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债务偿还方式是怎么去规定的
婚前债务一般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由欠债方自己负责偿还。但如果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了,或者用婚前债务购置的财产已经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则此时婚前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由夫妻双方共同来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区分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关键在于取得该财产时双方是否办理了结婚登记。如果是在办理结婚登记前一方取得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如果是在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后取得的财产,则属于婚后财产。
需要注意婚后财产并不完全等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婚后取得遗产或者受赠与,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婚后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都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的婚前财产是怎么去界定的
(一)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二)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待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外有约定的除外。
(三)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具体有以下几种:
1、婚前财产的孳息。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
3、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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