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欠款被起诉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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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民间借贷欠款被起诉应当积极的应诉,按照我国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确实是存在着借款的事实的话,应当积极的还钱的,比如说可以和对方协商分期还款或者是延期还款。民间借贷欠款被起诉怎么办,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民间借贷欠款被起诉怎么办?

一、民间借贷欠款被起诉怎么办?

1、应当及时还款,如果还清欠款可以与债权人商量让其撤诉

2、如果暂时无力还清,应当积极应诉,可以向法院申请分期偿还;法律规定,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欠钱还不上是否要坐牢

1.欠钱还不起不会坐牢。欠钱还不起需要承担的是民事责任,坐牢属于刑事处罚,欠钱还不起不用承受刑事处罚。欠钱还不起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支付令,或者起诉,还可以在胜诉申请强制执行

2.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三、欠钱不还,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欠钱不还被告上法庭的,法院会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作出判决,借款人要承担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

为避免借款人逃避债务,原告还可申请法院冻结其财产。

如果经查证后,借款人属于恶意欠款的,还有可能构成诈骗罪;

法院判决借款人还款的,借款人应及时还款,负责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借款人到了还款日期不还款的,则应当承担借款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比如加收滞纳金违约金等。

如果借款人被起诉到法院之后,法院经过判决还不还款的,则有可能对借款人的信用产生影响,导致借款人在以后的贷款中出现问题等等。

2、但如果借款人不还款的目的是为了逃避债务占有债务,通过一些手段来骗取财物的,则可能构成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3、出借人在向法院起诉时应当注意搜集能够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以免借款人不承认。

如果因为一些原因出借人无法搜集相关证据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帮忙搜集,但该证据应当在举证期向法院提交。

为了保证判决能够实现,出借人应当在起诉前或者起诉时向法院申请保全财产。

4、除此之外出借人还需要注意诉讼时效,债权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两年从出借人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开始算。

如果出借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向法院起诉的,则丧失了胜诉权,但还拥有追索权

如果超过诉讼时效的,出借人应当通过其他方法来补救。

民间借贷欠款被起诉怎么办,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明确解答。民间借贷按照我国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被起诉的话,应当积极的参加诉讼活动。看完本篇文章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问题,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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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借条怎么写,民间借贷写借条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一、民间借贷借条怎么写
1、 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 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 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 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 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 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 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规范的借条书写格式及内容举例如下:
借 条
今A借给B人民币壹万元整,即¥10000.00元,自2006年2月9日至2006年8月8日,期限6个月,利率为每月0.8%,利息共计人民币肆百捌十元整,即¥480.00元,全部本息于2006年8月8日一次性偿还。
借款人:B(签字、手印、签章)
注:
1、最好附上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借款人的住址),联系方式。目的是不还款时便于起诉;
2、写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自到期还款日的第二天算起;未写还款日期的,从主张权利之日算起;诉讼时效为2年。
二、民间借贷写借条注意事项
1、书面证据、万分重要,它是发生诉讼能证明借贷关系最有力的证据。所以借款给别人时,一定要拉下所谓的“面子”,打破情面,要让对方书写借据,才能有效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相反,认为:“是亲戚、好友,凭良心不可能好意思的耍赖”,到时肯定会出现无凭无据、悔之晚矣的局面。
2、儿女结婚时,父母自愿赠与金钱的除外。如果借给儿女建房、购车等,一定要让儿女写借据。因实践中多次遇到“结婚买房时欢欢喜喜,可出现离婚时,就争的面红耳赤”到法院打官司也得不到支持,往往把借款被对方答辩成了“赠与”。落个官司败诉、诉讼费自负、钱没讨到。反倒气出一场病来。
3、最后一部分可以写上借款地点,这也是十分必要的!因为一旦发生诉讼,涉及到法院管辖权的问题,方便出借人的诉讼。因为民间借贷属于借款合同,法律规定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所以,写上借款地点对于借款人是外地,甚至不管多远的被告的情形,,原告会省钱、省力、省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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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5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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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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