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故意杀人罪一般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2、在量刑时,应当破除不正当观念,既不能认为杀人既遂的要一律偿命,也不能认为杀人未遂的一律不判死刑。要综合全部案情,正确评价罪行轻重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给罪犯以适当的刑罚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审理故意杀人罪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审理故意杀人罪应注意下列问题:
1、直接故意杀人与间接故意杀人的不同点是:第一,直接故意杀人有明确的杀人目的,对其行为会引起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抱着希望的态度。而间接故意杀人,对被害人是死是活,并不积极要求,而是听之任之,完全采取放任的态度。第二,直接故意杀人有未遂,间接故意杀人则不存在未遂。
2、经他人要求帮助他人自杀的行为是否构成本罪,刑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有不同看法,在立法未能解决前,经他人主动要求或者征得他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仍应认定构成本罪,原则上应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属情节较轻,量刑时应从轻或减轻处罚。共谋自杀的行为,在相约自杀的过程中,没有强制或者诱骗的因素的,不具备本罪之特征,不应定本罪。也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3、对故意杀人案件量刑时,一般对情节较轻的认定是防卫过当杀人的。基于义愤杀人的。因受被害人的长期迫害而杀人的。等等。而对间接故意杀人案件的量刑一般应轻于直接故意杀人案件。若犯本罪属俗称“大义灭亲”的,量刑时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如何理解故意杀人的主观责任
1、责任形式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此外,行为人必须没有认识到正当化事由,如果行为人以为自己是在实施正当防卫行为,即使是假想防卫,也不得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动机复杂多样,
2、不同的杀人动机,对构成故意杀人罪没有影响,但对量刑具有一定意义。但是,基于报复等动机杀人,属于杀人的常态,不能成为从重处罚的情节。
四、如何理解故意杀人罪的行为内容
1、故意杀人罪的行为内容为剥夺他人生命即杀人,其特点是直接或者间接作用于人的肌体,使人的生命非自然终结。剥脱剥夺他人生命的方式,既可以是作为,如刀砍、斧劈、拳击、枪杀等,也可以是不作为,如母亲故意不给婴儿哺乳致其死亡等。既可以是物理的方式,如毒杀,也可以是心理的方法,如以精神冲击方法致心脏病患者死亡。
2、但不管是什么杀人行为,都必须具有致人死亡的紧迫危险性。杀人行为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成立故意杀人既遂。没有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根据具体情形成立故意杀人未遂、中止或者预备,当然也可能同时触犯故意伤害罪。
如果在上海故意杀人罪要判多久,具体最低也要判处3至10年有期徒刑。此外,对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处死刑,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结果,还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