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已判决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不能上诉。
《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两审终审的意思就是二审的审判结果就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一作出即生效。当事人等不得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也不得按照上诉审程序抗诉。若对二审判决有异议的,当事人可申请再审或者申请检察院抗诉,之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审理。
综合上面所说的,刑事案件已判决是能够向法院提起上诉的,但如果二审已判决完成,那么就不能再上诉,对于法院所判决的结果就需要依法的履行,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但如果发现判决时执法人员执行有错误是能够提出审判监督的。
二、什么情况下当事人能够申诉?
当事人不服已经生效的判决,有权申请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刑事诉讼法》第241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能够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但是,申请再审是需要条件的,首先是身份符合,申请的人必须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并有下列情况之一:
1、发现新证据。新证据能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
2、发现原来的证据无法定罪量刑。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诉讼程序违反法律规定,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5、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如果没有上述的情形之一,一般就不宜提出再审,否则即使提出,法院审查后,也将予以驳回。
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1、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及特征
(1)与公民个人直接相关,能够反映公民的局部或整体特点;或是一经取得、使用即具有专属性。
(2)具有法律保护价值。公民个人信息承载了公民的个体特征,甚至各项权利。
(3)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不以信息所有人请求为前提。
2、非法手段的认定
从窃取的特征分析,非法手段至少应当具备以下特点:
1)是违背了信息所有人的意愿或真实意思表示;
2)是信息获取者无权了解、接触相关公民个人信息;
3)是信息获取的手段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或社会公序良俗。
3、情节严重的认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方可追究刑事责任。利用刑罚手段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实属必要。但刑罚手段有其特殊的适用范围,并非一切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的行为均应受到刑罚处罚。
二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已判决是不可以上诉的,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的制度,一个刑事案件经过上下两级人民法院的审理之后即告终结,当事人不可以上诉。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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