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一方父母出钱,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房子归谁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即该房屋归其子女所有,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一方父母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情形,经检索已经公布生效的多份判决书发现,大部分法院均倾向于认定该房屋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因此婚前由父母出资,但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房产,在无特别约定或书面声明的情形下,将该房屋视为夫妻共同共有更符合立法者的初衷和社会常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三、婚前夫妻共同出资,房屋产权在一方名下,房产怎么分
婚前夫妻共同出资房屋产权在一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登记在房产证上的一方能够证明共同出资的,则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要分割由双方自行协商决定;无法协商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决分割方案。
反之如果没有登记在房产证上的一方不能证明共同出资的,则房产就认定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归这一方自己所有。
如果是婚前共同出资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这种情况如果一方不能证明出资支付了首付,但是能够证明共同还贷的,虽然房产仍然认定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可以要求获得房产的一方给予补偿,而且婚后增值的部分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婚前一方父母出钱,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房子归谁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