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管制刑罚由谁执行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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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管制是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的,《刑事诉讼法》第269条明确规定了刑事案件中管制刑罚由谁执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不需要在特定的地点服刑,社区矫正期间人身自由只是相对受到限制。
刑事案件中管制刑罚由谁执行

一、刑事案件中管制刑罚由谁执行?

管制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九条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二、管制和缓刑的区别有哪些?

1、法律属性不同。

管制是开放性刑种,并且从逻辑上讲是最轻的一种。缓刑不是一种具体的刑种,它只是刑种的附条件不执行方式,只是考察方式;

2、执行方式不同。

管制是不予关押、由公安机关执行。缓刑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3、适用后果上不同。

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三、被判处管制公司可以辞退吗?

可以,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员工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管制和拘役的区别有哪些?

1、含义不同。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2、期限不同。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3、对象不同。

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而管制适用于罪行性质轻、危害小、行为人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犯罪。

4、执行不同。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五、被判处管制社区矫正期间需遵守哪些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六、一审被判处管制可以上诉吗?

可以,上诉需准备以下材料:

1、上诉状;

2、当事人身份证明,单位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当事人授权他人代为提起上诉,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

3、提供相关的证据

七、一审被判处管制二审结果有哪些?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综上,刑事案件中管制刑罚由谁执这个问题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需要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看完本篇文章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问题,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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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行机关
管制和拘役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有期徒刑的执行机关为监狱,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无期徒刑的执行机关为监狱。因为看守所属于公安机关,因此拘役、管制和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剩余刑期在1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执行机关是监狱。
3.是否关押
管制不需要关押;拘役需要关押,但每月可以回家1-2天;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都需要关押。
4.参加劳动的待遇
判处管制的犯罪人员参与劳动实行同工同酬;判处拘役参加劳动的,酌量发给报酬;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都要无偿参加劳动。
5.对构成累犯有无影响
管制和拘役刑对构成累犯没有影响;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对构成累犯有影响。在这里要了解累犯的概念,明确了累犯的概念就非常容易判断这四种刑罚哪些对构成累犯有影响。
6.是否适用假释制度
管制刑和拘役刑不适用假释制度;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适用假释制度。同样,区分这四种刑罚是否适用假释,需要了解假释的概念。
7.最低实行执行刑期
管制和拘役刑的最低执行刑期就是法定的两种刑罚的最低限度;而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因为涉及到减刑,所以这两种刑罚有最低实行执行刑期,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少于原判刑期的1/2,无期徒刑的最低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10年。
以上是对拘役和管制由谁执行 两者之间有区别吗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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