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别人耕地能否判刑

最新修订 | 2024-02-23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故意毁坏耕地可以判刑。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达到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立案标准。故意毁别人耕地能否判刑,本文对于该问题的回答如下所述。
故意毁别人耕地能否判刑

一、故意毁别人耕地能否判刑

破坏耕地判刑在五年以下。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或者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一

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在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开垦、开发活动或者修建建筑物,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构成条件是什么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耕地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3、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1、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

2、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四、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常见情形有哪些

(一)未经批准占用农用地,即未经国家土地管理机关审理,并报经人民政府批准,擅自占用农用地的。

(二)少批多占农用地的,即部分农用地的占用是经过合法批准的,但超过批准的数量且多占农用地的数量较大的。

(三)骗取批准而占用农用地的,主要是以提供虚假文件、谎报用途或借用、盗用他人的名义申请等欺骗手段取得批准手续而占用农用地,且数量较大的。

(四)改作他用是指改变农用地的种植用途而作其他方面使用,诸如开办企业、建造住宅、筑路、采石、采矿、采土、采河、倾倒废物等。

故意毁别人耕地能否判刑,综上所述,破坏耕地判刑在五年有期徒刑以下,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行为。如果您遇到了相关的法律问题,希望得到律师的帮助,可以通过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律师在线沟通。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8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故意毁别人耕地能否判刑
一键咨询
  • 160****21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6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1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1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0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8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6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7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1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1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8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4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6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1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7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毁坏耕地量刑标准如何规定的,破坏耕地罪立案标准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毁坏耕地量刑标准如何规定的,破坏耕地罪立案标准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毁坏耕地量刑标准如何规定的,破坏耕地罪立案标准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毁坏耕地量刑标准如何规定的,破坏耕地罪立案标准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8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耕地被别人占用怎么办?
耕地被别人占用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如果实在投诉举报没有办法解决的情况之下,那么就可以通过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耕地被别人占用怎么办,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强占别人耕地犯什么法
擅自占用他人耕地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构成违法行为。受害者可向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归还土地、恢复原状并罚款。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8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毁坏耕地多少亩够追究刑事责任?
故意毁坏耕地在五亩以上,非法占有农田以外的耕地在10亩以上,需要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构成非法占有耕地罪,要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耕地的转包期是30年,草地的转包期是30~50年。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耕种国有土地政府毁坏农作物强行收回该土地,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无偿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无偿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包括《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八条
第一款第
(四)、
(五)两项以及《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第一款、《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第十八条第一款、违反《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五种情形。具体内容包括:
1.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国有土地的;
2.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核准报废的;
3.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连续两年未使用土地的;
4.未按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规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
5.经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连续两年未使用的。  在第
1、第
2、第5种情况下收回土地使用权属于土地管理的一种行政措施,可以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号)第五条规定办理,即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告,下达《收回土地使用权决定书》,终止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注销土地登记和土地证书。当事人按期不交出土地,可以按《土地管理法》
第八十条的规定给予处罚。第5种情况必须特别注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只能是,省、市、县人民政府没有这一批准权。  第3种情况则是因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后,连续两年未使用土地造成的违法行为,收回这类土地使用权应当依法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其依据是《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和《土地管理法》
第八十条。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可以由实施行政处罚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第4种属于违反法律规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违法行为,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的规定,采用行政处罚的办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有偿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有偿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包括《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
(一)、
(二)项规定的情形。具体内容包括:
1.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上述两种收回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是因政府需要使用土地而造成土地使用者不能继续使用土地,因而必须对土地使用者给予适当补偿。补偿的法律法规依据是:《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
第二款、《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四十二条。已成立土地储备机构的地方,收回土地使用权工作可以由土地储备机构具体实施;未建立土地储备机构的,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协商解决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补偿问题。土地储备机构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用地者达成收购补偿协议后,还必须公告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土地登记和土地证书。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暴力犯罪辩护 > 故意毁别人耕地能否判刑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