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分割财产的条件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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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婚内分割财产的条件是一方存在着转移财产的行为,或者说是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患有重大的疾病需要医治,但是另外一方却不同意支付相关的医疗费用,婚内分割财产的条件是什么,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婚内分割财产的条件是什么?

一、婚内分割财产的条件是什么?

1、如下情况下可以婚内分割财产: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以及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等行为。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二、婚前财产离婚怎么分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遵循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

三、如何分割夫妻财产

分割夫妻财产方式如下:

1、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实行均等分割,如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但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除外;

2、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实行约定比例分割,如夫妻书面约定归夫妻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财产;

3、考虑夫妻双方在离婚问题上是否存在过错,合理确定分割比例,以体现在财产分割上的实质公平。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婚内分割财产的条件是什么,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明确解答,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目前如果是在婚内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必须符合条件。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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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法定继承人的认定:
(1)配偶。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存在是配偶互为法定继承人的前提条件。
(2)子女。根据婚姻法的第10条规定,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子女对父母的继承权不受父母婚姻关系变化的影响。
(3)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晚辈直系血亲。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他们不是法定继承人,只是在代位继承时可以享有一定的继承权。
(4)根据继承法规定,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则包括同父母、同母异父、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法定继承的顺序
  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指在继承开始后,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其具有强制性。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优先继承全部遗产的权利;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只有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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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女婿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生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照顾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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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想要问一下婚内财产分割立案条件是什么,我表妹和他对象因为一些问题现在需要进行财产分割,但是不知道分割条件是啥。
[律师回复] 在判决书上规定了履行期限,对方在履行期间内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一、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
  
二、执行立案条件
  如果您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第
一,申请应当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案件经过了几级审判,强制执行都由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管辖。第
二,申请执行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1、申请执行书,申请书必须载明您和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请求执行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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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提醒您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有些案件的生效裁判文书可以不经申请,直接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主要包括: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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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院的立案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在七日内审查立案,并移送执行机构;对不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执行机构在接受移送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逾期仍不履行的,依法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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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允许分割财产是原则,允许分割仅是特定情形下的例外。
对于上述第1中情形,需把握以下几点:
A、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达到“严重”的程度,如果仅是一般意义上的生活消费、经营支出则不算;
B、主观上要求出于故意,如果是由于过失致使财产损失的则不算;
C、侵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损害行为正在进行或已经进行。
对于上述第2种情形,需要注意:
A、“负有法定抚养义务”,宜从广义上理解,一般包括:父母对于子女的抚养义务;有能力负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孙子女的抚养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义务;有能力负担的兄、姐对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的抚养义务;由兄、姐抚养长大的弟、妹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收入来源的兄、姐的义务等。
B、需是一方主观上不同意支付医疗费用,而不是因为家庭经济条件客观上没有支付能力。
C、需是“重大”疾病,如心脏病、糖尿病、恶性肿瘤等,普通的疾病不算;相关医疗费用指的是治疗疾病所必需的基本的、合理的费用,而不包括营养费、护理费等。
我和妻子在最近办理了离婚,并且我们没有对财产进行分割,想请问下离婚后财产不分割的情况是什么?
[律师回复] 离婚时,以下几种财产是不能分割的:
1、婚前个人财产
在新婚姻法实行以前,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比如房屋、大型机械或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分。但是新法实行以后,除有特殊约定外,所属权不再随时间变化,在离婚时也属个人所有,不能将其平分!
2、赔款或补偿
这个其实是有区分的,如果是共同的生产生活的赔款或补偿就属于共同财产。但是法定私人的补偿则不算,比如军人的退伍费、职员重大事故医疗费、工伤补偿费以及个人保险等均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被平分。
3、个人生活物品
私人生活物品,比如男方的剃须刀、女方的化妆品,以及双方各自的衣物等,属于个人财产,不予平分。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知识产权的问题,虽然说知识产权可能归属个人所有,但婚姻存续期间知识产权带来的利益收入却算是夫妻共同财产,要被平分的。
4、继承所得
即使是在婚姻存续期内,其中一方继承所得的父母的房子或其他财产,在没有遗嘱特别说明是由夫妻双方共同继承的前提下,一律视为继承者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被平分。
5、赠与所得及其他法定情况
赠与的物品视为受赠方私人所有,比如,父母出资为自己的子女购买了房屋,即使子女是已婚状态,此房屋作为赠品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被平分。
另外,其他法定情况比如在子女名下的财产,夫妻离婚时无权分配,或其他由法院宣判无权分割的财产。可分配的财产一般作平分处理,但是如果有婚期内一方有无故不工作(即不照顾老人小孩,赋闲在家)、吸毒、赌博、家暴或财产转移等不良行为的,在分配财产时会被作少得或不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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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条件是什么?
婚内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条件是:一方存在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或者扶养义务人患重大疾病另一方不同意支付费用的等,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内就有关财产进行分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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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和我的妻子结婚了五年,现在我想将财产进行分割,我想请问下婚内财产分割条文的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婚内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
  
1、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共同财产是最典型的共同共有关系,根据共同共有关系的一般原理,共同共有人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不得请求分割共有财产,亦不得划分内部份额,夫妻一方只有在解除夫妻关系后才能分割夫妻共有财产。
  
2、有下列重大理由可以请求分割财产: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2)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3)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无论何种情形,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都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
  (二婚内财产分割条文中对于如何分割做出了规定
  
1、对于存款、债权等可以冻结、提存,必要时可直接分割;
  
2、对车辆、房产等财产不宜进行拍卖、转让,可通过变更登记等方式重新明确财产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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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老婆的感情已经消失殆尽了,真的不想再和她一起生活下去了,打算过段时间就离婚,请问一下婚内财产分割法律条例内容是怎样的啊
[律师回复] 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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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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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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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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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正常情况下,婚姻中夫妻双方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即生效。但是,双方也可以给财产分割协议生效的时间设定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协议,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财产分割协议对夫妻来说是一份非常重要的协议书,尤其是对于婚姻资产较多、婚姻状态发生变故的当事人。该协议的签订与否影响整段婚姻中财产的分配方式,若签署得当,离婚时双方财产的分割将会依据该协议处理。因此,签署财产分割协议前一定要咨询专业人士如何签订,协议的内容一定要请专业人士拟定和把关,以防止约定的内容遗漏、无效、不合法等导致财产最终未按照最初的意思表示来进行分割,从而带来经济上的损失。 共同财产协议书内容包括夫妻双方的个人基本资料,然后是共同财产,婚后的没有其他约定的物品都是共同财产。 在离婚之前都有效。只要夫妻双方依意见达成一致,且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双方签字就可以了,不需要公证人。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 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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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程序是怎样的 1、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2、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如没有与其他家庭成员分家的,要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其他家庭成员财产区分,然后再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区分开来。对究竟属于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难以认定,可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一是男女平等;二是照顾子女和女方;三是照顾困难一方和无过错一方利益;四是对尽家庭义务和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义务较多的一方予以补偿;五是约定优先于法定;六是方便生产、生活、学习和工作,利于发挥财产价值;七是不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不侵犯国家、集体和 第三人财产利益的原则。 典型案例:章于1991年到海南打工,1993年底,章所打工的企业因一起经济纠纷,一年多没给工人发工资,章便辞工回家。1994年2月,章与丽结婚,1995年,章又跑到海南与他人合资办了一个公司,因流动资金吃紧,章见挣钱无望,便把公司交给合伙人,回到家分文没给妻子带回来,1997年7月两人经调解离婚。后来,丽得知章有两笔款,一是1994年6月企业给章补发的2万元工资;二是1997年10月合伙人把海南公司卖掉,章分得10万元,她认为,自己有权分割这两笔钱,便到,而章坚决不让分割。经审理认定, 第一笔钱虽是婚后所得,但是婚前挣来的,应属章个人财产,不能分割; 第二笔钱虽是离婚后所得,但却是他们婚姻存续期间应该享受和得到的财产权利,因此,把第二笔款进行分割,两人各得5万元。
什么是财产分割协议,财产分割协议生效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正常情况下,婚姻中夫妻双方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即生效。但是,双方也可以给财产分割协议生效的时间设定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协议,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财产分割协议对夫妻来说是一份非常重要的协议书,尤其是对于婚姻资产较多、婚姻状态发生变故的当事人。该协议的签订与否影响整段婚姻中财产的分配方式,若签署得当,离婚时双方财产的分割将会依据该协议处理。因此,签署财产分割协议前一定要咨询专业人士如何签订,协议的内容一定要请专业人士拟定和把关,以防止约定的内容遗漏、无效、不合法等导致财产最终未按照最初的意思表示来进行分割,从而带来经济上的损失。 共同财产协议书内容包括夫妻双方的个人基本资料,然后是共同财产,婚后的没有其他约定的物品都是共同财产。 在离婚之前都有效。只要夫妻双方依意见达成一致,且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双方签字就可以了,不需要公证人。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 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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