构)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患方)
甲乙双方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规定,经协商,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患者基本情况:
姓名:年龄:性别:籍贯:住址:身份证号:住院号:
二、方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
三、医疗事故原因
四、赔偿数额
1、医疗费:元;
2、误工费:元;
3、住院伙食补助费:元;
4、陪护费:元;
5、残疾生活补助费:元;
6、残疾用具费:元;
7、丧葬费:元;
8、被抚养人生活费:元;
9、交通费:元;
10、住宿费:元;
1
1、精神损害抚慰金:元;
1
2、患者死亡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
住宿费:元(不超过2人)
五、偿款给付时间:
六、违约责任
1、出院处理:
2、如为死亡患者,尸体处理
八、上述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理人:代理人:
日期:日期:
二、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
乙方(患者或患者近亲属):
患者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住址:住院号:
经过调解,医院、患者双方就该医疗纠纷自愿达成如下赔偿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在不通过鉴定明确争议的原因和责任的情况下自行协商解决。
二、甲方自愿赔偿乙方:
三、甲乙双方放弃基于该医疗纠纷的一切诉讼权利。
四、违约责任:本协议对该医疗纠纷一次性处理终结,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一方反悔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医疗纠纷赔偿调解协议
甲方:某医院
乙方:×××
鉴于患者×××曾于200×年×月×日至200×年×月×日在甲方处治疗,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争议,但均愿通过协商解决;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如下,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本协议相关数据如下:
某市200×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元。
某市200×年度城镇居民平均生活费:元。
某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元。
第二条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略)
第三条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后×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本协议
第二条规定的款项。
第四条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医院乙方:
日期:日期:
由于疾病种类繁多,患者情形各异,医生素质差异也较大,医疗事故的发生在所难免,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可通过自行协商方式解决,赔偿方式也是多种多样。受害者及其亲属在遭遇医疗发生后医患事故时,不但需要理智对待事件的发生,同时还应了解相关的法规,正确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签了三方协议现在想违约,要交违约金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签了三方协议现在想违约,要交违约金吗?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1、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2、三方就业协议书不同于劳动合同。
首先,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而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有些用人单位如许多外企在确定录用时(注:在到用人单位报到前),就同时要求和毕业生签订一份类似劳动合同的协议;而更多的用人单位则要求先签“就业意向书”,毕业生报到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其次,就业协议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义务构成。
第三,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身份。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应当丧失。若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附件内容矛盾,则以劳动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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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协议违约怎样解决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口头协议违约怎样解决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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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签了三方协议现在想违约,要交违约金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签了三方协议现在想违约,要交违约金吗?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1、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2、三方就业协议书不同于劳动合同。
首先,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而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有些用人单位如许多外企在确定录用时(注:在到用人单位报到前),就同时要求和毕业生签订一份类似劳动合同的协议;而更多的用人单位则要求先签“就业意向书”,毕业生报到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其次,就业协议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义务构成。
第三,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身份。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应当丧失。若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附件内容矛盾,则以劳动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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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三方协议现在想违约,要交违约金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签了三方协议现在想违约,要交违约金吗?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1、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2、三方就业协议书不同于劳动合同。
首先,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而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有些用人单位如许多外企在确定录用时(注:在到用人单位报到前),就同时要求和毕业生签订一份类似劳动合同的协议;而更多的用人单位则要求先签“就业意向书”,毕业生报到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其次,就业协议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义务构成。
第三,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身份。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应当丧失。若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附件内容矛盾,则以劳动合同为准。
开发商口头承诺违约怎么解决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开发商口头承诺违约怎么解决
口头承诺如果是在订立购房合同过程中,应当属于购房合同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开发商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口头承诺算作是合同的约定内容!但这需要证据证明如果证明是为事实并且是开发商故意的另外造成了损失的话,可以认定是欺诈!但实务中口头承诺证明难度较大,建议采取适当方式固定证据。
《合同法》
第十条 【合同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相关案例】
这里可以敲墙,那里可以改造,很多市民在买房的过程中都会听到售楼处销售人员这样那样的承诺。
南京市民董星辰、韦倩在得到售楼小姐表示可以将次阳台侧边凿掉并重新砌墙的承诺并再三确认后,决定认购房屋,并支付了定金2万元。在准备支付剩余首付款时,售楼小姐却又说将来不可以砌墙,这令董星辰顿感受骗,多次要求开发商南京朗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定金,均没有成功。开发商的理由是,工作人员口头承诺无效。为此,董星辰和韦倩将朗润公司告到了。
罗双江售楼小姐承诺变卦买房人告开发商
董星辰、韦倩一审诉称,8月8日,其与朗润公司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一份,约定购买朗润公司开发的“未来家”项目某幢1503室商品房。同日,董星辰、韦倩向朗润公司支付了定金2万元。
协议签订前,朗润公司的销售人员钱梦承诺,可将次阳台侧边墙凿掉并重新砌墙,做成与样板房一样的房间。董星辰、韦倩与钱梦再三确认后决定认购上述房屋。同年8月15日,董星辰等前往朗润公司售楼处准备支付剩余首付款11万元,出于慎重考虑,其让钱梦与销售组长确认,钱梦往返确认了两次,
第一次说要与物业协商,
第二次答复是不可以砌墙。
董星辰深感受骗,多次要求朗润公司退房退定金无果,遂将朗润公司告到,认为朗润公司构成欺诈销售,要求朗润公司返还定金2万元,并赔偿损失2万元。朗润公司提交《认购协议》、《签约须知》和样板间照片称,按照《认购协议》约定,董星辰、韦倩应于8月12日前与其签订预售合同,董星辰、韦倩无故未按时与其签订预售合同,违反了约定,所以不能退定金。说朗润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也与事实不符。
公司在样板间用图文的形式明确告知购房人房屋次阳台交付时的状态,《签约须知》亦明确写明交付时房屋阳台不封闭,是否封闭阳台是购房人成为业主后的事情,朗润公司作为建设单位无须作出所谓承诺。买房人认为自己的权利被限制董星辰、韦倩则认为,双方争议的是朗润公司是否承诺过可将次阳台侧壁凿掉并可重新砌墙,而不是房屋交付时阳台是否封闭。
为证明自己的主张,董星辰、韦倩提供了录音资料和样板房照片等证据。朗润公司对录音的真实性无异议,但认为只能证明销售人员向董星辰、韦倩说明可将阳台与储藏室改造成房间,并不能证明向董星辰、韦倩承诺可将次阳台侧边墙壁凿掉并重新砌墙。董星辰、韦倩还认为,《认购协议》是朗润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明显限制了他们的权利。朗润公司应返还定金2万元,并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欺诈销售的规定,增加赔偿损失2万元。
认为售楼人员承诺存在误导一审审理后认为,《签约须知》已明确载明朗润公司工作人员个人的任何口头承诺均为无效,也就是说,即使朗润公司工作人员存在上述口头承诺,董星辰、韦倩亦应知晓该口头承诺是无效的。判决驳回董星辰、韦倩的诉讼请求。
董星辰、韦倩不服判决,向南京中院提起上诉。
南京中院审理后认为,《签约须知》中约定的工作人员口头承诺无效,显然属于免除朗润公司责任的条款,亦有违诚信原则,故应当认定上述约定条款无效。
录音证据可以反映出钱梦的介绍致使董星辰等产生错误认识,所以朗润公司存在过错,董星辰作为购房者亦存在过错。南京中院判决朗润公司返还董星辰、韦倩定金2万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开发商口头承诺违约如何解决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开发商口头承诺违约怎么解决
口头承诺如果是在订立购房合同过程中,应当属于购房合同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开发商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口头承诺算作是合同的约定内容!但这需要证据证明如果证明是为事实并且是开发商故意的另外造成了损失的话,可以认定是欺诈!但实务中口头承诺证明难度较大,建议采取适当方式固定证据。
《合同法》
第十条 【合同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相关案例】
这里可以敲墙,那里可以改造,很多市民在买房的过程中都会听到售楼处销售人员这样那样的承诺。
南京市民董星辰、韦倩在得到售楼小姐表示可以将次阳台侧边凿掉并重新砌墙的承诺并再三确认后,决定认购房屋,并支付了定金2万元。在准备支付剩余首付款时,售楼小姐却又说将来不可以砌墙,这令董星辰顿感受骗,多次要求开发商南京朗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定金,均没有成功。开发商的理由是,工作人员口头承诺无效。为此,董星辰和韦倩将朗润公司告到了。
罗双江售楼小姐承诺变卦买房人告开发商
董星辰、韦倩一审诉称,8月8日,其与朗润公司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一份,约定购买朗润公司开发的“未来家”项目某幢1503室商品房。同日,董星辰、韦倩向朗润公司支付了定金2万元。
协议签订前,朗润公司的销售人员钱梦承诺,可将次阳台侧边墙凿掉并重新砌墙,做成与样板房一样的房间。董星辰、韦倩与钱梦再三确认后决定认购上述房屋。同年8月15日,董星辰等前往朗润公司售楼处准备支付剩余首付款11万元,出于慎重考虑,其让钱梦与销售组长确认,钱梦往返确认了两次,
第一次说要与物业协商,
第二次答复是不可以砌墙。
董星辰深感受骗,多次要求朗润公司退房退定金无果,遂将朗润公司告到,认为朗润公司构成欺诈销售,要求朗润公司返还定金2万元,并赔偿损失2万元。朗润公司提交《认购协议》、《签约须知》和样板间照片称,按照《认购协议》约定,董星辰、韦倩应于8月12日前与其签订预售合同,董星辰、韦倩无故未按时与其签订预售合同,违反了约定,所以不能退定金。说朗润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也与事实不符。
公司在样板间用图文的形式明确告知购房人房屋次阳台交付时的状态,《签约须知》亦明确写明交付时房屋阳台不封闭,是否封闭阳台是购房人成为业主后的事情,朗润公司作为建设单位无须作出所谓承诺。买房人认为自己的权利被限制董星辰、韦倩则认为,双方争议的是朗润公司是否承诺过可将次阳台侧壁凿掉并可重新砌墙,而不是房屋交付时阳台是否封闭。
为证明自己的主张,董星辰、韦倩提供了录音资料和样板房照片等证据。朗润公司对录音的真实性无异议,但认为只能证明销售人员向董星辰、韦倩说明可将阳台与储藏室改造成房间,并不能证明向董星辰、韦倩承诺可将次阳台侧边墙壁凿掉并重新砌墙。董星辰、韦倩还认为,《认购协议》是朗润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明显限制了他们的权利。朗润公司应返还定金2万元,并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欺诈销售的规定,增加赔偿损失2万元。
认为售楼人员承诺存在误导一审审理后认为,《签约须知》已明确载明朗润公司工作人员个人的任何口头承诺均为无效,也就是说,即使朗润公司工作人员存在上述口头承诺,董星辰、韦倩亦应知晓该口头承诺是无效的。判决驳回董星辰、韦倩的诉讼请求。
董星辰、韦倩不服判决,向南京中院提起上诉。
南京中院审理后认为,《签约须知》中约定的工作人员口头承诺无效,显然属于免除朗润公司责任的条款,亦有违诚信原则,故应当认定上述约定条款无效。
录音证据可以反映出钱梦的介绍致使董星辰等产生错误认识,所以朗润公司存在过错,董星辰作为购房者亦存在过错。南京中院判决朗润公司返还董星辰、韦倩定金2万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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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协议违约要如何解决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口头协议违约要如何解决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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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夫妻分居协议可以口头约定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分居协议可以口头约定吗
夫妻分居协议可以口头约定,协议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协议,只要内容真实合法,就是有效的。但是口头约定存在取证难的问题,可以通过录音来收集证据。
分居协议的意义
1、缓解家庭矛盾,避免草率离婚。
分居可以使夫妻双方暂时分离,各自冷静,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并反省除离婚外是否有其他解决问题的途径。同时可以使当事人事前体验离婚后所必须面临的单独生活及有关子女抚养安排等问题,评估自己是否有办法适应离婚后的生活。
2、可以使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当事人提供合法的规避途径。
3、为离婚案件的审理提供证据的作用。
《婚姻法》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作为认定夫妻双方是否感情破裂的标准,在此条件下若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但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在以上述理由诉请离婚时,必须承担举证责任。而在现实生活中夫妻是否分居、分居的原因及分居时间的长短,纯属个人隐私,当事人通常很难举证,从而使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陷于非客观性的境地,阻碍了离婚案件的公正审理。倘若夫妻双方在离婚诉讼之前,签订了书面的分居协议,正好为分居事实的认定提供了证据上的支持。
起草分居协议书应注意
1、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要说明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不再有义务与其丈夫或妻子同居。
2、协议中要说明子女有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承担以及探望权如何行使?
可以对分居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如无约定或无法达成协议,则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若同意,可以在协议中规定分居期间双方不再互相享有家事代理权(但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一方违反则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双方若同意,可以约定分居期间因为一方而产生的债务一律视为个人债务(同样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一方如果违反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分居的期限,应以三个月至两年为限,期限届满,如一方当事人依然认为感情无法复合而要求离婚的,可协议离婚或持该协议向离婚。
分居的终止。协议分居可基于当事人双方的协议而终止,但应当制作终止分居的书面协议,或办理终止分居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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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口头承诺违约该如何解决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开发商口头承诺违约该如何解决问题解答如下, 开发商口头承诺违约怎么解决
口头承诺如果是在订立购房合同过程中,应当属于购房合同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开发商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口头承诺算作是合同的约定内容!但这需要证据证明如果证明是为事实并且是开发商故意的另外造成了损失的话,可以认定是欺诈!但实务中口头承诺证明难度较大,建议采取适当方式固定证据。
《合同法》
第十条 【合同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相关案例】
这里可以敲墙,那里可以改造,很多市民在买房的过程中都会听到售楼处销售人员这样那样的承诺。
南京市民董星辰、韦倩在得到售楼小姐表示可以将次阳台侧边凿掉并重新砌墙的承诺并再三确认后,决定认购房屋,并支付了定金2万元。在准备支付剩余首付款时,售楼小姐却又说将来不可以砌墙,这令董星辰顿感受骗,多次要求开发商南京朗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定金,均没有成功。开发商的理由是,工作人员口头承诺无效。为此,董星辰和韦倩将朗润公司告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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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星辰、韦倩一审诉称,8月8日,其与朗润公司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一份,约定购买朗润公司开发的“未来家”项目某幢1503室商品房。同日,董星辰、韦倩向朗润公司支付了定金2万元。
协议签订前,朗润公司的销售人员钱梦承诺,可将次阳台侧边墙凿掉并重新砌墙,做成与样板房一样的房间。董星辰、韦倩与钱梦再三确认后决定认购上述房屋。同年8月15日,董星辰等前往朗润公司售楼处准备支付剩余首付款11万元,出于慎重考虑,其让钱梦与销售组长确认,钱梦往返确认了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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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星辰深感受骗,多次要求朗润公司退房退定金无果,遂将朗润公司告到,认为朗润公司构成欺诈销售,要求朗润公司返还定金2万元,并赔偿损失2万元。朗润公司提交《认购协议》、《签约须知》和样板间照片称,按照《认购协议》约定,董星辰、韦倩应于8月12日前与其签订预售合同,董星辰、韦倩无故未按时与其签订预售合同,违反了约定,所以不能退定金。说朗润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也与事实不符。
公司在样板间用图文的形式明确告知购房人房屋次阳台交付时的状态,《签约须知》亦明确写明交付时房屋阳台不封闭,是否封闭阳台是购房人成为业主后的事情,朗润公司作为建设单位无须作出所谓承诺。买房人认为自己的权利被限制董星辰、韦倩则认为,双方争议的是朗润公司是否承诺过可将次阳台侧壁凿掉并可重新砌墙,而不是房屋交付时阳台是否封闭。
为证明自己的主张,董星辰、韦倩提供了录音资料和样板房照片等证据。朗润公司对录音的真实性无异议,但认为只能证明销售人员向董星辰、韦倩说明可将阳台与储藏室改造成房间,并不能证明向董星辰、韦倩承诺可将次阳台侧边墙壁凿掉并重新砌墙。董星辰、韦倩还认为,《认购协议》是朗润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明显限制了他们的权利。朗润公司应返还定金2万元,并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欺诈销售的规定,增加赔偿损失2万元。
认为售楼人员承诺存在误导一审审理后认为,《签约须知》已明确载明朗润公司工作人员个人的任何口头承诺均为无效,也就是说,即使朗润公司工作人员存在上述口头承诺,董星辰、韦倩亦应知晓该口头承诺是无效的。判决驳回董星辰、韦倩的诉讼请求。
董星辰、韦倩不服判决,向南京中院提起上诉。
南京中院审理后认为,《签约须知》中约定的工作人员口头承诺无效,显然属于免除朗润公司责任的条款,亦有违诚信原则,故应当认定上述约定条款无效。
录音证据可以反映出钱梦的介绍致使董星辰等产生错误认识,所以朗润公司存在过错,董星辰作为购房者亦存在过错。南京中院判决朗润公司返还董星辰、韦倩定金2万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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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协议违约要怎么解决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口头协议违约要怎么解决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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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开发商口头承诺违约该怎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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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承诺如果是在订立购房合同过程中,应当属于购房合同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开发商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口头承诺算作是合同的约定内容!但这需要证据证明如果证明是为事实并且是开发商故意的另外造成了损失的话,可以认定是欺诈!但实务中口头承诺证明难度较大,建议采取适当方式固定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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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双江售楼小姐承诺变卦买房人告开发商
董星辰、韦倩一审诉称,8月8日,其与朗润公司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一份,约定购买朗润公司开发的“未来家”项目某幢1503室商品房。同日,董星辰、韦倩向朗润公司支付了定金2万元。
协议签订前,朗润公司的销售人员钱梦承诺,可将次阳台侧边墙凿掉并重新砌墙,做成与样板房一样的房间。董星辰、韦倩与钱梦再三确认后决定认购上述房屋。同年8月15日,董星辰等前往朗润公司售楼处准备支付剩余首付款11万元,出于慎重考虑,其让钱梦与销售组长确认,钱梦往返确认了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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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星辰深感受骗,多次要求朗润公司退房退定金无果,遂将朗润公司告到,认为朗润公司构成欺诈销售,要求朗润公司返还定金2万元,并赔偿损失2万元。朗润公司提交《认购协议》、《签约须知》和样板间照片称,按照《认购协议》约定,董星辰、韦倩应于8月12日前与其签订预售合同,董星辰、韦倩无故未按时与其签订预售合同,违反了约定,所以不能退定金。说朗润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也与事实不符。
公司在样板间用图文的形式明确告知购房人房屋次阳台交付时的状态,《签约须知》亦明确写明交付时房屋阳台不封闭,是否封闭阳台是购房人成为业主后的事情,朗润公司作为建设单位无须作出所谓承诺。买房人认为自己的权利被限制董星辰、韦倩则认为,双方争议的是朗润公司是否承诺过可将次阳台侧壁凿掉并可重新砌墙,而不是房屋交付时阳台是否封闭。
为证明自己的主张,董星辰、韦倩提供了录音资料和样板房照片等证据。朗润公司对录音的真实性无异议,但认为只能证明销售人员向董星辰、韦倩说明可将阳台与储藏室改造成房间,并不能证明向董星辰、韦倩承诺可将次阳台侧边墙壁凿掉并重新砌墙。董星辰、韦倩还认为,《认购协议》是朗润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明显限制了他们的权利。朗润公司应返还定金2万元,并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欺诈销售的规定,增加赔偿损失2万元。
认为售楼人员承诺存在误导一审审理后认为,《签约须知》已明确载明朗润公司工作人员个人的任何口头承诺均为无效,也就是说,即使朗润公司工作人员存在上述口头承诺,董星辰、韦倩亦应知晓该口头承诺是无效的。判决驳回董星辰、韦倩的诉讼请求。
董星辰、韦倩不服判决,向南京中院提起上诉。
南京中院审理后认为,《签约须知》中约定的工作人员口头承诺无效,显然属于免除朗润公司责任的条款,亦有违诚信原则,故应当认定上述约定条款无效。
录音证据可以反映出钱梦的介绍致使董星辰等产生错误认识,所以朗润公司存在过错,董星辰作为购房者亦存在过错。南京中院判决朗润公司返还董星辰、韦倩定金2万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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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口头协议无效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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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在后是可以,中国《合同法》允许当事人采用口头形式缔约,但与书面合同相比,口头形式的合同由于缺乏书面依据,一旦发生纠纷,当事人就合同关系的存在和内容等举证较为困难。
法律规定,订立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方式,也可以是口头合同。口头合同比起书面合同简便易行,只要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订立书面合同,而口头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也同样是有效的。国家法律规定的必须要采用书面协议的方式,比如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房屋销售合同等,如果这类合同采取口头约定的形式,那么可视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可以认为口头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如果双方都认可的口头协议,在法律上认定为有效,但如果一方违约,主张一方的举证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口头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国家法律规定的应当采取书面合同的,当事双方却仅进行口头约定,主张方能举证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协议,可以视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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