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驾交警拖了4年才交检察院合法吗?
1、醉驾交警拖了4年才交检察院不一定合法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醉驾处理流程:
(1)醉驾被抓后,会被交警带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查;
(2)报告出来后,会通知当事人去领取验血报告,拿到报告后,如果酒精浓度小于80的,会被扣驾驶证6个月,并罚款1000元-2000元;如果酒精浓度大于80的,就属于醉驾,直接吊销驾驶证,并且5年内不能参加驾考,同时还会被提起公诉;
(3)交纳一定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后,进入取保候审状态,等待检察院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向醉驾人员下达起诉书;
(4)法院受理后,根据司法局出具的调查建议进行审判,下达判决书;
(5)领取判决书,到当地派出所取消取保候审,到指定地点领取当时缴纳的保证金,最后去服刑。
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的区别包括主观方面不同、客观方面不同、出现的危害结果不同等。
1、主观方面不同。
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行为危害到公共安全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状态的发生。而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则表现为过失。
2、客观方面不同。
危险驾驶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而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大损失的行为。
3、出现的危害结果不同。
危险驾驶罪是行为犯、情节犯,只要有醉驾或追逐竞驶的行为且情节恶劣即可,不要求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而交通肇事罪则要求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4、量刑不同。
与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相比,危险驾驶罪是一种较轻的犯罪,因为毕竟没有发生危害后果,而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都要求造成严重的后果,由此带来量刑上的差别。
三、醉驾是故意犯罪吗?
1、醉驾如果构成危险驾驶罪,是故意犯罪。
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行为危害到公共安全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状态的发生。
2、醉酒分为生理性醉酒和病理性醉酒,病理性醉酒属于精神病,而生理性醉酒则不属于精神病。
在病理性醉酒的情形中,要看行为人是否明知自己有病理性醉酒的生理特点。如果明知而故意饮酒是自己陷于病理性醉酒的状态后驾驶机动车,根据“原因自由行为”理论,其仍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不知道自己有病理性醉酒的生理特点,而饮酒后使自己陷于病理性醉酒的状态后又驾驶机动车行驶,根据“主客观一致”的原则,刑罚不应对此种行为人意志无法控制的行为加以处罚。
醉酒后是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否则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涉嫌犯了危险驾驶罪。由于醉酒驾驶本身就是一种犯罪行为,故此即使在驾驶机动车的过程之中,并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涉案的驾驶员也有可能会因为涉嫌犯了危险驾驶罪而受到刑事处罚。对醉驾交警拖了4年才交检察院是否合法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