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局立案后怎么处理?
1、公安机关立案后应当迅速对案件展开侦查,通过讯问、搜查等方式收集和调取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包括有罪证据、无罪证据、重罪证据和轻罪证据等。
(1)如果是现行犯或者有重点嫌疑的人,符合条件还可以先行拘留,拘留后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
(2)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经检察院批准后可以实施逮捕。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二、公安局立案后会多久传唤嫌疑人?
随时都可以。随传随到,如果故意拖延,公安机关有权直接拘留_上诉检察院申请逮捕。传唤的目的是保证相关法律规定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经依法传唤而拒绝到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根据侦查或审判活动的需要,依法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强制疑犯罪嫌疑人到案。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规定期限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刑事辩护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三、公安局立案程序是什么?
第一,必须先有人报案(当事人,或者旁人)
第二,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民事纠纷,治安案件一般都只是留个案底。
第三,不予收费,公安机关处理事情是不收费的。
第四,当案件侦查,审理完毕,或者案件不需要继续侦查审理等其他情况,公安机关将予以撤销立案。
公安局立案后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明确解答。针对犯罪行为,如果立案之后,公安机关应当迅速的展开侦查活动。如果您遇到了相关的法律问题,希望得到律师的帮助,可以通过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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