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否属于单务合同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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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赠与合同是否属于单务合同相关的法律规定。
赠与合同是否属于单务合同

一、赠与合同是否属于单务合同

签订的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的合同。单务合同指其中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只履行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二、格式合同是否都属于要式合同

格式合同不是都属于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格式合同是指全部由格式条款组成的合同,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制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因此,对于格式合同的非拟定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而言,要订立格式合同,就必须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否则就不订立合同。现实生活中的车票、船票、飞机票、保险单、提单、仓单、出版合同等都是制式合同、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

(1)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

(2)制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

(3)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化导致了对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

(4)格式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

(5)格式合同,特别是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格式合同,条款的制定方一般具有绝对的经济优势或垄断地位,而另一方一般为不特定的、分散的消费者。

格式合同的无效条款包括:

1、具有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明确禁止的事项,或者违反了公序良俗的事项;

2、具有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形,同时损害了国家利益的;

3、提供格式条款的合同当事人不公平的免除自己的义务,或者加重了对方的责任。

格式合同的产生条件:

产生及其普遍运用是基于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的。一般而言,某一行业垄断的存在、交易内容的重复性、交易双方所要求的简便、省时导致了制式合同的存在并大量运用于商事生活领域。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赠与合同是否属于单务合同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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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赠与合同是双务合同还是单务合同?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赠与合同是双务合同还是单务合同?问题解答如下, 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是什么
(一)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相承担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双方均承担合同义务,并且双方的义务具有对应关系,一方的义务就是对方的权利,反之亦然。从另一个角度说,双务合同也就是当事人双方互享债权的合同。双务合同是合同的主要形态,合同法所规定的多数合同均为双务合同。
(二)单务合同是指只有一方当事人承担给付义务的合同。在单务合同中,当事人双方不存在对待给付关系,一方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另一方则相反。
委托合同为双务合同,委托合同一经成立,无偿有偿与否,当事人双方均需承担一定的义务。例如,受托人主要有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报告的义务、转移受托事项所得权益的义务等,而委托人则主要有进行指示、提供和补偿委托事务必要的费用的义务、以及当委托合同为有偿合同时支付报酬的义务。
相关知识:区分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的意义
(1)是否适用合同履行抗辩权。合同履行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成立以合同双方存在对待给付关系为前提,因而只有双务合同中存在合同履行抗辩权,单务合同不适用这一规则。
(2)风险负担不同。在双务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互相依存、互为条件,如果一方当事人由于可以免责的事由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发生风险负担问题,其具体标准因合同类型的不同而异,有交付主义、合理分担主义、债务人主义等规则而在单务合同中,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义务,风险一律由债务人负担,不会发生双务合同中的复杂问题。
(3)因一方过错所致合同不履行的后果不同。在双务合同中,如果非违约方已履行合同,可以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或承担其他违约责任,条件具备时还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并溯及既往时,守约方有权请求违约方返还受领给付。单务合同不发生上述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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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房屋赠与的流程是怎么的,亲属赠与房屋要交哪些税费
[律师回复]
1、亲属房屋赠与的流程是怎样的?
房屋赠与四步走:
(1)审核:审查受赠人是否有购房资格;
(2)公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公证;(在一个户口本上“且能体现直系亲属关系”不用公证)
(3)交税:拿着公证书到地税局开免税证明(直系亲属间的赠与可免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
(4)换新:交完税(契税3%、印花税0.05%)后到国土局换新房本;
费用:公证费:评估价的2%;工本费:80元、贴花费:5元;
办理赠与需要什么材料:
(1)赠与人、受赠人双方的身份证及原件复印件;
(2)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出生证明,体现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本);
(3)赠予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房屋共有权人的书面同意赠予声明书;
(4)受赠人是外地户籍,需提供暂住证。
2、亲属赠与房屋要交哪些税费?
赠与人需要缴纳:
交易费:2元/平;
受赠人需要缴纳:
契税:评估价×4%(亲属之间过户,提供亲属证明后,记税值减免一半,税率不变)
(注:记税值减免一半是什么意思?例如房子评估价100万,记税值减免一半就是50万,受赠方契税就可以按照评估价一半来计算,但是4%的税率不变);
个税:20%(亲属间赠与,免个税);
交易费:2元/平;
土地出让金:评估价×1%(划拨土地征收,出让土地不征收)。
A想将自己80平的房子赠与B,假设房子最终计税价格100万(出让土地)
若两人是亲属关系:
A需要交160元交易费;B需要交:契税2万+交易费160元=0元
若两人是非亲属关系:
A需要交160元交易费;
B需交:契税4万+交易费160元+个税20万=20206元
3、赠与房子后悔了想撤销咋办?
赠与房子,如果还没有办理过户,可任意撤销赠与。如果已经过户,法律上房子所有人已经转变,不能随便撤销赠与。具体有如下4种情况:
(1)房产赠与已过户
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
(2)房产赠与已公证,但未过户
公证是以法律形式对赠与合同的确认,也是对合同双方意思自治的保护,客观上限制了赠与人对赠与合同的反悔。一旦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那么要撤销也是很难的,但不代表不能撤销,撤销公证赠与也是可以通过公证来撤销的。
(3)房产赠与未过户
这种情况是指只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是未进行公证也未过户的情形。赠与合同在《合同法》殊之处就在于在一般情形下,赠与人可以在赠与物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而不负相关责任,因此给受赠人带来了不确定性。
(4)法律规定不能撤销的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与此同时附义务的赠与也是不能撤销的。
不过,这不是绝对的,如果有以下几种情况,是可以撤销赠与房子的:
A、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及配偶);
B、对赠与人有扶养(赡养、扶养、抚养的统称)义务而不履行;
C、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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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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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婚后可以做单方赠与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是婚内共同的财产,但是只登记在了一方名下,那么如果登记方擅自处置给了第三方,这个行为是有效的吗 这个情况要具体的分析。
如果是婚内的财产,赠与给了善意第三方。如果是动产,交付即为完成赠与,赠与行为有效,在离婚时可以要求擅自赠与的一方作出赔偿。如果是不动产,没有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已经过户给善意第三方的,那么在离婚时可以要求擅自赠与的一方作出赔偿。如果是婚内的财产,赠与给了明知是夫妻共同财产仍接受赠与的第三方,那么赠与的效力存疑,可以尝试认定赠与无效。如果是婚内的财产,赠与给了外遇第三者,那么违背了善良风俗,赠与行为无效,可以追回财产。如果是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被单方赠与,那么这种情况下单方赠与的行为有效。
以上是对您问题的详细解答,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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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可以做单方赠与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是婚内共同的财产,但是只登记在了一方名下,那么如果登记方擅自处置给了第三方,这个行为是有效的吗 这个情况要具体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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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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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属于单位合同或双务合同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赠与合同属于单位合同或双务合同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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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夫妻婚内赠与应该属于哪个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夫妻婚内赠与应该属于哪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把财产赠与给夫妻一方的,那么该财产就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如果赠与合同中没有明确说明只赠与夫妻一方,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婚内赠与是夫妻一方把自己的财产赠与给另一方的行为,由于夫妻一方不可能把自己的财产赠与给自己,所以夫妻婚内赠与应当属于被赠与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夫妻婚内赠与的财产归被赠与的夫妻一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婚内赠与有效吗“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夫妻婚内赠与,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其个人财产无偿给予夫妻另一方。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则为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只要夫妻婚内赠与不存在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那么夫妻婚内赠与就是有效的。夫妻婚内赠与离婚如何分割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可以自行协商,也可以向。
(一)夫妻婚内赠与离婚如何分割自行协商如果夫妻是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的,那么对于夫妻婚内赠与离婚如何分割,完全有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可以分割,也可以不分割。但是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以后,夫妻必须严格履行协议的内容。
(二)夫妻婚内赠与离婚如何分割诉讼解决如果夫妻解决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则会对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由于夫妻婚内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被赠与人的个人财产,因此夫妻婚内赠与的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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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能否赠与亲属呢
[律师回复] 对于农村宅基地能否赠与亲属呢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宅基地能否赠与亲属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赠与的“宅基地”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地上没有盖房子,另一种是已经建成住宅的。目前《土地管理法》等有关宅基地的法律文件中的规定指的都是宅基地上的住房,对没有建筑的空宅基地在赠与方面尚无法律依据。
如果是
第一种情况,那这些有关宅基地的法律文件又是怎么说的?
据以上法律文件规定,同一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才可以有条件地进行宅基地流转,但流转之后,转让者不能再重新申请新的宅基地,并且受让者也必须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还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严格禁止出卖、赠与给城镇居民。
由此看出,尽管“地随房走”,宅基地赠与的条件还是比较严苛的。决定赠与给亲属之前,自己得有稳定的住所。受赠的亲属首要条件是本村户口,还必须遵从“一户一宅”原则,就是说受赠的亲属要满足缺房、原来住房面积没有达到当地规定的占用标准等情况。
说到这里,农民想把宅基地赠给农口不在本村的亲属看来是不允许的了。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赠与,但宅基地上的房子的所有权是可以的。也就是说,宅基地上的房屋归你所有,但是你不能在受赠的宅基地上重建、扩建房子,等房子多年之后自然损毁灭失,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如果要赠与的是
第二种情况,也就是赠与的是空宅基地的话,目前没有这方面的明文规定。
一般来说,宅基地都是由是村集体审批的。在没有法律文件的明确规定下,实际情况中,只要村集体同意,受赠人符合第一种情况要求的条件:户口是本村的,遵从“一户一宅”或者原来宅基地面积没有超出标准,建筑符合当地土地规划等等,村集体是会同意赠与并审批允许建房的。只是,有关单位不会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只会对少部分严格符合土地管理政策、双证(房产证和土地证)齐全的宅基地住房赠与合同进行公证。
非直系亲属能办房产赠与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赠与房产不限于亲属关系,非亲属可以赠与,赠与合同的成立需要赠与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受赠人表示接受。按相关法律政策符合条件的赠与房产可以免交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其他契税,印花税,城建税等和普通买卖都是一样的。各地也有自己的房产政策,具体的标准可以询问当地房管局。
2.《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的规定,对以下四种行为免征营业税:
(一)离婚财产分割;
(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对于不属于上述行为的单位及个人非直系亲属间房产赠与的业务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文件的第一条及第三条的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除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情形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什么是赠与合同,赠与合同双方当事人有何权利义务?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指一方当事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方,他方受领该财产的合同。将财产无偿给予对方的人称为赠与人,无偿接受他人财产的人称为受赠人,赠与的财产为赠与物或受赠物。赠与物应为赠与人合法所有,并为法律允许其处分的财产。赠与的动产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不动产所有权依不动产权利转移方式转移(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了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准)。
二、赠与合同双方当事人有何权利义务赠与人的义务:
1、交付赠与物的义务。赠与人应按约定将赠与物之所有权交付给受赠人,在赠与物为不动产时,还应协助办理有关登记手续。赠与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赠与财产毁损灭失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2、瑕疵担保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物或权利有瑕疵的,赠与人在负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瑕疵担保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受赠人权利义务:
1、受赠人有无偿取得赠与物的权利,但赠与合同约定负担义务的,受赠人须约定履行义务。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物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2、在赠予属于附义务赠与时,受赠人应在赠与物的价值限度内履行所附义务,受赠人不履行其义务时,赠与人有权请求受赠人履行其义务或撤销其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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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义务赠与赡养协议范本
[律师回复] 对于附义务赠与赡养协议范本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附义务赠与赡养协议范本
附义务房产赠与合同范本
甲方:(赠与人) 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系父母子女关系,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一处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座落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所有权证证号为 的房产赠与给乙方,该赠与是对乙方个人的赠与,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
第二条 自本赠与成立日起,乙方应负赡养甲方的义务,甲方有权在该房屋居住。
第三条:乙方在
第二条抚养义务未完全履行前,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受赠房屋处分、转让,或设定期典权抵押等他项权利,抑或为任何债权的担保,否则其处分、转让、抵押等行为无效,甲方有权撤销赠与,收回房产。如因上述行为造成甲方不能收回赠与房产的,乙方应如数补偿或退还该房产市场价款。
第四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消赠与:
(1)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
(2)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利益的。
第五条:在乙方能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约定积极协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 人民提讼。
第七条 合同的补充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
1、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有交付受赠人财物的义务法。商是指赠与人按照赠与合同约定的地点、期限、交付的方法等将财产交付给受赠人,并由此而发生物权的转移,但是,法律规定必须经过登记才发生转移的财物,如不动产,应在登记后才发生转移法。
2、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已将赠与财物交付受赠人,物权发生转移,应视为受赠人合法享有受赠财物的占有、使用、处分权,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合同法。
3、赠与合同成立,但赠与人未将合同约定的财物交付受赠人,受赠人可以不履行赠与义务,可以撤销赠与合同,但赠与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或者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合同,对不履行这类赠与合同的赠与人、受赠与人享有要求赠与人交付的权利,赠与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赠与物毁损、灭失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
4、赠与合同是赠与人的无偿赠送,不承担赠与物的瑕疵责任,但是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应在附义务的范围内承担赠与物的瑕疵责任;赠与人明知赠与物有瑕疵,故意隐瞒或者作赠与物无瑕疵的虚假保证,造成受赠人损失的。
婚前住房配偶加名属于赠与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婚前住房配偶加名属于赠与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根据的是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首先很明确购房是婚前行为,所以该房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款部分为共同财产!所以这种情况下,给配偶加名字,确实要再收契税。”由于属婚前财产的产权证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个人单独所有的房产,部分产权份额转移给配偶,按转移登记(赠与)收取契税、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印花税(权证)、房屋登记费。至于收费标准每个地方的房管部门要求不一样。
其次加名字程序。如果能在还完贷款后再加名字,那手续就很简单走正常的加名过户手续就可以直接到当地的房管所办理,带上个人身份证,及其产权证,结婚证。如果短期内不打算还款,那么
首先要到贷款银行开证明,表示银行同意增加配偶为产权共有人,
其次再到房管所申请加名。
如果婚前房产加上对方名字,房产就成为共同财产,如果离婚,他有权利分割。
直系亲属股权赠与协议怎么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五条承诺和保证1,甲方可以撤销赠与,以资共同遵守。4、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

1)乙方严重侵害甲方或甲方的近亲属;因上款第

3)项撤销赠与的、甲方同意将其拥有不超过公司股权总额%的股权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赠与、公司已经发生的债权债务不受股东变更的影响甲方、股权赠与完成后。
第七条费用的负担本转让协议实施所需支付的有关税费双方各负担二分之一、本协议由双方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一条赠与标的
1:(身份证号,本协议终止履行,乙方已提供本协议
第二条第1款约定的服务,双方应协商解决,应该承担违约责任。2;
2:(身份证号。2;3、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3,应由违约一方赔偿,甲方不得撤销赠与、监事、赠与撤销后。
第二条赠与条件
第三条赠与程序
第四条赠与的撤销1.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保证对依据本协议赠与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的处分权。
第十条其他1;(
3)乙方未提供本协议第二条第1款约定的服务或擅自中断服务,除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提讼,按其股权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全面地履行其义务、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
2:)乙方,其余由有关政府部门留存,保证按原章程和合同的规定承担股东权利:)甲、乙方承诺,就股权赠与事宜达成如下协议。2.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乙方应当返还其基于本协议受赠的全部股权,乙方即成为公司股东。守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
第八条违约责任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的规定,适当地,并配合甲方和公司办理公司股权变更手续。
第九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上述股权未设置任何抵押权或其他担保权,是该公司的合法股东,经充分协商,公司执一份、乙方承认原公司章程和股东之间的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义务和责任;

2)乙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第(
2)项撤销赠与的;协商不成。本协议由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在签订。
第六条股权赠与的法律后果1、因上款第(
1)项、除本条第1款规定之情形外、甲方拥有腾讯众创空间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不担任公司董事,乙方无须返还依合同已取得的股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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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吗?
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单务合同,也称为单边合同或片面义务契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与双务合同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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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非直系亲属房产赠与过户步骤
[律师回复] 对于非直系亲属房产赠与过户步骤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房屋赠与人与受赠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二)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三)办理公证;
(四)办理房屋权转移登记手续。地点是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办理赠与过户时需要携带的资料:过户申请书、身份、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税费收据。
(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房屋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人民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赠与过户需要缴纳的费用
(一)营业税依据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赠与人需要缴纳营业税,缴纳营业税的税率是5%。
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过户,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营业税;
2、其他人之间的房产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营业税。若过户房产达到一定年限的,符合免征营业税条件的,仍可以免征营业税,比如,个人将购买满2年的住房对外赠与的,可免征收营业税。
(二)附加税附加税是有赠与人负担的,只有在需要征收营业税、税等税种的前提下才会征收,按应缴纳营业税的一定比例缴纳,具体比例为:城建税(7%)、费附加(3%)。
(三)契税赠与房产的领受人要按照3%的比例缴纳。若为夫妻之间的房产赠与,可以免征契税(国家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四)印花税印花税已免征,在房产赠与过户需要贴花,5元/套。
(五)个人所得税
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2、其他人之间的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评估费部分地区需要对过户的房产进行评估,评估的收费从0.3%到1%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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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直系亲属房产赠与过户步骤
[律师回复] 对于非直系亲属房产赠与过户步骤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房屋赠与人与受赠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二)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三)办理公证;
(四)办理房屋权转移登记手续。地点是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办理赠与过户时需要携带的资料:过户申请书、身份、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税费收据。
(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房屋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人民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赠与过户需要缴纳的费用
(一)营业税依据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赠与人需要缴纳营业税,缴纳营业税的税率是5%。
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过户,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营业税;
2、其他人之间的房产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营业税。若过户房产达到一定年限的,符合免征营业税条件的,仍可以免征营业税,比如,个人将购买满2年的住房对外赠与的,可免征收营业税。
(二)附加税附加税是有赠与人负担的,只有在需要征收营业税、税等税种的前提下才会征收,按应缴纳营业税的一定比例缴纳,具体比例为:城建税(7%)、费附加(3%)。
(三)契税赠与房产的领受人要按照3%的比例缴纳。若为夫妻之间的房产赠与,可以免征契税(国家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四)印花税印花税已免征,在房产赠与过户需要贴花,5元/套。
(五)个人所得税
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2、其他人之间的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评估费部分地区需要对过户的房产进行评估,评估的收费从0.3%到1%不等。
非直系亲属房产赠与过户流程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房屋赠与人与受赠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二)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三)办理公证;
(四)办理房屋权转移登记手续。地点是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办理赠与过户时需要携带的资料:过户申请书、身份、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税费收据。
(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房屋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人民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赠与过户需要缴纳的费用
(一)营业税依据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赠与人需要缴纳营业税,缴纳营业税的税率是5%。
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过户,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营业税;
2、其他人之间的房产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营业税。若过户房产达到一定年限的,符合免征营业税条件的,仍可以免征营业税,比如,个人将购买满2年的住房对外赠与的,可免征收营业税。
(二)附加税附加税是有赠与人负担的,只有在需要征收营业税、税等税种的前提下才会征收,按应缴纳营业税的一定比例缴纳,具体比例为:城建税(7%)、费附加(3%)。
(三)契税赠与房产的领受人要按照3%的比例缴纳。若为夫妻之间的房产赠与,可以免征契税(国家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四)印花税印花税已免征,在房产赠与过户需要贴花,5元/套。
(五)个人所得税
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2、其他人之间的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评估费部分地区需要对过户的房产进行评估,评估的收费从0.3%到1%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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