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可以继承吗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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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抵押权可以继承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抵押权可以继承吗

一、抵押权可以继承

抵押权可以继承,抵押权是财产性权利,依法是可以继承的。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什么物权可以抵押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三、抵押车可以买吗

抵押车是可以购买的。

如果是来源清楚、手续已经办理齐全的抵押车,那是安全的,解除了抵押状态自然是没问题的,之后可以正常办理过户,大家可以放心购买。

但是如果是来源并不清楚,手续未办理齐全的话,那此类抵押车自然不安全,因为车子在抵押状态,原车主还在还款,买了之后也只能拥有车辆的使用权,并不能拥有车辆的所有权,车子无法办理过户。

车辆过户流程如下:

1、领取填写买卖合同。车辆买卖双方去当地二手车交易大厅或车管所,携带准备材料领取并填写《旧机动车买卖合同》,一式三份。

2、办理“转移受理”。将车辆开到过户验车、拓号区排队等候,并完成车辆检查、拓号、拆牌和照相。随后进入过户大厅填写“检查记录表”。

3、取号缴纳过户费。将照片贴于检查登记表之后,在取号机取号,按照号码单双数排队缴纳相应过户费。

4、缴纳上牌费。办理完车辆转移受理拿到回执单后,可到下一窗口缴纳上牌费。

5、办理保险过户。

抵押物转让的法律限制:

1、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2、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3、抵押关系设定之后,抵押人要转让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物时,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因为这种转让可能与抵押权人未来的利益相关。再者,也应当如实告知受让人该转让物已经抵押他人的情况,以使受让人据此决定自己是否继续受让该物;

4、抵押期间,抵押人将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物转让的,附着于抵押物之上的抵押权不受影响,取得抵押财产的受让人在取得所有权的同时,也受到抵押权的约束。此为抵押权的追及力,亦为《民法典》该条规定的核心,简言之,抵押权是抵押物对债权担保,而不是抵押人对债权的担保。

5、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抵押权人选择对转让价款主张物上代位权的,抵押权人对原抵押物的抵押权消灭。相当于抵押权人既有抵押权的继续保护,也有该部分转让款的保护,增加了对抵押权人的担保。当然,如果抵押权人不能证明抵押财产的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或者证据不足的,不得请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对于抵押权可以继承吗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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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的房产如何继承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案情]
原告甘某、邬某是阿甘的父母亲,被告黄某是阿甘的妻子,被告甘某某、小盈是阿甘的子女。阿甘于2008年4月8日病故。阿甘生前与妻子黄某建有楼房一栋,当事人自行估价40万元,登记为阿甘、黄某的共同共有,有柳城房权证字第2000117号房产证为凭。2007年4月11日,阿甘、黄某向
第三人柳城县某信用社贷款二十万元,把楼房抵押给了第三人,有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书及本院调查笔录为凭。两原告以继承遗产为由要求分割楼房未果,遂诉至。
[判决]
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争议的目的是析产阿甘的遗产,其本质是当事人行使财产所有权的处分权利。原告在诉讼中先以折价分割方式要求三被告支付楼房80000元,后又变更请求为确认继承楼房(遗产)的份额。尽管这两种诉讼请求的表述方式不同,但最终均涉及抵押物的处分权。原告诉及的楼房尽管是阿甘的遗产,但己于2007年4月11日已抵押给了第三人,也是抵押物。根据法律规定,抵押人行使抵押物的处分权的,应事先告知并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本案当事人明知诉及的楼房是抵押物,在行使抵押物的处分权时,包括转让、继承析产等,应事先告知并征得抵押权人即本案第三人的同意后,才能处分抵押物,但本案第三人没有同意。阿甘生前是抵押人,其逝世后,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的主体发生了变化,对于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的主体变化一事,当事人应依法确认,以便今后处分抵押物。综上所述,原告诉及的楼房是抵押物,在抵押权人即本案第三人不同意处分的前提下,不能处分。原告诉讼请求的理由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
第二款的规定。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请求,应予以驳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如下判决:
驳回原告甘某、邬某的诉讼请求。
[评析]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的主要争议对象是继承析产楼房,还是继承析产40万元?或者是确认继承楼房五分之一继承权的争议?这是其一;其二是原告诉及的楼房是抵押物,能不能处分?怎么处分?
关于主要争议对象。原告先提出是继承析产40万元,后又提出是确认继承楼房五分之一继承权的争议。根据阿甘于2008年4月8日病故和阿甘遗留有一栋砖混结构楼房的民事事实分柝,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对象应当是继承析产楼房,即双方当事人有权阿甘的遗产----楼房进行继承析产,为给付之诉。那么原告的主张是否合法可否现实呢?原告先提出的继承析产40万元主张,是自行对楼房折算成40万元得出的,是对析产方式(实物分割式、折价分割式)的选择而已,其实还是给付之诉。虽是给付之诉,但不是直接的,而间接的给付(先折价后给付)。这种折价后析产方式的选择是有前提条件的,即以其他继承人均同意且有经济能力为前提,但本案被告方不同意,因此原告的这种主张因条件不具备行不通;后来原告提出的确认继承楼房五分之一继承权呢?这种主张不是给付之诉而是确认之诉,它既不符合给付之诉的案情又同样带有前提条件的。先分析,原告所谓继承权的内函是什么即继承什么必清楚。按原告的表意应是继承楼房五分之一的所有权,而不是继承楼房五分之一的其他事项。确认之诉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得到楼房共有权。如果真的确认原告拥有楼房五分之一的所有权的,从法理上讲,原告将成为楼房的按份(五分之一份额)共有权人,可依法申请房产变更登记,正式成为楼房所有权人。一旦原告成为正式成为楼房所有权人,他们就享有财产所有权人的民事权利,可对抗他人。这样做,在楼房产权无他项权的前提下是可行的。如有他项权呢?那就要再分析其他条件是否同时具备了。本案的楼房是抵押物,有他项权,涉及处分楼房所有权的,要经抵押权人同意,但本案抵押权人不同意。因此,原告所谓确认继承楼房五分之一继承权的请求的内函是确认楼房五分之一共有权。该请求因有他项权(抵押权)存在,同样因条件不具备行不通。综上所述,原告诉的种类是给付之诉而不是确认之诉。涉及到楼房所有权的处分(含所有权人变更、所有权分割、出卖转让等)的,在楼房是抵押物时,抵押权人即本案第三人不同意处分所有权的前提下,是不能处分的,否则将损害本案第三人的抵押权。那么原告的权利不是得不到保护了吗?不然。阿甘生前是抵押人,其逝世后,同时引起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的主体发生变化。对于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的主体变化一事,当事人应依法确认,变更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的主体,以便今后处分抵押物。其中道理,我们不妨假设阿甘生前是唯一抵押人,如继承人提出继承的,继承人将直接与抵押权人即本案第三人发生民事冲突。当抵押权人行使其抵押权,处分抵押物以清偿阿甘的债务过程中,继承人可以抗辩或诉讼,以求得权利保护;无继承人抗辩或诉讼的,抵押权人可依法处分抵押物以清偿阿甘的债务。所以,原告诉讼请求的理由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是正确的。
综观本案,对于已经设立抵押担保的遗产物,在抵押权人不同意继承析产的前提下,继承人不得对已设立抵押担保的遗产物进行继承析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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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一条
第二款的规定。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请求,应予以驳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如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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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权可以抵押吗?
股权转让中委托人法律责任是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的,一般会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代理人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二种情况根据内容造成的损失及关联性,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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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吗?
土地是否可以抵押要看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方式,如果是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则不可以抵押;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则可以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分为主体和客体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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